个人悲剧 几个星期前,我听说了NC精神崩溃的消息,虽然这没什么好吃惊的,但我还是感到有些意外。我是去年这个时候认识NC的,当时我刚被“倒霉鬼文学社”开除,加人了NC所属的“神经病文学社”。但是,我和NC建立友谊与文学旨趣并无干系,我们的共同爱好是斯宾诺莎。我热衷于斯宾诺莎的哲学,而NC热衷于斯宾诺莎的死因。他对吸入大量玻璃粉末这一细节格外着迷。我多少能理解他何以着迷。后来,他向我详细剖析了更深层的原因,这种剖析也是他对自己生平的简述。 NC的“精神痛苦”始于童年时的一次阅读经验,那是一本破旧泛黄的儿童画册,里面是一些配有丑陋插图的幻想故事。其中一则故事讲的是,一个渔夫用歹毒的办法抓住了一条魔鱼,魔鱼没有鳞片而且会说人话,它的身体里长满了细小尖利的钢针。渔夫将魔鱼开膛破肚,投入沸水里。魔鱼这时还没有死,它大声喊出了一串串邪恶的诅咒,同时,鱼肉散发出一种怪异的香气。渔夫见魔鱼已被煮熟,就把它捞出来放在一只白色瓷盘里,极其小心地吃了起来。但渔夫最终还是误吞了一根钢针。他在周身刺痛的折磨下咬牙生活了一段时间,有一天,他去尿尿,钢针竞顺着他的尿道流了出来。正在他惊诧不已之时,他的尿液突然变成了鲜血,鲜血哗晔地流出来,直到彻底流干才停止。最后一幅插图描绘的是流干了鲜血的渔夫,他那紧张挣扎的身体变得跟魔鱼一模一样了。NC强迫自己把这个故事读了1001遍。9岁生日那天,他刚好读完第1001遍。在他将要决定再读1001遍之前,他及时将画册扔进了沸水锅里,并看着旧画册被煮烂。为此,NC被母亲毒打了一顿,但他感到如释重负。 然而几天之后,“精神痛苦”又重新附在了NC的身上,他突然变得无法忍受老师用手擦抹黑板上的粉笔字,更无法忍受老师将粘满粉笔灰的双手搓来搓去。每当看到老师用力搓着灰白的、干燥的双手,NC就不停地偷偷往手掌心里吐唾沬,否则,他就会浑身颤栗,痛苦不堪。为了克服这种痛苦,NC从母亲那里偷来一根钢‘针,每天夜里,他都起床到厨房,对着’那口将画册煮烂的锅,用钢针轻轻剌拨自己的左右眼皮各56下,然后将钢针含在口中,针尖向内,数数,数到1001。直到有一次,他在仪式进行到一半时被母亲发现了,母亲问他在干什么,他不说话。母亲问他嘴里是不是含着东西,他摇摇头,继续小声数数,并用眼睛的余光看着那口锅。母亲走过去,想强行橇开他的嘴。他一把将母亲推倒在地,跑回房间将针吐了出来。此后,他不敢再深夜去厨房了,只得将仪式简化为口含钢针,躺在床上数1001下。有几回,他没数到1001下就睡着了,幸运的是,钢针并没剌穿他的喉咙。对于NC来说,痛苦和对痛苦的克服变成了一条自我吞噬又自我膨胀的毒蛇,含针并没有令他摆脱对搓粉笔灰的恐惧,他不得不同时承受两种痛苦。一段时间以后,他将两种痛苦联系起来,每当看到老师手搓粉笔灰时,他就用针刺自己或刺别人。如果不是因为NC的成绩优异,他早就因为此事被校方除名了。15岁的时候,NC当着母亲的面,将刚刚配好的眼镜摔在地上,摔得粉碎,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任何原因或动机。母亲狠狠地抽了他一记耳光,然后问他为什么要摔碎眼镜。他从兜里掏出钢针猛戳自己的手背。母亲被吓坏了。但因为经济拮据,母亲并没带他去接受心理治疗。在母亲看来,这件事只是偶然的,它最多表现了儿子的怪脾气而已。这一时期,NC常常忍不住将辛苦完成的作业撕烂,或者将试卷上写好的答案一一涂黑。更可悲的是,他热烈地喜欢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似乎也对他有好感,但当他们终于有机会单独相处的时候,他忍不住用石块砸了那个女孩的头。女孩被砸得头破血流,惊恐茫然地看着NC。NC背过身,取出钢针,放进嘴里,小声数起数来。等他数到1001,吐出钢针转回身来,那个女孩已经消失在旷野边缘了。 出于对自我毁灭或突然降临的厄运的恐惧,NC每天晚上都不得不记录白天发生的每一件小事,然后反复琢磨它们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并写下应对这些可能的不良后果的策略。针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他都必须想出三条以上的应对策略。在写完全部应对策略之后,NC还要写一篇关于次日生活的详尽无遗的计划书。这篇计划书中包含了关于在各种可能情况下该怎么办的行动方案,比如:“被乌鸦粪便落满一身怎么办?”等等。最困难的是,在第一天的计划书里,他还要考虑第二天书写关于第三天生活计划书的种种可能的麻烦。NC的计划书经常要从夜里写到次日凌晨,因此,他的计划书一般都是以关于写计划书的计划开头,以写计划书的计划结尾。但是,这些殚精竭虑写就的计划书并没能帮他避免厄运。19岁生日那天,NC看到一个工人在用砂纸磨一块厚实的毛玻璃,当时他的精神险些崩溃。他马上跑到商店买了两只乳白色的玻璃锤和一罐镁粉。回到家,他将双手粘满镁粉,搓一搓,而后握住两只玻璃锤拼命磨擦起来。不一会儿,他的双手就渗出了鲜血,那种粘稠、湿润的感觉令他的精神得以放松。从那天起,NC的隐秘仪式有了新的内容,他每次写完计划书,就口含钢针,手握玻璃锤,数1001下。这一模式一直持续到他21岁。21岁那年,NC读了斯宾诺莎生平,并将关于斯宾诺莎死因推测的部分背了下来。这令他又添加了一项活动,就是在鞋里放进沙子和玻璃粉尘,而后穿上干燥的袜子,让脚趾在鞋底反复弯曲磨擦1001下。据NC说,随着仪式的丰富和完善,他的“精神痛苦”基本得到了缓解。 NC还有一个更为隐秘的习惯,他用4计数物,用3计数兽,用2计数人,用1计数神。如果有三个苹果,他就将4连乘三次,得到一个数;如果有三只猫,他就将3连乘三次,得到一个数;如果有三个人,他就将2连乘三次得到一个数。因此,他说,神在他的系统中必然只有一个,所以他是一神论者。 NC之所以将这些隐忧说给我听,其实并非出于友情或者信任,而是因为我与他有着可以等量齐观的“精神痛苦”。对此,我仅举一例,每次饭前,我总要将不定量的微小的玻璃碴儿撒在自己的汤盆里,然后,在用餐过程中将它们一一挑出来,而且必须是用舌头进行这项工作。我们交换秘密的初衷是为缓解自身的痛苦。但结果适得其反,我和NC不久就意识到,精神痛苦可能正是通过诉说而相互传染的。更糟糕的是,我们的关系变得异常紧张,我们都暗中盼望对方在自己之前垮掉。这是朋友之间的那种较劲儿,但最后它演变成为一种古怪的决斗。为了修复友谊,我送给NC一本门兴格拉德巴赫的小说集。后来他告诉我,他最喜欢其中的《一片指甲》,接着他又补充说,那个父亲为了给儿子一个生身母亲而去做变性手术的故事他也很喜欢。但我不记得有什么父亲做变性手术的故事,后来我也没能找到。现在想起来,NC当时也许已然濒临崩溃了。NC在“神经病文学社”经常谈论的一篇小说,是博尔赫斯的《博闻强记的富内斯》,对此我十分理解。 两个月前的一个傍晚,在文学社的聚会上,NC向我们反复朗读了哥特弗里德?凯勒的小说《乌尔拉苏》结尾处的一段话,“落日的余晖照耀着他那仍然坚定而安详的脸庞,它似乎要证明,他直到最后仍然做得对,他像一位英雄一样地守住了阵地”。当时,他的双眼紧盯着前方,似乎要透过镜片,看穿书本、看穿墙壁乃至远方的世界,我说不清那是强烈的执着还是病态的神经质。 NC的崩溃是必然的,但它仿佛又是由一件偶然的小事所引发的。那天,NC身穿一件破旧的黑色大衣在寒风中散步,他被一种吱啦吱啦的声音所吸引,走进了街心花园。那声音越来越清晰、响亮,原来是一个孩子正在石子路边的草地上拉小提琴。NC猛地冲上去,从孩子手里夺过小提琴,抱住小提琴,倒在地上失声痛哭。正当孩子的父亲想把他揪起来狠揍的时候,他用钢针刺穿了自己的耳膜。 在一同阅读《西西弗斯的神话》时,NC曾对我说,西西弗斯所面对的山峰实际上是没有坡度的,它与地面成直角。所以,不如说那是一堵墙。西西弗斯的难题并不是如何结束,而是如何开始。 垒技 垒技并不是一种广为人知的技艺,它不是杂技,也不是魔术。但我们对它也并不十分陌生,在没事的时候,常有人把扑克牌、硬币、小酒杯这类物件搭起来,其实那就是垒技的一种朴素的民间形态。不过,这样说容易引起误解。垒技无论如何是一种专门的技巧,一般人几乎无法理解它的意义。1891年,蒂博代曾在一篇博物志中将垒技定义为,追求物的自然平衡的技巧。我们认为,它同时也是追求心的平衡的技巧。曾经有人认为,最接近垒技的技术是建筑术,垒技只是一种微观的建筑构思和实践。这是对垒技的根本误解,蒂博代就已敏锐地指出,建筑是处置“面”的技术,绘画是处置“线”的技术,数学是一种元技术,它和其他技术不是平行关系。而垒技和音乐相似,它们是处置“点”的技术。哲学家阿拉里克说过,种种巧合不过是世界的平衡点。这一真理完全可以通过垒技展现在世人面前。本文并不打算向读者传授垒技,那是不可能的。能够凭借文字传播的知识实在有限。我们只能向读者介绍这门技艺,有兴趣的朋友不妨自己探询掌握此种神奇技艺的方法和途径。 垒技的历史难以溯源,正如前面所说,它开始于民间单纯的消遣,这也是它仅属于有闲阶层的原因。但是,任何一项技巧都会在其历史探源方面遇到类似的困难,这并不防碍我们简单刻画其主要的历史进程。垒技大体经历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被称为同类物叠加阶段,它开始的年代已无从考证,但其最终的辉煌顶点作为一个著名事件是铭刻史册的,博物学者们也正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将目光投向这一技艺的。1810年深秋的一天,在伦敦市区的一座私人宅邸宽阔封闭的大厅里,帕特莫尔博士用了11个小时将1375片落叶垒成了一座城堡。当时在场的观众都是垒技行家,但当城堡真的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这些人的惊异是难以言传的。帕特莫尔博士在完成他的杰作之后,示意他的仆人将大厅的门窗一起打开。一阵秋风吹过,城堡顿时化为一地枯树叶。观众席上没有掌声,只有一片惊呼。这次表演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垒技在一种范式下巳经走到尽头。作为观众之一的垒技大师塞耶斯事后评论说,“落叶城堡”是垒技的坟墓。然而,危机总是意味着转机,许多垒技师傅开始探索新的发展方向。在这一时期,有些人难免误人歧途。1832年,有个叫斯蒂芬斯的爱尔兰人将三个重约7吨的石头垒成了一个V形,没人知道他是如何办到的。但他的尝试并未受到好评。垒技的关键在于对平衡点的摸索和拿捏,而不是瞎卖力气的事情。“我们的偶像是精灵而非巨人”。 黑暗不安的时代很快过去了,这要感谢俄罗斯人赫尔曼·?德曼所提出的非同类物叠加构想。现代人看来很容易自发形成的观念往往来自偶然。据说,在苏德曼的一次表演中,他将几根猎鹰的羽毛垒成了一只蝴蝶的形状。表演完毕,他看着自己的作品呆住了。我们推想,也许是从猎麿羽毛到蝴蝶的过渡,令他产生了异类物叠加的构想。一年以后,也就是1837年,苏德曼用131枚小粉蝶标本和502枚邮票垒出了一位华丽的贵妇。从此异类物叠加的时代开始了,垒技师傅们纷纷效仿苏德曼的做法。这一时期跨度很大,并且产生了众多著名的垒技作品,如帕冯用贝壳、生锈的铁锭、竹叶和风干的蜂巢垒成的“中国长城”;A·用玻璃球、高脚杯和黑色陶瓷垒成的“大瀑布”;爱德温和威拉·米尔用齿轮和火柴垒成的“微型地狱”等等。但繁荣也带来了问题,垒技师傅们都将注意力转向了选材新颖方面,许多人靠着别出心裁,想投机取巧。他们只专注于作品本身的华丽夺目,对产生作品的过程有意忽略怠慢甚至予以掩饰。这引起了垒技界一些有识之士的担忧。有人指出,垒技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表演,它必须在完成作品的过程中对垒技师傅形成挑战和考验,一点点失误都将导致整个表演的失败,而最终的作品并不重要。“垒技应当令人心如止水”。反思一旦开始就很容易走过了头。1930年,贝洛克爵士提出了“回到同类叠加,让一切重新开始”的口号。这在已经是风雨欲来的垒技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垒技大师们的矛盾开始公开化,关于垒技的理论思辨和交锋越发频繁激烈。“究竟什么是垒技的根本?”成了每个垒技师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这背后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它完全是学术性的,因为并没有哪个垒技师傅是靠垒技谋生的。但我们也不能说,争论的热情完全来自对垒技事业的执着。就如其他各种技能门类一样,垒技界内有着根深蒂固的门户之见和派别纷争。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大部分此类争论都是没有客观价值的,只有时间能解决他们所涉及的纷争。不幸的是,时间有时也会选择令纷争一直持续下去。事实上,垒技从20世纪中叶开始就分成了两个阵营,在欧洲大陆,人们继续走着异类物叠加的路子。而在英美,垒技则重新回到了同类物叠加的老路上。欧陆的垒技师傅重视材料、造型和最终的成品,英美的垒技师傅重视技巧、层次和表演的过程。前者走向丰富恢弘,后者走向单纯精细。总之,垒技的范式就此一分为二,似乎再也没有统一起来的可能了。 在分裂的状态下,垒技进人了它的第三阶段,无论欧陆方面还是英美方面都对平衡点的构成产生了兴趣。这要归功于维也纳的一个垒技团体,他们首先探讨了平衡点的奇偶问题。传统的垒技师傅多迷信奇数,垒技大师布朗曾说:“三”是垒技的根本,平衡来自大于一的奇数。而维也纳的垒技团体正是针对这种观念提出了他们的“偶数论”,这一团体也因此得名“维也纳偶数派”。他们相信,平衡点存在于两个叠加物之间,垒技所寻找的点应当从支点(即叠加物与平面的接触点)出发,展开建构。这一理论的提出的直接影响是,垒技师傅们开始关注叠加物的立足点,或者说,展开叠加的背景。比较著名的例子是德国人布恩鲍姆在行驶中的船甲板上,用鱼叉、空酒瓶、香烟和肥皂垒成的“空中花园”和英国人柯珀在自己左手手掌上用400根火柴垒起的“巴别塔”。 当前,有不少具有远见的垒技研究者正在致力于重新建立垒技的统一范式,但他们的思路并不是在欧陆和英美两种范式间作出评判,而是开拓出一种能够凌驾于这两种范式之上的新路。有人提出,垒技的对象一直都是固体物质,其实引入流体并非没有可能,一种流体垒技将把过去有关垒技的理论纷争彻底扫入历史。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能漂亮地实践流体垒技理论。我们仍然无法想象水的平衡点会是什么样子。还有人提出了动态垒技理论,认为垒技不该局限于静物,而应当令它的过程和结局都动起来,展现一种动态的平衡或说“时间本身的平衡”。但我们知道,理论的难度在于它的提出,而实践的难度在于它的完成,对于此种理论还没有任何实践方面的反响。 好了,我们已经粗略介绍了垒技的概念和历史,并且说明了它的发展现状。现在让我们重新回到这样一个问题上来:垒技的精神主旨是什么?“美是难的”,垒技作为一种技艺形式,它必须保证其自身独特的“难度”。不难看出,垒技的难度并不在于构思和成品,而在于实践某一构想的过程。它的难度完全是精神方面的。显然,垒技要求高度的耐心,只有耐心才能保证冷静和优雅。但是,据一些垒技的绝顶大师说,耐心只是初学者所需磨炼的东西,垒技的最高境界是心和物的同一。达到这种境界后,物的叠加会等同于观念的叠加。对物件叠加形成作品的过程类似于对语词叠加形成语句的过程。垒技最终是一种言说。与其他言说形式一样,高超的垒技难免会成为一种虚构。 我可怜的女朋友 我走进6号病房,里面变得空空荡荡的,这令我不安。我的女友躺在角落里的病床上,听到我的脚步声,就翻了个身,面朝我笑了笑。我拉开窗帘,让阳光照射进来,搬过小凳子坐下。“今天领导给我一块大白兔奶糖,你吃了吧。”我把手伸进塑料网兜,摸索了一会儿,把那块大白兔奶糖取出来。(塑料网兜是她一年前手工编织的。)“还是你吃吧。”她用尽全力支撑起身子。 “你更需要营养,还是你吃吧。” “咱们一人一半,否则我就不吃。” 她什么都好,就是太固执了。我只好又把手伸进塑料网兜,摸索了一会儿,掏出一把小水果刀,剥开糖纸,小心地把奶糖切成两段。(我故意没有两等分,但又相差不大,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在不觉察的情况下,把稍微大一点的那一半吃下去。)她接过那一半奶糖,含在嘴里,含糊地说:“把糖纸给我。”我把糖纸放在她手心里,她用尽全力将糖纸抚平。早知这样,我在剥糖纸的时候,就会细心些了,但那可能反而会剥夺她的一项乐趣吧。 “咱们的蚯蚓好吗?”她睁着大大的眼睛。这是她最关心的事了。 “我……” “怎么了?!” “我把蚯蚓卖了。”我强忍着心中的酸楚。 “卖了……”她颤抖着低下头,喃喃地说。 过了很久,她又问,“卖了多少钱?”“两分钱,但……” “但怎么了?!” “钱被城管队员没收了。” 我刚说完,她就一头倒在了病床上。我真以为她死了,但马上听到了叹息的声音。 “我们的蚯蚓没了,钱也没了,这可怎么办啊?”她转过脸去不看我。我把手伸进塑料网兜,摸索了一会儿,掏出一柄塑料小梳子,从后面给她梳了梳头,她还剩下23根头发。(这柄塑料小梳子是我女友母亲唯一的遗物,她很早以前就去世了。) 她的身体还在发抖,不知道是因为痛苦、悲伤还是寒冷。我把手放在她肩头,轻轻将她的身子扳过来。她的皮肤是完全透明的,我可以看到里面的血液在急速地流动。她的手指被切除了,医生给她安上了10根面条。我拉起她的面条,捏在手里抚摩着,想让她平静下来。这时候,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别哭,咱们还有蛾子。” 她还不知道蛾子偷偷飞跑的事,我没敢对她讲,所以哭得更伤心了。 她小心地把面条从我手里抽出来,用它们抚着我的额头。我捧起她那因浮肿而扩大了两倍的脸,想吻她的嘴,但她拒绝了。(其实她的嘴也被切除了,医生给她安上了一副假牙,这副假牙是过去对面床上那位老大爷的遗物,他死于淋巴癌。)“咱们还没结婚,不能这样。”她向我解释着。我知道她怕我生气。 “等你出院咱们就结婚!”我抹去脸上的泪水。 这次轮到她哭了,她那螃蟹一样的大眼睛向外喷出水来,喷在我脸上。我搂住她枯柴般的身子,请求她不要激动,否则,连接她上下肢的曲别针会变形的。 终于,她平静下来,扭头望着窗外粉红色的晚霞,小声说:“去给我摘朵玫瑰吧。” “好,我这就去,等着我,别睡着了。”(“睡着”就是“死掉”的意思。) 我跑到医院的院子里,四处寻找玫瑰花,但这里除了砖头瓦砾什么都没有。我只好走出医院,到田间小路上碰运气,可哪里有什么田间小路啊?最后,我只找到一颗狗尾巴草,我拿着它往回走,心想这也许就足够令她快慰了。我想象着把狗尾巴草交到她手里的情景,想象把一枚铂金戒指套在她纤细的手指上,想象我回到医院时她已经死了,她的尸体像稻草人一样被焚烧成灰烬,想象她的坟墓和无数只蚯蚓。但什么也没有,我抬起头,粉红色的晚霞真的分外绚丽。 2005年8月11日(农历七夕) 作文课 题目 语文老师站在讲台后面。讲台上除了一只放粉笔的纸盒外,再没其他东西了。讲台被擦得很干净,桌面上隐约晃动着老师的影子。同时,两侧平行的门窗玻璃上也映现出他的身影。老师向前倾着身子,似乎随时都可能倒下。在一段窒息的寂静之后,他告诉学生们,作文的题目是“陌生人”。 草坪 透过洁净的窗玻璃,透过老师蓝灰色的影子,可以看到校园外的草坪。初春时的草坪仍然是不连续的浅黄色,仿佛一头死于白化病的狮子的鬃毛。那上面散布着被人践踏后残存下来的杂碎,留有牙印的烟蒂、干尸一样黝黑的香蕉皮、被揉成一团正在缓慢地重新舒展的白色纸巾、墨绿色的玻璃碴儿、扑克牌的碎片、变形分叉的塑料吸管儿……它们随风迁徙,像一个遭到放逐的群体,从一片草皮到另一片草皮。同类之间总是保持着距离,只有烟蒂偶尔聚成一个小垛。不够整齐的四方形草坪似乎有无数块儿,彼此之间被灰蒙蒙的水泥道路强行隔开、分解、占领直至消灭。 要求 教室中有42套桌椅,它们经过刻意矫正,终于被赋予了严谨的形式和整体性。如果你推翻一张书桌,藏身其后的那个躯体僵硬的学生就会被撞倒,接着是他身后的那张书桌,接着是藏身其后的那个同样躯体僵硬的学生。这是一种被设计好了的多米诺骨牌格局。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长方形铅笔盒与一沓每页400格的稿纸。学生们等待着老师讲述作文要求。作文的要求是(1)必须使用以下词汇:丝柏、鲨鱼蓝、蜡、肥皂泡、金合欢树、灰鼠皮、灯心草、煤窖、盲摄影师、杏仁、茧,(2)只能使用307个标点;(3)不能使用第一人称,(4)不允许描写看不见的对象,(5)每段开头一个字连起来要能组成一个句子,这个句子构成全文的中心思想,(6)其中4个句子必须重复出现两次,(7)每个句子必须一样长。老师还想提出更多要求,但时间不够用了,他机械地克制住自己,不再言语。教室显得更加封闭和窒息。几乎所有学生都在思索,只有A在观察窗外一望无际的草坪方阵。B坐在A身旁,正用一把钢尺丈量着平整的稿纸,若有所思。 爷爷 爷爷从出生时起就是哑巴,他从不用嘴发出声音,没人听见过他哭出声或者笑出声。他喜欢手握一双银亮的筷子相互敲打,发出金属碰撞的脆响。这是他表达情感的唯一方式。但在他弥留之际,忽然获得了说话能力。他一刻不停地说着,似乎试图尽全力穷尽一切可说的事物。在亲人眼中,他立刻成了一个陌生人。没人能制止这个垂死之人,所以医院方面只得为他单独安排了一间病房。柔和的日光穿过微微开启的百叶窗,照射在洁白的墙壁上。吊瓶支架的结构清晰地投影在病人身上,覆盖了床铺和地面的一小块区域,并一直延伸至墙角。姑妈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手里握着一只玻璃水杯。一台热水器摆放在床头的小桌子上。爷爷的话始终没有中断。姑妈不时扶起爷爷的头,把水杯凑到他的嘴边,小心地将水杯倾斜。可以看到水杯中椭圆形的切面一点点拉长并接近那两片白中透紫的嘴唇。“你在听我说吗?”爷爷总在喝水时问这个问题,所以有几次险些呛着。在爷爷凭着最后一口气说出的全部事物中,一定会包括丝柏、鲨鱼蓝、蜡、肥皂泡、金合欢树、灰鼠皮、灯心草、煤窖、盲摄影师、杏仁和茧的。A从记忆中获得了启示。 课间 B向A谈了自己的写作计划。第一步:收集名词,形成一个词库,然后按照同类分离的原则对它们进行布置,比如“尖翅翠蛱蝶”、“白带螯峡蝶”、“黄襟蛱蝶”、“幻紫斑蛱蝶”、“丫紋俳蛱蝶”、“网丝峡蝶”、“黑脉蛱蝶”将被安放于各个角落;第二步:将其中一些名词形容词化;第三步:加人人物代号,比如A、B;第四步:加人动词,最后是格局切分,建立一个似是而非的情节系列。 “傍晚,在煤窖里,他靠在用灰鼠皮和灯心草缝制的枕头上,一边吃着杏仁,一边拆开那封橘黄色的用蜡密封的信,里面是肓摄影师拍摄的几张照片。他借着灯光欣赏着由陌生人特意寄来的照片。其中大部分拍的都是被弃置于荒野的雪橇和芜杂单调的丝柏。他将它们丢在煤堆上,揣摩着个中含义。剩下的几张还算漂亮,上面是几只幻紫斑蛱蝶正围绕一棵金合欢树飞舞,它们刚刚破茧而出,前翅呈鲨鱼蓝色,看上去像阳光下的肥皂泡一样光鲜、轻盈。”B继续阐释说,工序处于形式与内容的对立之外,它为作品的翻新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摆脱限制的唯一方法就是制造新的限制。B的话让A想起他在螺旋曲面上临摹的油画《寓言中的女人》。“但这违反了自然法则。”“那什么是自然法则?”“那就是。”A指着窗外荒凉的草坪。“只要合乎某种法则就行,无论是精神法则还是自然法则,还是其他什么‘法则’。”遗憾在42份稿纸上,将重复出现“丝柏”、“鲨龟蓝”、“蜡”、“肥皂泡”、“金合欢树”、“灰鼠皮”、“灯心草”、“煤窖”、“盲摄影师”、“杏仁”、“茧”这11个词。但爷爷却没能说出它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无论说多少话,总会留下几样未能提及的东西。爷爷的嗓音越来越细,他的声音模糊不清,最后只剩下一些断断续续的微弱颤音。姑妈俯下身,将耳朵贴过去。她频频点头,似乎仍在倾听并且可以听懂。爷爷吐出的最后一个词是:金表。 陌生人 一个星期过去了,A仍然不知道自己的作文分数。刚被学校辞退的语文老师手提一只破旧的棕色旅行箱,走在浅黄色的草坪上。他的步伐有点僵硬,但看上去还算稳健。他几乎是匀速向前移动的。在他身旁,有一个陌生人,以相同的步伐向前走着。这个陌生人在光线不足的时刻就会暗淡得令人难以辨认。他和语文老师并不是平行的,而是成125度角。在他们之间有某种神秘的相似性,但陌生人比语文老师高很多。 突然,陌生人改变了速度和方向,靠近语文老师,向他索要地址。“对不起,我已经失业了,而且没有积蓄,我还不清楚自己会在何处安身,也许只能找个煤窖住下。”语文老师说完这句话就加快了脚步。陌生人并不死心,他追上去,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等您安顿下来,请通知我,我会寄给您一些照片。”陌生人补充说。“那些照片有什么特别之处吗?”“它们是由一位盲摄影师拍摄的。”“这没什么特别的,但……”没等语文老师评论,陌生人就转身走开了。 格林大夫的遭遇 格林大夫在自己的私人诊所中徘徊,他优郁地俯视着地板,地板上淡红色的药水痕迹格外醒目。他走到窗前,拉上墨绿色的窗帘。在顺势一瞥中,他看到屠夫盖尔布正穿过广场朝他所租用的公寓走来。凭直觉格林就晓得,盖尔布是以病人的身份来找他的。果然,不到五分钟,诊所的门铃就响了。格林抖擞精神,摆好微笑的表情,开了门。 盖尔布快步走进来,没等格林说话就顺手将门关上。他面色土灰,嘴唇肿得像只小茄子。格林注意到,体形肥硕的盖尔布佝偻着身子,似乎挺不起腰来。 “看来您的情况很糟,盖尔布先生,发生什么事了?”格林示意盖尔布坐下。 “您看看这是什么东西?”盖尔布边说边把套头外衣脱下来,并转过身去,将赤裸的脊背给格林看。 “天啊,这是什么?!”格林后退了两步。盖尔布的背上有一座肉色的小房子,而它其实是一个巨大的肿瘤。 “它看起来是不是像所房子?”盖尔布扭过头问。 “的确像所房子,但这也没什么,只是肿瘤的形状特别而已。”格林镇静下来,并将杯中残留的威士忌一饮而尽。“不,不只如此,它就是一所房子。”盖尔布哭丧着脸,摇晃着大脑袋。 “来,您爬到手术台上去,我帮您切除它,但先得进行许多准备工作。”格林麻利地用消毒液洗了手,戴上手套,取出手术用具。 “等等,医生,等等,你听……” 格林已经准备好了麻醉药,他有点不耐烦,但还是走过来,低下头倾听。从肉房子里传出唱歌的声音,一个男声一个女声。格林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就将耳朵又贴近了一些。那首歌是《欢乐颂》,但唱得有点儿跑调。 “是您在唱歌吗?”格林瞧着盖尔布。 “当然不是,这所房子里住着一个男孩儿和一个女孩儿,他们是兄妹,他们还经常聊天儿呢。”“这就复杂了,我们首先得把这所房子的主人从您身上切下来,他们是肉瘤的灵魂。”格林思索着,感到自己的话有些滑稽。这时肉房子的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肉瘤男孩,他围着房子走了一圈,像是在播种。然后,他回到房子里,“砰”地把门关上了。不一会儿,肉房子的周围就长出了红色的肉芽。“我种了一些玫瑰,你看怎么样?”男孩说。肉房子的窗户开了,肉瘤女孩探出头来,“真好看,哥哥太棒了!”格林给盖尔布注射了麻药,然后拿出一把银亮的小剪刀,将红色的肉芽一口气剪光了。肉房子里传出了女孩儿的哭声。格林冷静地注视着肉房子,他在思考下一步的策略。忽然,他觉得鼻子痒瘁,急忙走到镜子前,他看到自己的鼻子上长满了红色肉芽。他咬着牙将鼻子上的肉芽一根根剪下来,鲜血喷涌而出。格林敷上止血药棉,用纱布和胶布把鼻子包扎好,拿起手术刀重新走近肉房子。他发现两个肉瘤小孩儿正透过窗子好奇地看着他。他向他们皱皱眉,他俩就哈哈笑了起来。盖尔布听到笑声,发出了愤怒的咆哮。 格林想到一个计策,他走进厨房,把少量面粉、牛奶和糖搅拌在一起,并将这个混合物放进烤箱。不一会儿,它就成了一块儿别致的散发着香气的小蛋糕。格林取出一枚櫻桃放在蛋糕上作为装饰,将蛋糕放在盖尔布的脊背上,也就是肉房子的门口。“哥哥,你闻,多香啊!”女孩儿说。“恩,是很香,但这可能是陷阱。”男孩说。格林拿出手术刀,悄悄在手术台旁蹲下去。“哥哥,我饿了,你去把蛋糕拿进来吧。”门开了,肉瘤男孩小心地走出来,他的脚和盖尔布的背部皮肤是连结在一起的,在他向前迈步时,盖尔布的肉皮就被向上揪。正当男孩儿低头拿蛋糕的时候,格林猛地站起来,手起刀落,将他切了下来。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肉瘤男孩滚落到手术台上,鲜血淋漓,不住地抽搐着。“哥哥,你怎么了?!”妹妹哭喊着。格林和盖尔布哈哈大笑,格林笑得肚子直疼,他得意地看着自己的手术刀,如痴如醉。“你们杀了我哥哥?!”女孩儿推开门冲出来,气哼哼地看着笑弯了腰的格林。格林再次手起刀落,又是一声惨叫,肉瘤女孩滚到了她哥哥的尸体旁边。她死不暝目,两只眼睛仍旧紧盯着格林。格林用纱布轻轻将他们包裹起来,送到盖尔布面前。“这东西可真恶心,一股臭鱼味儿!”盖尔布用手捂住鼻子。“现在这所房子就好对付了,我要把它连根拔除!”格林说着用刀去拨肉房子的门。突然,从房子里传出一个老太太的声音:“只要我还在,谁也别想毁掉我们的房子,把孙子、孙女还给我!” 格林和盖尔布都惊呆了。还没等他们醒悟过来,从肉房子里拥出数百个肉瘤男女,他们一边唱歌,一边干活。不久,在盖尔布的背上就出现了一座肉质的城镇,有钟楼、广场、教堂、政府大楼、商业区等等。格林还在其中隐约看到了自已开办诊所的公寓大厦。在完成工作之后,肉瘤民众集中到广场上,整齐地跺着脚,唱着一支曲调雄壮的歌。格林觉得,在他小时候曾经听过这首歌,但他说不出它的名字。 “救救我!医生,救救我!”盖尔布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格林再次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向广场望去。他的前妻正领着两个肤色白皙的孩子在广场的一个角落里喂鸽子。一只鸽子落在他女儿身上,她欢笑着跑开了。格林撕去脸上的纱布,让阳光照射在自己的鼻子上。他觉得这样可以消毒。 盖尔布没有继续嚎叫,他也许已经死了,也许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格林推开窗,站到满是灰尘的窗台上,看看手表和广场尽头的钟楼,纵身跳了下去。 在驶向雾岛的渡轮上 在驶向雾岛的渡轮上,没有几个乘客。在这个季节,很少有人愿意穿越冰冷狂怒的海洋,跑到那个雾霭笼罩、潮湿晦暗的孤岛上去消磨时光。头等舱里只有两位旅客,他们很快就搭上了话,而后坐到了一起。身材修长,有着神秘气质和纤长手指的中年男人先做了自我介绍,他说自己叫巴特,是个神学家。“神学家?现在很少能遇到有这种身份的人了。”坐在他对面的老者说。“那么您是做什么工作的?”巴特问。满头银发,面带倦容的老者呷了一口酒,然后漫不经心地说:“我是个档案管理员,一个卑微的职业。”窗外漆黑一团,可以听到被暴风掀起的海水重重回落的声音,船身颠簸得很厉害。 在他们之间是一张做工考究的方形餐桌,上面铺着白色绣花桌布,在灯光下,它被涂抹上了一层淡雅的黄色。他们的高脚杯里都盛着琥珀色的酒,而且几乎是挨在一起的。旁边是一只金黄色的玻璃酒瓶和一个干净的搪瓷烟灰缸。 沉默了一会儿,老者问:“您具体研究什么问题?我年青时对神学也很有兴趣。”巴特抬头注视着从天花板垂下来的大吊灯,自言自语般地说了起来:“研究一个中世纪的秘密教派,这个异端教派将犹大奉为神明,并定期举行邪恶的秘密仪式。我想这并不奇怪。但是,他们之中总会出现告密者,这个告密者会向掌握权力的教会出卖自己教派的领袖。而后,这位领袖就会被抓起来,接受宗教审判,最终被处以死刑。经过仔细分析,我才意识到,其实叛卖者才是那个秘密教派的真正领袖,或者说奥秘的传承者。这些叛卖者最后都是自己上吊身亡的。他们巧妙地利用教会,反复扮演着耶酥和犹大的角色……”“这听起来真有点像博尔赫斯的小说。”老者插嘴说。“没错,在《三十教派》和《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里,都有这方面的玄想,但虚构和现实之间还是有差别的。”“说到犹大,我觉得他似乎象征着那些群众,他们跟随耶酥,后来又背叛了他。群众就是这样,总是被利用。”老者笑着说。“您笑什么?告密者都该死,没什么可替他们辩解的!”巴特的言辞忽然变得异常激烈,但他很快控制住了自己。老者拿过酒瓶,继续笑着说:“您是不是有点醉了?”他用手指擦拭了一下瓶口,而后将巴特的酒杯斟满。“我可能是有点醉了。”巴特抿了一口酒,恢复了平静。 “人有许多怪诞的迷信思想,不知是怎么来的,”巴特为了挽回方才的失态之举,换了一种语气,“我的一个朋友,他在照镜子时,总爱盯着自己的鼻孔和嘴唇看。他觉得它们合在一起是一副小猩猩的面孔。后来他常感到窒息,他怀疑鼻孔里有一双小猩狸的眼睛。他闭上眼,觉得还能看见周围的景物,只是变得模糊和原始了。于是他就认定,人最终将变成猩猩,不是退化而是进化。人属于最初的一批生物,他们变成猩猩,猩猩再变成某种爬行动物,这种爬行动物再变成蚂蚁,最终成为最简单的生物。最简单的生物才是最高级的。而后它们中的一部分再经历退化。”老者望着巴特,眼中闪过一丝怜悯。巴特继续说下去:“还有一个南美洲部落,部落里的人相信如果身上没有负重,他们就会飘上天,永远下不来。所以他们都用绳索把脚栓在穿了孔的石头上,平时就拖着石头到处走。他们中有个自作聪明的家伙,搞了一个简单的实验,他把自己捆在树上,然后斩断了自己脚腕上的绳索。他并没有像风筝一样飞起来。他想以此证明部落里的人不会因为失去负重就飘到宇宙里去。但是,部落里的人则认为,这只能说明实验者是异族的奸细或者中了邪的人。结果他们把他绞死了。” 海潮涌过试金石般的暗礁,在渡轮的不远处也许正在形成一个巨大的疯狂的旋涡。老者安静地听着,不时微笑着举起酒杯。等巴特讲完,老者说:“您给我讲了三件有趣的事,那么我也说一个故事吧,您兴许会有兴趣。”巴特将身体靠在椅背上,摆出洗耳恭听的姿态。为掩饰紧张,他喝了一大口酒。“有一位研究蚂蚁的专家,他曾在《微观生态》杂志上发表过几篇有分量的论文,专门探讨蚂蚁的忠诚是从哪里来的。他关心忠诚问题并不是没有原因,这位学者的父母在二战中曾为地下抵抗组织服务,由于告密者的叛卖,他们被纳粹处决了。而他本人在那黑暗的年代经历了各种残酷的折磨。最后,非常不幸,他的精神出了问题,成了一个连环杀手。他通过警界的朋友,了解到一些告密者的情况。然后,他寻找机会将他们一一吊死在了树上。警方始终以为这些告密者是被漏网的同伙杀死的,他们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在所有告密者尸体的附近都有许多蚂蚁的巢穴。这位学者好像叫‘福蒂斯’。”老者说到这里戛然而止。巴特脸色苍白,他把酒杯拿起来,随即又放下了。静默片刻之后,巴特又开口了:“您的故事的确很有意思,但我还知道一个更有意思的故事。这是从我警界的一位朋友那里听来的,他身居要职,所以我不便透露他的姓名。他告诉我,有一个专门谋杀连环杀手的连环杀手。‘剁指人’伯德、‘剃头匠’比尔兹、‘吸髓恶魔’迈克都死在他的手上。这些人其实都曾是警方怀疑的对象,但因没有足够的证据,无法对他们提起控诉。他们的尸体都被刻上了他们各自的绰号。这个专以连环杀手为猎物的人被称为‘蛇王’,他究竟是谁,至今还是个谜。警方锁定了两个嫌疑人:法官加本特和检察官雷恩,这两个人都曾多次公开讲过:最终的公正只能在黑暗中实现。而且,他们一直在致力于追查各个连环杀手。但我很清楚,还有第三个嫌疑人,他叫布索尼,是个负责整理分析犯罪记录的档案管理员。”“没想到神学家对犯罪学也那么有研究……的确,他们都同罪恶有关。那您为什么不向警方告发这位叫‘布索尼’的档案管理员呢?”老者狡黠地盯着巴特。“我决不会当一个告密者,我宁愿自己解决这件事。”巴特说着,将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咱们不如到甲板上去吹吹海风吧,船舱里太闷了。”老者提议。“正合我意。”他们同时站起来,朝旋梯走去。“这些阴郁的故事让我不舒服,”巴特走在前面,“这些事似乎完全没有意义。”“正因为没有意义,它才是神秘的,而只有神秘的东西才有意义。”老者不慌不忙地踏上了甲板。从船舱里看,海水和天空一样,完全是黑色的。但站在甲板上眺望,会感到海水呈现出一种极深的褐色,甚至有些泛白。“我什么也看不见了。”老者说。“幸好我还看得见,布索尼先生。”巴特说话的时候,手里已多了一把小巧的手枪。“这里没有蚂蚁窝,我也不是告密者。福蒂斯,你大概是搞错了。”老者用一只手扶住护栏。“对不起,我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所以我只能杀死你。”福蒂斯想扣动扳机,但他的手一点力气也使不上。“刚才我在你的杯口抹上了一点毒药,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要杀的最后一个人将是我自己,但现在我的使命还没有完成……”布索尼看着福蒂斯七窍流血,慢慢倒下去,抽搐了几下,不动了。他走过去,掏出一柄小刀在福蒂斯的额头上刻下了“兵蚁”的字样,然后将这具尸体推进了海中。此时,海波正在雾气中剧烈地摇荡着,呼啸声掩盖了一切。雾岛已经近了。 关于费耐生平的摘录 科学白痴 前天,我收到了费耐长达1001页的专著,他在随书寄来的信中说:“为写此书,我构思了整整20年,但将其写成只用了一个晚上。此书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它里面所说的都是真的。”在一口气读完这本名为《这是封面》的书以后,我不得不承认费耐的话并非言过其实。但这也更让我觉得,费耐是个难以琢磨的人。 费耐是不是白痴,这在朋友们中间一直存在争议。当世界博览会在西雅图举办时,费耐恰好在那里降生。后来,他将这一巧合说成是某种天意。他经常以发明家自居,但这也不是一点根据没有。13岁时,费耐就迷上了“发明创造”,他的第一项发明是一种一按开关就会爆炸的灯泡。他在自己家的客厅进行试验,结果险些酿成火灾。但费耐的父亲并没有因此责罚他,而是鼓励他继续探索,这位父亲甚至将自己的儿子与爱迪生相比。据我所知,费耐在其青少年时期还曾发明过一辆只能倒着骑的自行车和一种遇水就会溶解的杯子。他对这两项发明非常重视,还曾专门申请过专利,但未获批准。这对他是个打击,后来他再没有为自己的发明申请过专利。读大学的时候,他制作了一个小型保险箱,这个保险箱的特点是,它的锁孔在保险箱的内壁上。所以,虽然它的锁只是一种老式撞锁,但在将它撞上之后,谁也没办法再把它打开。 随着学生时代的结束,费耐的兴趣似乎有所转移,他自己编导拍摄了一部战争题材的电影,名为“黑白军混战”。整部电影的情节就是无数雪花一样的白色斑点和由它们反衬出来的黑色斑点在屏幕上闪烁,这种闪烁被其编导者解释为激烈的拼杀。影片的结尾,屏幕上只留下一片漆黑,这表明白军最终被消灭了。费耐比较尖端的发明是两个结构复杂的机器人,他们被命名为彼得和保罗。彼得是一个能够自己与自己下棋的机器人,但他不能同人类或者其他机器人下棋。保罗被安装了一种痛苦的程序,他总在痛苦之中,并且他还会唉声叹气。有人嘲笑这两项发明毫无用处,但也有人认为,它们别有深意。我想,费耐想要表达的是,科学并不是为人类服务的。 现在我想再谈谈费耐的巨著《这是封面》,这本书的第1页上只有一句话:“这是第一页”,第2页上同样只有一句话:“这是第二页”,第3页上同样只有一句话:“这是第三页”……第1001页上同样只有一句话:“这是第一千零一页”。费耐在信中对我讲,他曾想过,将第501页上的那句话写成“这是中间一页”,这样做可以考验哪些人才是他真正的读者。但他最后还是将其写成了“这是第五百零一页”,这是因为,它更能体现作品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摘自施坦纳,《通俗笔记》 时间机器 据发明家费耐讲,他童年时的理想就是发明一部时间机器,但令他困惑的是,为什么那个未来的费耐没有乘坐自己发明的时间机器回到童年来看看自己。而这一困惑在费耐发明时间机器之后得到了答案。费耐的时间机器只能前往未来,而无法回归过去,所以费耐又称其为正向时间机。费耐的正向时间机还有一个特点或说局限,那就是它到达未来所需要的时间恰好等于未来本身到来所需要的时间。这就是说,这台时间机器前往10分钟后的未来所需要的时间只能是10分钟,不会更多也不会更少。尽管存在着这样的限制,但费耐的发明巳向人类展示了时间旅行的可能性,紧随这重要一步的迈出,我们无疑又将迎来一个科学的新纪元。——摘自《被研究者快报》,第166期《桌子T》 “我正在写的,是我正在它上面写字的桌子,我将它命名为‘T’。”这是费耐为《桌子T》所写的开头,当时,他住在小镇阿希兰的一家旅馆里。起初他来到阿希兰,是为经营一家杂货商店,他给自己的商店定了个规矩,只有相同的东西才能彼此交换,一个苹果只能换取一个与之相似的苹果,一枚硬币只能换取一枚与之相似的硬币……费耐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绝对公平。但这家绝对公平的商店很快就倒闭了。费耐只得住进了旅馆。在旅馆的房间里,他见到了那张被他命名为的桌子,他决定为这张桌子写一本传记。他通过旅馆的主人找到了出售T的家具商,又从家具商那里获知了生产商的情况。最后,他与一片枫树林区的伐木工和护林人取得了联系,他确定这片林区就是T的最初诞生地。费耐乘坐火车,到林区实地考察,并沿着T所经历的道路重新回到旅馆,一路上四处访查,历时近一年,取得了详尽的第一手材料。这些材料被按时间顺序整理成13个章节。在写完第12章后,为了传记的完整性,费耐出高价将T买下,而后将其运至小镇外的一处空场上焚毁。在第13章中,费耐描写了桌子T的最后结局。 ——摘自拉米雷,《藏书索引》 超级慢跑者 世界慢跑大赛因其规则特殊而引人注目,其规则是,谁跑得最慢谁就是胜利者。前年,在尼日尔首都尼亚美举办了第一届赛事,冠军得主是大赛的发起人之一孔特先生,他用了3个月的时间跑完了3000米的指定路程,比亚军慢了2天。原计划此项赛事每年举办一次,但由于第二届比赛中出现了意外情况,这一计划未能实现。实际上,第二届慢跑大赛尚未结束,这完全是因为一位惊人的选手费耐造成的。 费耐现年81岁,生于西雅图,在参赛申请表上填写的职业是“发明家”。他已经在赛道上“跑”了1年零3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他仅仅前进了1200米左右。需要说明的是,慢跑大赛要求运动员始终处于跑动状态,每天解决生理需要的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当然也不允许原地跑或反向跑。根据对摄像资料的严格审査,裁判团一致肯定费耐严格地遵守着比赛规则。这的确是奇迹,本报记者有幸获得特别批准,采访了尚在比赛中的费耐,在长达3小时的采访过程中,费耐只说了一个字“我……”,遗憾的是,记者的采访时间有限,不能让费耐把话说完。 如果费耐能够活着跑到终点(医生说,这位老人已经相当虚弱,随时可能倒下),那么他将赢得冠军,并刷新世界纪录,对此我们拭目以待!现在,世界各地已出现了大批费耐迷,他们每隔几个月,就会到比赛现场看看费耐是否仍在坚持。但更多的时候,我们的慢跑者是孤独的,在烈日的暴晒下或在狂风暴雨中,他一个人在赛道上一点点地跑着。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耐性的极限。 ——摘自《先锋体育》,第101期 蒙着眼睛的旅行者 1992年春天,我第一次见到费耐。那是在维也纳火车站,当时他用一块藏蓝色布条蒙着双眼,拄着一根全塑料盲人拐杖,这也是我们约好的标志。他正艰难地伫立在涌动的人流中。或许只有我知道,他并不是真的盲人。我走过去握住他的手,对他说出我的名字。他起初有些拘谨,过了一会儿气氛就融洽了。毕竟我们巳经通信7年之久。大约在一年前,费耐就向我说明了他的蒙眼旅行计划,他的灵感源自一位无名修道士的书《触觉旅行》,在这本书中,修道士介绍了一些有关“单感官旅行”的基本训练方法,比如在密室中习惯黑暗、在深夜徒步翻越山冈、在家中闭着眼睛生活……然后逐步加大难度,直到可以适应盲人的生活。费耐说,这位伟大的修道士不仅戒除了视觉,还戒除了听觉,而后才开始自己的旅程,在这一点上他无法企及。而在我这样的凡夫俗子看来,费耐的计划已是近乎疯狂的了。起初我不相信他能实施这一计划,直到他开始闭着眼睛给我写信,我才确信他是认真的,现在他真的蒙着眼睛来了,我既惊奇又为他高兴。我提出要陪他在维也纳到处转转,但费耐拒绝了。他说他只是顺路来看看我,虽然仍见不到我的样子,但那并不重要。他用双手在我脸上摸索了一番,并说我的相貌还不错。最后,他送给我一只杯子,让我到家后马上用它喝点东西。我将杯子小心收好后,费耐就转身走开了,他走错了方向,但我并没叫住他,我相信他很快就能找到火车站的出口。回到家里,我想清洗一下那只杯子,然后照吩咐用它喝一杯饮料,但在清洗过程中杯子就消失了。 诗人与侦探 侦探 本来这个案子轮不到我去处理,但是侦探所的其他人都去抓那个专偷金鱼的女贼了。按照法律(或者说我们侦探所的内部规定),这个女贼被抓到后,将成为我的妻子,法定妻子。然后,她就不能再偷金鱼,要当侦探,而我要接替她去偷金鱼。我不想偷金鱼,我觉得金鱼像是被吹鼓的长满鳞片的奇形怪状的气球。我不明白,那个女贼为什么要去偷金鱼。金鱼浑身都是绿色的黏液。 但是,我的同事们不忍心看着我一天天的憔悴下去。我的头发在减少,一根根的减少,所以只好把茄子皮贴在头顶上。而且,我越来越易怒,这是潜在的危险。谁都明白这一点,但谁也不好意思说出口。最后,有人忍不住偷偷用自己的鲜血把它写在了办公室的墙上。 其实,我说这些只是想暗示,我是一名侦探。因为我名气很大,所以现在还不便透露。我和一位女王的丈夫的家庭老师同名,提示这么多就够了。这宗命案十分棘手。那是一个微弱的风从马的白色鬃毛上拂过的下午(或者其他什么时候),一位著名诗人死在了自己爬满常春藤的房子里。但这一点还不能最终确定。必须补充说明的是,我本人很喜欢诗歌,就和那些开电梯的姑娘们一样,她们喜欢Franz Werfel的诗,每个乘坐电梯的人,都会被梱住,并听一首Franz Werfel的诗。而我并不喜欢外国诗人,因为外国诗人大多爱好数学。我喜欢我们本地的一位诗人——李逵。其实他、我的一位同事,他正在追捕偷金鱼的女贼(我的未婚妻)。这对我破案也许有帮助,但也可能是种障碍。怎么说昵?才华和胆识是两码事儿。 我来到诗人的房子里,她的妻子正在等我。“我叫宋江,就叫我小宋吧。”她说着,轻轻吻了我的手一下。她特意留下了唇印,以便下回能重新认出我。我注意到了一些细节,她的脖颈洁白、细长,保养得不错。“夫人,恕我冒昧,能让我看看尸体吗?”我以公事公办的口吻说。“当然,但我想先看看您的证件,您知道,您看起来……不像个侦探。”我最恨别人说我不像侦探(除了我的哲学家朋友),所以我马上脱掉裤子让她检查证件。她仔细地翻看着,最后,她无可奈何地说:“对不起,您的确是个侦探,但您的证件比一般侦探的小。”我提好裤子,有意让双目显得炯炯有神,这让她有点害怕。“那么尸体在哪儿?尊敬的夫人。”我再次以公事公办的口吻说。“不在任何地方,又在每个地方,我只找到一些肝脏碎片、脑细胞和淋巴结。”宋江说完,就坐进了墨绿色塑料盆里,交叉双腿,从身下抽出一根火腿肠,轻巧地剥下包装,吮吸起来。“那么,我们首先得把尸体拼凑起来,这需要更多的人手。”我拿起侦探专用手提电话,拨通了助手的侦探专用手提电话。“喂,是张飞吗?马上到案发现场来,这里需要你!”说完我就挂断了电话。“也许,他是自杀。”宋江忽然说。“为什么?我很想听听您的看法,夫人。”我说。“他曾经对我说过,他想自杀。”“原来是这样……”我陷人了沉思。那么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都会请教福尔摩斯先生。他似乎有一只信鸽叫“华生”,我们靠它保持秘密联系。但遗憾的是,不久以前,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都失踪了。这令破案工作陷入了僵局。就在此时,张飞赶到了,手里端着尸体碎片扫描仪。“你的任务是协助这位女士找到诗人尸体的各个部分,其中包括舌头,然后送到法医那里,请他们把这些碎片拼成人或者动物的形状,明白了吗?”“不太明白。”张飞端着扫描仪,傻乎乎地说。“你的话可是被录了音的,所以你最好是听明白了。”我是个坏脾气的侦探。“那我明白了。”张飞委屈地说,眼睛湿润了。 出租车司机 离开诗人的房子,我叫了辆出租车。一开始我就觉得出租车司机有点古怪,但我什么也没说。“您去哪儿?”他假惺惺地问。“一个地方。”我说。于是,我们就上路了。透过车窗,我欣赏着那些身穿绿毛衣、手举枯树杈的人们,他们组成一条变幻不定的林阴道。“他们真是人吗?”我盯着身边的司机问。他没有回答,他有点紧张。我是个敏锐的侦探。我注意到,在车座位上有些淡红色的斑痕,不像鸡血也不像玫瑰露。在寒冷的季节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我正在怀疑,车子猛然停住了!是城管队员安装在路面上的西瓜刀切开了车的西瓜轮胎。城管队员就爱和我们这些侦探作对。按照法律(城管队的内部规定),如果西瓜轮胎被切开,那么司机和乘客必须一同将西瓜吃掉。 “真糟糕!”司机捂着眼睛大喊,“我可怜的兄弟!”(他的内心独白。)“没办法,既然已经切开了,那咱俩只能把它吃掉。”我说。“我不能吃。”司机的语调很坚决。“但这是法律,我们不能违法,何况我是个侦探。”我的语调也很坚决。“我不懂法律,而且您也不像侦探,您像个卖手指头的。”“你想在我面前违犯法律?!”我愤怒地问。“我不懂法律,但我这里有备用西瓜可以用。”他双眼瞪着我,想靠威势镇住我。人总要证明点什么,比如“自我”,这是一种心理需求,于是,按照这一理论,我掏出了那把侦探专用手枪,顶住了司机的头,一字一顿地说:“现在,下车,咱们一起吃西瓜!”他轻蔑地看看我,摇摇头说:“你果然不是侦探,你拿枪的姿势都不对,而且据我所知,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一个侦探可以用枪强迫一位共和国出租车司机吃西瓜。”他话音刚落,我就开了枪。西瓜汁顿时喷溅得到处都是。“我最恨西瓜伪装成出租车司机了。”我对着这个假扮成司机的西瓜尸体说。然后,我把它以及它那个被切开的兄弟都吃了。这就是触犯法律的下场(虽然是城管队的法律)。我是个坏脾气的侦探。吃完它们以后,车上、路面上流满了鲜红的西瓜汤儿。然而,它们的子女毕竟是无辜的,我把它们小心收好,准备将它们抚养成人或者制作成好吃的瓜子。 女作家 为避免遭到西瓜兄弟的报复,我步行回到了办公室。那个关猴子的笼子空空荡荡的,它已离开一段儿时间了,我真有点不适应。我有点伤感,于是掏出一根剥好皮的火腿肠叼在嘴里。唾液加速分泌,我的大脑重新启动。我首先思考了乌龟能否自转的问题。接着,我就努力将思绪集中在了案情方面。诗人,作家,卖小孩的人,屠杀金丝雀的人……这些问题在我脑海中一一闪现。最后,我打开了自己的秘密日记,它是一本红色小册子,黑色螺旋金属线将每一页都固定得很好。我问它:“日记本,关于这个案子有什么有用的线索吗?”日记本回答:“请去向福尔摩斯先生求教。”“可他暂时不在,现在我只能问你。”日记本睡着了。我叫醒它。“本来一个日记本不该谈论另一个日记本的事儿,但既然事情如此棘手,那我就跟你说说。有位女作家,她有一个公开的紫色人造革封皮的日记本。里面记载着她与不同的男人看戏剧以及游泳的事情,里面曾提到过这位死去的诗人,你可以从她人手。”日记本说。“她是固体的还是液体的?”我问。“她是固体的。”日记本说完又睡着了。 固体女作家有着一张米开朗基罗穹顶式的面孔,但从照片上看,她还挺好看的。后来我才发现,那张照片是西瓜伪装的。通过女作家的公开日记本,我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她。当时,她正在吃母熊的乳房,一边吃一边吐外国报纸。“我爱观察周围的人和猩猩,从猩猩的脸上可以读出国家的命运,还有关于我妹妹的一些事。”她说话很像个知识分子(如果我的哲学家朋友在就好了)。“也许,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微分方程不等于蚯蚓的拓扑解释规则,然而,从更深层的语法看,在存在和存在之间有着某种微妙的测不准关系。”我说。“其实理性就是语感,您说呢?”她问。“其实‘其实’有许多种意思,比如‘布谷鸟的小便器’等等。思想先于怀疑。”我一边摇动右臂一边说这些话,仿佛它们是从我的内心深处掏出来的。“您说得有道理,我正在构思一篇乳房吃人的小说。”她的目光有点迷离。“对诗人的死,您有什么看法?”我转入正题。“他是自杀的。”她立即说。“您为什么这样肯定?”“因为猩猩的样子,以及我妹妹的遭遇。”她说。“我还会来找您的,或者请您去我们的侦探所,请您近期内不要离开这座城市。”我最后说。 女贼 我和偷金鱼的女贼约好晚上一起看戏剧,我不知道她能否摆脱我的同事们的跟踪。但在公共浴池门口,我见到了她。她身披鱼鳞甲,手提一只灌了水的塑料口袋,里面有一条半死不活的灰色胖金鱼。“这是你今天偷的?”我指着那条金鱼。“前几天偷的,它快死了,我想让它临终前能看场戏剧。”她不好意思地说。(她有一颗善良的心。)“金鱼也看戏剧吗?”我有点将信将疑。“当然了,我偷金鱼就是为了让它们有机会看戏剧。”她动情地说。“原来如此。”(我的内心独白。)我们一同走入公共浴池,脱掉衣服,坐在深灰色塑料盆里。她趁没人注意,将金鱼放入浴池里。虽然这是违法的,但我没有制止。戏剧就要开始了,我站起身,赤脚走过黄瓜地,在侦探专用卫生间小便。卫生间里挤满了我的同事。我站在侦探专用小便池前等了半个小时,小便没有出来,它又违约了。我只好回到我们的塑料盆里。这时,戏剧已经开始了。今天演的是《哈姆雷特》。“你的同事都在干嘛?这样下去咱们什么时候能成为法定夫妻?”女贼小声问。“他们都在拼命缉捕你,你放心吧,不久之后他们就能抓住你的,他们都是很有经验的老侦探。”我小声回答,“不如咱们先要个小孩儿吧,你去买一个好吗?”她用恳求的眼神看着我。“好吧,我尽快买一个。”我有点不情愿,因为我不太喜欢小孩,但我还是答应了。“诗人的案子怎么样了?”“还没进展,别谈工作了,咱们看戏吧。”我说。 当我们聚精会神地观看《哈姆雷特》的时候,从黑暗中走来一只穿着蓝棉裤、绿棉袄,头裹白毛巾的蝗虫。它将两样东西分别交给我和我的未婚妻,随即消失在黑暗中。我们得到的东西—模一样。那上面写着同样的几行黄绿色小字:“全体人民愤怒起来,手拉手,摧毁小资产阶级以及他们的领袖。我们已经包围过来!”“这是什么?”女贼问。“这是政治,你不懂。”“政治是什么?”“政治就是麻将和请客。”“现在到处都是打扮成农民的蝗虫,我不喜欢它们。”“我欣赏它们拍打胸膛的样子,很像男子汉,我希望自己也能像个男子汉那样搞搞文学。”诗人的舌头和遗书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醒来的,也不知道这是这一天,还是另一天。太阳还在原来的位置,或许稍微偏了一点儿,这不重要。我的侦探专用手提电话响了,那是一首小哀歌。我接通电话,是张飞打来的。他在抽泣,所以声音有点发颤,“我们在马桶水箱里发现了诗人的舌头,所以我顺便用了一下厕所,我冲水的时候,诗人的遗书就流淌出来了。”“那舌头是他本人的吗?”“是,他妻子亲自辨认过,她还哭了。”“你也哭了对吗?现在停止哭泣,把遗书的内容念给我听。”我用命令的口吻说。张飞有点不好意思,他清了清嗓子,开始对着电话筒朗读:“白薯甜吗?甜。但白薯也是人。学习吧,学习。所以,我要去自杀。我知道,自杀是个遥远的地方,但是我还是要去那里。对不起,我在那里等你们。” 挂断电话之后,我再次陷入了沉思。我叼着火腿肠在冬瓜地里来回踱步。我首先思考了乌龟能否自转的问题,而后,我就将思想集中在了这封遗书上。它有点不对劲儿,但是哪里不对劲儿呢?我想,总有一个地方有点不对劲儿,就是说,在“总有一个地方”这一点上不对劲儿。难道是自杀?还是他杀?还是自杀?我决定用数花瓣儿的方法判断。这是一种不容忽视的侦破手段。我取过一枝李逵为我采来的补丁花儿,撕扯它的花瓣。最终的结论是:自杀。我长出一口气,重新躺进抽屉里。“这样一切都好办了。”(我的内心独白。)在梦中,或在现实中,福尔摩斯现身了。他在拉小提琴。小提琴也在拉他。他们拉来拉去就像一对儿情侣。在小提琴背上,粘着一只小白鸽儿,那可能是华生。它生气地注视着我,似乎在说:“咕咕噜咕咕噜,你啊你你啊你!”“您对诗人的案子有何高见?”我问福尔摩斯。“是他杀,我的朋友,当然是他杀。”他含着大号火腿肠说。房间里弥漫着火腿肠的味道。“有什么根据?是谁?为什么?多少钱?什么是信用证业务?”我不失时机地提出了一连串问题。“常识或公理,另一个人,为了某件事,一定数目的钱,利用信用证所从事的业务。”他机敏地回答了这一连串关键性问题。“可是,我还是不太明白。”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但福尔摩斯消失了,小提琴也消失了,只留下小白鸽儿。“难道说,那个马桶是假的?”(我的内心独白。) 孩子 我决定先把工作放到一边。我要享受中转站的自由时光。透过窗户,我看到一些假的人群正在涌动。其实窗户也是假的。这就是中转站。其实中转站也是假的。但只有敏锐的侦探才能看出这一点。他们能识别出哪些是真商店,哪些是假商店。假商店虽然也是钴蓝色的,但它们从本质上说是矮橡树。假人群在虚假的街道上涌动,并纷纷进入假商店,买些假的石头和避雷针。我爬下一棵矮橡树,穿过虚假的街道,走上真实的街道,那里有真正的小孩商店。我走进其中一家商店,店主正在擦洗柜台后面的小孩。孩子们见到有客人进来,都抢着喊:“买我吧,买我吧!”这些孩子也就四五岁,正是能干活的年龄。“你们都会干什么啊?”我和蔼地问他们。“我会杀人!”“我会钓鱼!”“我会吃垃圾!”“我会天文学!”“我会拆了自己!”他们争先恐后地喊。最后,等其他小孩都静下来,站在角落里的一个外国小孩低声说:“我会唱歌。”“你会唱什么歌?唱一首我听听。”我对那个孩子说。“我会唱《鯰鱼的哀歌》。”说完他就唱了起来:“世上只有电脑好,没脑的鯰鱼像知了。”他唱得异常难听。我示意他不要再唱下去了,我心里有点酸楚。于是,我问他们:“你们看我像做什么工作的啊?”孩子们抢着说:“您像个卖手指头的!”“您像位国王!”“您像块儿滚刀肉!”“您像拖拉机轮胎!”“您像一片灯笼下的鸡皮疙瘩。”最后,等其他小孩都说完,站在角落里的外国小孩低声说:“您像个侦探。”“就买他了!”我指着角落里的外国小孩。“您喜欢这孩子太好了,他妈妈也会高兴的。他的价格是三块石头。”店主搓着他那双长满猪毛的贪婪的手。“那么成交!”这时候,外国小孩母亲的影子从柜台后面的门缝里爬了出来,它爬得是那么艰难,以至于风都窒息了。它用力伸出一只黑色的手臂,呼喊着孩子的名字:“哥白尼、哥白尼、哥白尼。”“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你的孩子卖给了一位侦探,你应该高兴。”店主冷冰冰地对影子说。“请别油炸!”影子哀求道。“侦探是不吃小孩的,我会把他培养成一位偷金鱼的好贼。”说着,我仁慈地用手拍了拍孩子的头。 我拉着哥白尼的手,往不知道什么地方走,总之我们在走。我的思绪重新开始集中,我问哥白尼:“乌龟自转吗?”哥白尼说:“乌龟不自转,乌龟蛋自转。”“真是个天才儿童。”(我的内心独白。)“那么,诗人是自杀还是他杀?”哥白尼想了想说:“诗人不是自杀,诗人蛋是自杀。”“我从没想过诗人还有蛋,是啊,也许这就是可能之外的不可能!”(我的内心独白变得频繁了。) “我们去哪儿?”哥白尼问。“我们去一个地方。”“什么地方?”“对,就是什么地方。”“那个地方叫‘什么地方’?”“不对,那个地方叫‘那个地方’,什么地方叫‘什么地方’。”我拉着哥白尼的手,继续朝什么地方走。他继续问我同样的问题,我有时回答,有时沉思,有时反问,有时假装没听见。“您是一位有思想的侦探。”他说。我的眼睛湿润了。 女作家与测慌仪 孟良和焦赞是我的同事,他们是一对儿搭档。经过长时间的思索,他们想到一条抓住偷金鱼的女贼的妙计。起初他们准备保密,但不知道是谁,竟然用自己的鲜血将他们的计策写在了办公室的墙上。他们计划伪装成两条金鱼,潜伏在鱼缸里,同金鱼们打成一片。等女贼来偷金鱼的时候,他们就猛地越出水面,把她抓住。“等着喝你的喜酒!”他们临行前说。所长对我说:“你的案子也要抓紧了,否则你就去你的吧!”迫于压力,我逮捕了固体女作家,并对其进行了谎言测试。 测谎仪:是你杀死了诗人吗? 女作家:不是。 测谎仪:如果73+97=180,那么在你没杀诗人的情况下,他会死吗? 女作家:不会。 测谎仪:如果诗人没死,那么他是死于他杀吗? 女作家:不是。 测谎仪:我是测谎仪吗? 女作家:不是。 测谎仪:你凭什么说我不是?! 女作家:逻辑。 测谎仪:你觉得我漂亮吗? 女作家:不漂亮。 测谎仪:如果诗人是或者不是自杀的,并且我漂亮,那么逻辑公理成立;或者你是凶手,并且只有橄榄色浮标显示大气情况。这句话成立吗? 女作家:不成立。 测慌仪:神经不正常的黑猩猩会玩儿魔方吗? 女作家:我会! 测试的结果是,女作家说谎的可能性为49.999999%。然而,测谎仪的最后一个问题深深地伤害了女作家。她精神失常了。李逵和我把她送入了“神经现象学研究中心”。与此同时,远方传来了一个更为不幸的消息,孟良和焦赞被几条虎鲨吃掉了。线索中断了,我们必须重新开始。 颠倒日 现在,我只能寄希望于颠倒日,在颠倒日那天,一切都会颠倒。西瓜和死人将大摇大摆地走上通向市政厅的大道。小孩将成为我,而我将成为小白鸽。鸽子飞到福尔摩斯那里研究案情,但它们将变成罪犯。而诗人在这一天还生活在过去,他可能在马桶上写遗书,而在他后面,用手枪指着他的人正是福尔摩斯和我。我们一块儿伪造遗书,就像伪造一件艺术品。我们兴高釆烈。有些东西打翻了,在常春藤的缠绕下,变成了宋江的李逵跌跌撞撞地跑进来。然后是一声无声的尖叫。我们发现,马桶其实是张飞假扮的。而策划和实施这一阴谋的人正是侦探所的所长,一个正人君子,同时是位固体女作家,她观察镜子里的猩猩。城管队员们是唯一保持清醒的一队人马,他们忙着让时间、空间、社会关系恢复颠倒日来临之前的状态。我从鸽子变回金鱼,又变回猩猩,最后变回侦探。我整理了一下侦探专用制服,检査了自己的证件。集中思想,思索案情,凶手是福尔摩斯和我?接着,我思考了乌龟和乌龟蛋的自转问题。颠倒日之后,是颠倒日之前的那一天。我决定回侦探所自首,但我的心里有点矛盾,是先喝杯啤酒再去呢,还是不喝啤酒就去,就这样一直犹豫,直到颠倒日来临。但这并不是说,颠倒日真的过去了,或者颠倒日是另一天。因为透过灰蒙蒙的窗玻璃,我发现太阳还在原来的位置。我想回到抽屉里去,而孩子将睡在镜子里的抽屉里。法庭偷金鱼的女贼担心我霸占她的金鱼。她要求我和她签订一份协议。“但协议有什么用呢?”我说,“我和小便也签订了协议,但它违约了我又有什么办法?”“那你就去法院告它!你必须去,你得像个男子汉那样!”她说。于是,我将小便告上了法庭。法官坐在塑料盆的背面,手拿一只魔方,以证明自己的智商。“法官大人,我和小便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每天它要出来三次,可它很久以前就不再出来了,它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请您判决它继续履行合同。”我站在一个卑微的角落里说。“但是,或许,从法律的角度看,我认为,太阳的位置似乎一直没有变化,因此小便并没有违约。”法官字斟句酌地说。“可是,您可以看到我憋得有多厉害,我都快站不住了!”我用力夹紧双腿,慢慢蹲了下去,然后突然躺倒了。从法律的角度可以看出,我憋得很严重。但是,法官的思绪却由此转移到了别的问题上,“我的那头奶牛已经很久没有产奶了,从法律的角度看,它的乳房是那么鼓胀。我和它也订有合同,但我只是个像泥鳅一样的小小的法官,我又有什么办法呢?而从法理上讲,我妻子的乳房却一天天瘪下去,难道奶牛偷走了我妻子的奶?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一边是法律,一边是法理。法哲学的微妙之处正在于此……”“那么就枪决吧。”法官斩钉截铁地说。于是,城管队员化装的行刑队正步走进法庭。我露出一丝胜利者的微笑,“小便就要被处决了,我赢了!”但当行刑队的枪口一齐对准我的小腹时,我莫名其妙地有一点怅然若失,也许这就是所谓的“胜利者的悲哀”罢。我闭上双眼,从容地等待着。就在法官即将发令的一刻,小便突然自己出来了。它躲在我崭新的棉裤里狡辩说:“我没出来是因为我经常失眠,从法律和法理的角度看,我都不该承担违约责任。”法官制止了行刑队,“现在,先生们,我们上我家枪毙那头奶牛!”说完,他就扔掉了银亮的假发,带领行刑队冲出了法庭。 求婚 我不知道我是该跪下,还是站着,就像一棵挺拔的松树。“咱们登记吧!”我对偷金鱼的女贼说。她假装犹豫了一会儿说:“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为什么?!”我像一个无知的孩子。“为了全世界,还有就是我的姐妹们说你缺乏男子气概。”她越来越理直气壮了。“你的姐妹们是谁,我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我逼视着她。“痦子姑娘和火柴公主。”“痦子姑娘是谁?”“痦子姑娘就是一个痦子,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痦子,她不是侦探,没你那么‘了不起’,但她是我最喜欢的痦子。”“那火柴公主是谁?”“火柴公主就是一根火柴,一根高贵的火柴,比你高贵一百万倍。”“但是我已经买了小孩,还起诉了小便,这还不够吗?”我跪倒在地。“本来我以为那样就够了,但现在看来是不够的,咱们别再讨论这个问题了行吗?”她不耐烦了。“那你还偷金鱼吗?”“我洗手不干了,我还有事,先走了,祝你找到合适的伴侣。”说完她就走了。 我的身体裂开了,然后一块儿块儿地掉在水泥地上。最后只剩下一颗怎么看都让人有点恶心的心脏。哥白尼悄悄走过来,用高级胶水把我重新粘好,并把茄子皮贴在我头上,好让我看上去年轻一点儿。“现在,你要把我丢掉了,对吗?”哥白尼低着头。“不,当然不会,我要把你培养成一位科学家或者哲学家,我觉得你很棒!”我说,“但现在我只想回到我自己的抽屉里去,我只想待在抽屉里,我快不行了。”我在抽屉里做了一个梦,我和偷金鱼的女贼一起走进一家巨大的西餐厅,守门人是一位有名的男演员,他分给我们两个号码,并对我们说:“你们按照号码去找座位吧,但这不容易,这个餐厅其实是个迷宫。”我和女贼在昏黄灯光的笼罩下,走上了螺旋形的楼梯。我们到了一个居民小区里。“也许我们走错了方向?”她说。我们走进一座居民楼。她忽然消失了。我到处找她,但我走反了方向,走出了居民楼,走到了一个摆满餐桌的看台上(那下面似乎是赛马跑道)。那里的每个位子上都有一个醒目的数字。一位衣着华丽的老妇人对我说:“你走错方向了。”我很焦急,赶紧往回走,我一边走一边喊着女贼的名字,但是没有回音。我想她肯定还在居民楼里。我返回了居民小区,走进居民楼,一直上到屋顶。这时我才发现,这里其实是一座城堡。我看到几个工人正在做修缮工作。实际上,它已经漏了。我想,这里应该是餐厅的制高点,所以我就大声地喊她的名字,希望她能听见,但就连我自己都无法听见我的喊声。四周全是杂音,也可能是风声。但我还是拼命地喊着。喊着喊着,我就醒了。我的侦探专用手提电话响了,还是那首小哀歌。我接通电话,是张飞打来的,他说:“诗人死得太悲惨了,这桩案件已经令我伤透了心,现在我只能上吊了。我是自杀,记住,我是自杀。”电话挂断了。我陷人了沉思,我不再想乌龟蛋的自转问题了,因为我已经明白了一切。 哲学家朋友 “你的案子破了吗?”他问。“我想已经接近尾声了,”我说,“但是,你看我像个侦探吗?”“不像,你像编写卡片的人,你可以在一个虽然不宽敞、明亮,但很安静的环境下,研究碎布头儿,并为它们编写卡片,你自己也可以编织一点碎布头儿。”他在说话的同时就在翻动着一些碎布头儿。“我的确厌倦了,我想辞职,我只想待在自己的抽屉里。”我说。我的内心很沮丧。后来,我转换了话题,我说:“什么是存在呢?”他说:“存在就是成为约束变项的值。”“约束变项本身也要成为约束变项的值才存在吗?约束变项的存在是其他事物存在的必要前提吗?那么它就不可能是一些被撒在布头上的墨汁,而是某种特殊的抽象物,但这又和Quine的初衷相反……”我思忖着。“你累了,别想这些了,你需要休息。”他说。我也这么想,以后我的哲学家朋友会用外语把它们搞清楚的,我什么也不想了。我只想待在自己的抽屉里。它破损的地方也该修理了。不久以后,我就去辞掉侦探的工作。 女作家的新宗教 在辞职以前,李逵和我一起去参加了张飞的葬礼,我们看着他的骨灰在牛奶中溶化,变成了一杯可怜的咖啡。“那头奶牛在行刑队面前还是屈服了。”(我的内心独白。)然后,我们一同去神经现象学研究中心探望女作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她的脸已经呈现出了毕加索的风格。她双手交叉,搓揉着自己两边的袖口。“经过分析和推理,我现在知道你不是凶手了,你是无辜的,实在对不起。”我的语调很沉痛。“这没什么,在这里,我变得更清醒了,这个世界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它是一个包容一切的星系,我们生活在其中一个星球上。我们是人。只有人会说话,动物和植物都不会说话。石头也不会说话。西瓜不能化装成司机,蝗虫也不能打扮成农民。奶牛和法官并没有合同关系。一个人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她说得很平静也很肯定,这似乎是一种古怪的宗教。我感到很内疚,我是个缺乏责任心的侦探。“那么,一切该结束了。”我对李逵说。李逵凝视我良久,然后郑重地说:“既然你已下定决心,我也没什么可说的,最后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是我用鲜血在办公室的墙壁上写下了那些不朽的诗句。”“这我早就猜到了,别忘了,我曾是一个敏锐的侦探。”我说。 真相 在我辞职后不久,蝗虫就占领了城市,它们摔毁了我们唯一的小半导体。我还记得,我小时候曾用我小胡萝卜一样的手指摆弄过那台半导体。现在,它碎了,零件被分别扔进井里、垃圾桶里和臭水沟里。所有城管队员都在战斗中牺牲了。侦探所所长和李逵也被吊死在了石榴树上。法官被罢免,做了一名挤奶工。固体女作家成为了蝗虫们的精神领袖,它们要按照她的构想,重新创造和解释世界、修正历史、建立理论体系和社会秩序。但谦卑的蝗虫们不得不偷偷篡改了女作家的一小部分思想。这主要表现在,它们保留了蝗虫的各种权力。 在办公室的墙壁上,我看到了李逵用自己的鲜血写下的最后一句诗:“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我把这句诗读了许多遍,然后从保险柜里取出了我的手枪。 夜幕终于降临了,一天即将过去。我把窗户打开一道缝,让冷风吹进来。这时,我听到有人敲门。我打开门,一位身穿帆布服的中年男人手捧一束蓝蝴蝶花站在门口。“您找谁?”我上下打量着他。“我想找个朋友谈谈过去的一些事。”他说。“关于什么?”“关于诗人的死。”他露出一种古怪的微笑。“好吧,请进,我也正想找人谈谈那个案子。”我把他让进客厅,我们面对面坐在沙发上。不等他开口,我就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就是诗人本人,对吗?”这句话令来访者大吃一惊,但他马上克制住了自己,“你是怎么知道的?”“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感到可疑。”“哪里可疑?”“宋江的唇印,那上面有西瓜汁的味道。但是,直到我的搭档张飞被你们杀害,我才明白全部真相。”我的语气很平和,就像在说一件很久以前的事。“我很想听听你所说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来访者双手握紧了他的花束。“那么就让我从头说起吧,你房子里的尸体碎片其实是福尔摩斯的,你杀死了福尔摩斯,为了掩盖罪行,你在马桶水箱里伪造了那封遗书,让我们以为那是你的尸体。而你所谓的妻子,其实是西瓜化装的。宋江在那之前就已经被你杀死了。你们担心张飞将全部尸体碎片拼凑好以后,会揭穿你们的阴谋。于是,你和西瓜假扮的宋江用枪逼着他给我打了那个最后的电话,然后就用绳子勒死了他,伪造了上吊自杀的现场。但是,有一点你们并不知道,张飞曾经对我说过,他绝对不会以上吊的方式自杀,除非有人用枪指着他的头。”“那么动机呢?我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妻子和福尔摩斯?”诗人仍然保持着狡黠的笑容。“可能有各种动机,这并不重要,我想是因为她发现了你和固体女作家的私情,对吗?当你想到福尔摩斯将来调查此事,你就把他也杀害了。”我注视着他的眼睛。“第一点你说得不对,我杀死我的妻子,是因为她说她更喜欢李達的诗!”诗人说着站了起来,“我没想到你竟然是一个如此敏锐的侦探,你究竟是谁?”“其实我才是真正的福尔摩斯,你杀死的只是我的替身——猴子。张飞其实就是我的朋友华生。”我仍然坐在沙发上,嘴里叼着烟斗,手里拿着小提琴。“原来如此,看来我小瞧了你,但是现在,你该去见你的朋友华生了。”诗人说完,就从蓝蝴蝶花束后面掏出了一把外观古朴的勃朗宁国际手枪。“你知道得太多了,那么永别了,福尔摩斯。”诗人的话音未落枪就响了……他缓缓地倒在了地上,血水浸透了客厅的亚麻地毯,是哥白尼从镜子后面开的枪,子弹穿透了镜子,射中了诗人的心脏。 尾声 将房间打扫干净之后,我和哥白尼坐在窗台上,仰望星空。我小声儿背诵了一段海子的诗:轻雷滚过的风中/死者的鞋子,仍在行走/如车轮,如命运/沾满谷物与盲售的泥土。 禁闭 一场小雨过后,风掀起窗帘的一角,重现的日光集中射人室内,从阳台到客厅的过渡区域上反复闪动着一片浅色的光斑。阳台是梯形的。J所坐的沙发与梯形的每个边都不平行。实际上,沙发已被他移动过,在它原来的位置上是一层浅灰色的印记。J让自己正对电视坐着,他的手里紧握着一个黑色遥控器。在这一星期时间里,J的活动范围被限定在这个房间之内,有人向他保证说,这里绝对安全。但从一开始就有反常的事情发生。大约7个小时之前,J透过窗户向外张望,对面深灰色的高楼与他藏身的这座楼房几乎完全相同,而且是整齐地排列在一起的,就连每个窗户后面的墨绿色窗帘都如出一辙。唯一能将它们区分开的只有处于7层和8层之间的标有红色楼号的铁牌,但正是这一点出了问题。J清楚地记得,他进入的是11号楼,然而他此时看到对面的楼房是11号。他还注意到,有5只白色的鸽子正围绕11号楼飞行,在他的记忆里,还应有一群相似的鸽子也在围绕他所住的这座楼房飞行。但显然只有那5只鸽子。在记忆错乱与空间错乱这两种可能性之间,J只能排除后者。 房间里的一切都显得棱角分明。盥洗室的镜子是标准的正方形,但J搞不清它究竟是不是一面镜子,它不能映射出他的形象。他对着“镜子”,只能见到一层银灰色的金属膜。J起初怀疑这是一种监视装置,他想把它砸得粉碎,但最终克制住了。不知是出于何种心理,J在24小时内,进人盥洗室27次,每次都对着“镜子”站10秒钟左右,其中有几次还是无意识的。就在今天早上,当J再次面对“镜子”时,他不由自主地拿起水池边的白色梳子梳理起头发来。J想摆脱束缚,放下梳子,走出盥洗室,但他受到镜中引力的控制,机械地完成了每一个动作。最后,他仿佛是被人从盥洗室推出来的。这以后,他就不敢再靠近那面“镜子”了。“出什么问题了?”J问自己,他第一次产生了被囚禁的感觉。 J正对电视坐着,他面前有一张由三组黑色锥形支架撑起的玻璃茶几。茶几的中心是一只浅蓝色果盘,里面堆放着色泽暗淡的苹果。在果盘压住玻璃桌面的地方,有一圈方形水渍。紧靠中心的是一只白色的塑料盘,里面有一柄折叠水果刀,刀的锋刃露在外面,架在盘子边沿上,构成一个窄小的夹角。茶几外围,在J的左手边是一只铜制烟灰缸,里面有三十几个扭曲的烟蒂,烟灰覆盖了烟灰缸底。与它正对着的是一把银白色的剪刀和一盒牙签。在茶几与电视之间还有一段大约两米的距离。J没有拉开窗帘,从阳台玻璃射人的光,在到达客厅之前已很微弱了,只有那块不停闪耀着光斑的区域,表明室外已经放晴。 J抬起右臂,对准电视机的左下方,用右手拇指快速有力地按了一下遥控器上的红色按钮。电视发出很短促的“嗡”的一声,影像呈现出来。影像是黑白的,但格外清晰,J看到一个人的背影,他坐在沙发上,注视着正对他的电视。过了10秒种,电视里的那个人没有任何举动。J感到不耐烦,就又抬起手臂,用遥控器换频道。这时,他注意到,电视里的人做了一个小动作,他的右肩耸了一下。频道换过之后,电视里的影像并没发生多大变化,如果不是刚刚闪了一下,J准会以为换频道的按钮失灵了。他焦躁地连续按动转换频道的按钮,每一次都更用力,但除了出现节奏加快的闪动以外,并没发生其他变化。与此同时,J意识到,电视里的人开始有行动了。J静下来,等着看他要干什么。但他又不动了,静静地注视着电视。在电视中的观察者与电视中的电视之间有一张由三组锥形支架撑起的玻璃茶几。茶几的中心是一只果盘,里面堆放着几个苹果。在果盘压住玻璃桌面的地方,有一圈方形水渍。紧靠中心的是一只塑料盘,里面有一柄折叠水果刀,刀的锋刃露在外面,架在盘子边沿上,构成一个窄小的夹角。茶几外围,在那个人的左手边是一只铜制烟灰缸,里面有三十几个扭曲的烟蒂,烟灰覆盖了烟灰缸底。与它正对着的是一把剪刀和一盒牙签。J试探地俯身去拿水果刀,同时盯着电视屏幕。电视里的那个人的背影晃动着向前倾,左手上多了一柄水果刀。J放下遥控器,将水果刀换到右手,绕过身前的茶几,朝电视机走过去。那个身影模仿般地做了同样的动作。他蹲在电视机前观察着。 电视屏幕上附着着一层灰尘,屏幕左右是两片发出音响的小孔,当J贴近它们,他可以听到鞋子与地板摩擦的声音。屏幕下方不到1厘米的地方有一个特别的符号,大概是电视机的商标,再下面大约1厘米处是电视机凸起的开关和两个微小的圆形显示灯。在右侧,与它们平行的是两组横向的椭圆形按钮,它们是调节声音和频道的。J直起身,又检査了电视的背面,在一个梯形结构上,规则地分布着长条形的散热孔,几根橡胶导线纠缠在一起,其中两根分别通向有线电视接口和电源接线插座。J向后退了两步,电视里的人同时向后退了两步。“没有什么特别的。”J想。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猛然转过头,但他看到的只是毫无光泽的白色墙壁。“还好不是个玻璃罩子。”J尝试着说了一句:“这没什么。”他听到的是双重声音。但是,直到现在,J还不能确定电视里的人就是他自己,他想找一面镜子,但房间里只有一面固定在盥洗室墙壁上的“镜子”,J不想再去碰它。“这又是一种监视装置。”这是唯一的解释,“他们想让我自己监视自己?不会,他们一定是接错了线路。”J回到沙发上,拿起遥控器,按下了红色的开关按钮。电视机里的人也做了同样的动作,但反复了多次,他面前的电视都没有被关上。J快步走到电视机前,按下了电视上的开关。电视里的人仍然存在,他直起身,有点慌乱地走来走去,眼睛始终盯着电视屏幕。在电视里的电视屏幕上,似乎也有个小人儿在走来走去。J犹豫了一下,拔掉了电视机的电源。他的眼前顿时一片漆黑。J摸索着电源插座,他感到自己的手在移动,并碰触到了桌面,但实际上,什么也没有改变,他仍在黑暗里。他站起来,摇晃着朝沙发的方向走去,走了很久,但沙发已经不在那里,甚至墙壁也消失得无影无踪。J只好停下来,于是,什么也没有了。 寓言集 这些寓言是我长期思索的结晶,它们虽然结构简单,但寓意深刻。并且,为了给读者一点指引,我必须事先点明,这些寓言的寓意是相同的,只要读懂其中一则,也就读懂了以下全部寓言。 善良的黑猩猩 黑猩猩住在一棵大树上。一天,一只绵羊跑来求救,说残暴的老虎要吃掉它。黑猩猩就让它躲在树上。此后又跑来许多只躲避老虎的绵羊,黑猩猩将它们全部留下来,一共11只。很快树叶就被绵羊们吃光了,只剩下长短不一的禿数枝。黑猩猩和绵羊们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老虎来了,它用利爪撼动树干。黑猩猩和小绵羊们紧紧抱住树枝,但大树已经枯萎,树枝全部断裂。黑猩猩和绵羊们都摔到地上,老虎扑上来将它们一一吃掉。吃饱以后,老虎躺在枯萎的大树下睡觉,四周堆满森森白骨。这时,老虎受到黑猩猩和绵羊们的幽灵侵扰,梦到自己张开大嘴,吐出大片大片浓绿的树叶,树叶很快埋葬了老虎,最终覆盖了整个森林。 鱼刺 小猫的主人是位巨人,他经常用大手抚摩小猫的头。巨人每天都要吃掉一条鲨鱼,但小猫只能得到三根鲫鱼的鱼剌。巨人舍不得杀死鲫鱼,他把鲫鱼养在玻璃钢制成的小鱼缸里,每天从鲫鱼身上取出三根鱼刺喂给小猫。小猫心里一直憎恨着自己的主人,它还产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如果巨人被鱼刺卡死就好了!”后来,鲫鱼饿死了。小猫正为食物发愁的时候。巨人从自己的身体中取出三根肋骨放进小猫的碗里,并用最温柔的眼神看着小猫将那三根肋骨吃了个干净。 欺哄 母亲只比女儿大一岁,而父亲只比女儿大两岁。从父母会说话起,他们就不断欺哄女儿。女儿小的时候,并没看出这里面有什么古怪。但她一天天长大了。有一次,她质问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你们和我的年龄相差那么小?”父母又开始一起欺哄她,但她不愿意再相信这两个人。而在父母的眼里,她一直都是一个布娃娃,从来没有过生命。他们欺哄她是为了把自己看成大人,这个目的一旦达到,女儿就会被扔进臭水沟里,她可能顺水漂流,也可能沉入沟底。 头颅 一个孩子在山谷中玩耍时偶然捡到一个头颅。回家后,他发现头颅在偷偷笑,眼睛还滴溜溜地转动,似乎在想坏主意。孩子有点害怕,就把头颅埋在了院子里,并在埋下头颅的地方插上三根鱼刺。但当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孩子意外地发现,头颅就在自己枕边。他只得再次将头颅埋好,并插上三根鱼刺。可头颅又回来了。这样反复了几次,孩子开始怀疑自己生病了,于是去看医生。医生说他得了梦游症,头颅是他自己在梦中挖出来,抱回家的。孩子问医生该怎么办。医生说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将他的头颅换成那个他拾到的头烦。孩子答应了。手术之后,当孩子再次见到医生时,他忽然认出,医生其实就是他的父亲。 牛奶公主 公主美丽高贵,但她有个小毛病,就是只能喝牛奶。这是因为,她的唾液具有极强的黏力,可以把牛奶以外的任何东西黏住。有一天,来了一位外国使者,他被公主的美丽迷住了。于是,他想尽办法,当上了公主的仆人。当公主对他放松警惕的时候,他就从口袋里拿出一种特制的香料,公主闻到香味就昏倒了。这位外国使者兴奋地将自己的嘴凑到公主的嘴上亲吻她。结果,使者的嘴和公主的嘴黏在了一起,无论如何也分不开。仆人们请来了年迈的官廷御医。御医用棉花棍蘸着鲜牛奶一点点涂抹在嘴唇胶合处的缝隙上。但这个国家的棉花非常稀少,棉花棍上的棉球小得可怜。由于进展吃力,御医本人病倒了,而且一病不起。公主醒来后,为了向轻薄自己的使者复仇,就不断用舌头勾引对方。结果,他们越黏越紧。当人们终于将他们分开的时候,两个人都已经变成了骷髅。 不幸的孩子 孩子跑到父亲脚边求救,“妈妈要杀我,她拿着菜刀要杀我!”孩子喊。父亲没有救他,反而死死地掐住了他的脖子。这时母亲来了,手里拿着菜刀。父亲扭住孩子的两只胳膊,将他提起来,把他的头放在案板上。母亲手起刀落,将孩子的头剁了下来。没有了头的孩子仍在地上扑腾个不停,直到血流干,才僵住不动了。而在父母的眼里,他只不过是自家养大的一只小公鸡而已,为了招待客人,他们这样做是无可厚非的。 穷人和树 有个穷人,他的十根手指头都会说话,而且总说个不停。有一回,穷人忍无可忍了,他把其中九个手指头都砍下来,只留下左手的大拇指。这只大拇指很聪明,经常给穷人出主意。在离穷人家不远的森林里,有一棵干枯的大树,经常有人在那棵树上上吊。于是,大拇指给穷人出主意,到树下摆摊卖绳子。穷人听了大拇指的话,在九天里卖掉了九根绳子,赚了九个人的钱。而这九个人都在树上吊死了。第十天,来了个大胖子,他也买了绳子,但在他上吊的时候,绳子断了,胖子摔下来,没死成。胖子对穷人说:“是我太胖了。”而大拇指却告诉穷人,胖子之所以掉下来,是因为他带着很重的金子。穷人听说有金子,就趁胖子不注意,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死了。穷人揭开胖子的斗篷,从里面跳出一个笑嘻嘻的小人儿。原来,胖子只是小人儿操纵的玩偶。小人儿给了穷人一枚金币,买了一条绳子,然后就上吊死了。 和尚 和尚在向一位著名禅师问禅之后,独自向城外走去。但不知怎的,和尚竟迷了路。眼看天渐渐黑下来,他只好找了家客栈投宿。他原以为这家客栈很简陋,但到了夜里,他忽然发觉这家客栈其实是一家陈设华丽的青楼。正当他要夺门而出的时候,一位娇媚的妓女拦住了他。他问妓女叫什么名字,妓女报了姓名,没想到竟然与那位禅师的俗家名姓相同。和尚涌上一股冲动,就同妓女搂抱在了一起。待发泄完,和尚心生悔恨,坐在床上不住地念经。妓女告诉他,那位禅师一会儿也会来找她,只因为她的名字。和尚起初不信,但妓女神情恳切,他也没有理由再怀疑了。于是,和尚就躲到了妓女的床下。他本想看看妓女讲的是不是真话,但一下子困得睁不开眼,睡了过去。醒来时,和尚发现自己仍端坐于禅师的禅房之中,禅师在为其展开一幅色彩斑斓的地狱画卷。禅房外蝉鸣不断,仿佛正是晌午时分。 两个窃贼 有两个偷棉花的窃贼,他们手段相当高明,偷走了一个王国几乎所有的棉花。他们将偷来的棉花藏在一座无人居住的山谷里。有一天,其中一个窃贼产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我为什么不占有全部棉花?”于是他用刀砍下了同伙的头颅。死掉的同伙流出大量鲜血,血把棉花全部染成了暗红色。杀人的窃贼没法再把这些棉花运到国外去了,他只得将它们纺成棉线,再将棉线供应给一个靠卖绳子为生的人。 逃荒 一名农夫牵着一匹白马和一头驴子走在荒凉的旷野上。由于颗粒无收,他不得不逃荒到外省去。驴子和白马都已瘦骨嶙峋,随时可能倒下。走着走着,驴子突然发疯了,它拼命撕咬那匹白马,力量大得惊人。白马受了惊吓,想要逃跑又脱不了身。农夫急了,冲上去抽打驴子。终于,驴子被打死了。农夫舒了一口气,可这时,他的白马也疯了,一口咬下了他的全部头发。农夫回过头,死死咬住马的脖子。白马疼得奔跑起来,把农夫拖了很远。但农夫始终没有松口。白马浑身颤栗着倒下了。农夫擦掉嘴上的血,想吃马肉,但这匹白马瘦得只剩下一张皮。他细心地剥下马皮,披在身上,踉跄着向城市走去。 作家 一个下着寒雨的傍晚,一位作家在旧书市场买了一本很薄的小册子。回家后,他烧起暖炉,在油灯下展开小册子,读了起来。这是一本寓言集,集子中的故事都很幼稚无趣,作家耐着性子往下读。他原以为用一夜时间就能将这本书读完,但到了第二天夫亮,他发现,还有一大半没有读。于是他继续阅读,因为他有个原则,只要翻开一本书,无论如何都要把它读完。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他没读的部分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这是怎么回事?”作家觉得蹊跷,就将书扣着摆在桌上。他发现,有一个小人儿正在书的背面不停地写着,写完一页又写一页。“原来是这个小家伙在捣鬼!”作家一把抓住小人儿,把他关进一个玻璃钢制成的鱼缸里。这个鱼缸本来是养鲫鱼用的,但此时鲫鱼已经死了,鱼缸也巳干涸。小人儿爬在鱼缸里,贪婪地舔食着缸低残留的白色水垢。作家对小人儿恨之人骨,他将鱼缸架在炉火上烧烤。小人儿不久便被烤死了,变成一副小小的骨架。作家将这副小骨架喂了小猫。他又继续读那本小册子,这回他很快就读到了最后一页,当读完这最后一页,作家就死掉了。 丧魂者 直到现在,我还时常梦到那些带有浓烈原始气息的场景。我和同事在非洲南部的桑图兰地区做田野调査。当时,这一地区尚未被任何一张地图标示出来,所以我们将之视为一个崭新的发现、一次奇遇,“桑图兰”是我们为她起的名字。我们很快与当地部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搜集和整理材料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然而,好景不长,一场雷击引发的森林大火将村落彻底摧毁了。凶猛的火焰如一头诡谲的怪兽,疯狂地追逐我们。我和同事失散了。为了逃生,我丢掉了所有的行李,变得孑然一身。而后,我就发现自己在森林中迷失了方向。凭着丛林生活的经验,我保住了性命,但身体已经虚弱不堪。在浓雾中,我看到一棵光禿禿的大树,我搞不清它是否已枯死了。实际上,我此前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树木。我靠着大树,颓然坐倒在一层湿漉漉的枯叶上,感到末日正在临近。我想到自己多年来就像一个不属于任何教派的神职人员,抛弃了所有尘世的乐趣,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往返穿梭,疲于奔命,心里不由生出深重的悲哀感。在梦里,那棵巨树化身为一棵老橡树,与我交谈了很久。 醒来后,我发现自己周围有一些用白色石块搭建的房屋,这里竟然是一个村落。民族志学者的精神又复苏了,我开始仔细观察这些房屋的构造,它们与我从前见到的丛林棚屋迥然不同。这是些极度规则的正方形建筑,墙壁光滑,除门窗外,没有任何附加物。我正犹豫是否上去敲门,一位村民恰好推门出来。他看着我,似乎早就知道我会跑到这里,更奇怪的是,他脸上还带着一种悲悯的表情。他对我说了几句话,我一点没听懂。过了一会儿,他叫来了其他村民,他们大声讨论着,所使用的语言大概根本不属于科伊桑语系。我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忽然,他们中的一个年轻人问我:“你懂卢旺达语吗?”我顿时松了一口气,立即表示我懂。就这样,我得救了。 我将这个村落称为“秃木村”。经过短暂的休整,我又投入了“工作”。我计划着整理出一本词汇手册,搞清其语法规则,进而了解秃木村人的交换范式、亲属制度、社会阶层制度等等。但我首先得找到书写工具,我起初还为此犯愁,但很快我就得到了做工精良的纸张和铅笔。我甚至在一些村民的屋里看见了几本大部头的书,书中的文字对于我是完全陌生的。不久我就意识到,被研究的对象其实是我。不到一个星期,禿木村人就破译了我的母语,而后他们编写了一本词典给我看,这令我的文化优越感顿时烟消云散。我向秃木村人探听他们的仪式、习俗以及历史传承。每当这种时候,他们就用那种难以形容的怜悯眼神看着我,然后摇着头走开。因此,我只能自己耐心观察。经过漫长的摸索,我基本掌握了他们的语言,这是一种异常发达的语言,其中许多概念根本无法翻译。我还探察到,他们所信奉的神明叫做“伊迪”,这个名字常被提及。但是,我在村中并没见过任何图腾。有几次,我问他们“伊迪”是什么样子的?他们都表示,这类问题根本没法回答。其中还有人向我暗示,提出这类问题是令人生厌的。 禿木村人能够预知未来。我用仅存的一枚钱币(那其实是我的护身符)做了多次试验,在我抛出硬币的一瞬,他们就知道钱币落地时哪一面朝上。但每次“试验”,都是在我的万般恳求下才得以进行的。他们明显不愿靠近我,尤其厌恶与我发生身体接触,更不想与我一同进餐。但是,每回他们躲开我后,又会莫名其妙地刻意表现出对我的尊重。 还有一件让我琢磨不透的事情,村中一些奄奄一息的老人或者病人会被村民抬到村落外的某个地方,不久之后,本来已经生命垂危的人,能自已走回来。但这些痊愈归来的人都不愿意再在村中久留,回到村里似乎只是为了向其他人告别。村民们看着痊愈者的眼神,就同看我时的眼神一样。至于他们是怎样被治愈的,为什么痊愈后要离开村子,离开后去了哪里?村民们对我守口如瓶。我猜测,治愈垂死者的是一位伟大的巫医,他一定掌握着某种特殊的巫法,这位巫医也许正是禿木村的领袖。当我又一次见到一个垂死者被抬出村子的时候,命运驱使我悄悄跟了上去。我们在丛林中跋涉了大约5公里,进入一座山谷。天空划过几道哑默的电光,紧接着雷声从远处响起,雨水一下子倾泻下来。村民们将病人放在一个山洞口,就快步离去了。等他们走远后,我从树丛中钻出来,谨慎地朝山洞走去。病人被什么东西以惊人的速度拖进了洞里,我立即想到洞里藏着一头吃人的猛兽。但就在这时,我听见洞中传来说话的声音。而后,一位老人走出洞外,招呼我进去。如果此人正是禿木村的巫医,他当然早就知道我会在这一天来到这个洞口。我尴尬地笑着走进洞里,洞内除了一张石床和一个木头箱外什么也没有,氛围令人联想到囚室和墓穴。此刻,病人正躺在床上。“他怎样了?”我问。“已经死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老人手里已多了一柄匕首,他毫不费力地剖开了死者的胸膛。“你可以过来看看。”他用一种古怪的腔调对我说。我像着了魔一样走过去,低头看着死者。大约半分钟之后,我才意识到,死者没有心脏,在那个本该属于心脏的位置上,有一个闪耀着翡翠光芒的东西,它的形状如同蜘蛛。“他的魂魄已经熄灭了。”老人有意望着我的眼睛说,随后他从木箱中取出一只颈口极细的瓶子,往那个形同蜘蛛的东西上撒了几滴无色的药水,那个蜘蛛开始变形,最后它成为了一颗跳动的心脏。死者的伤口很快愈合了,他站起来,流着泪向老人施礼,老人对他说:“伊迪之所以给我们两只手,是为了让我们能够触摸自己的手背。”这像是一句安慰的话。死者没有说话,他匆匆走出山洞,隐没在了雨幕之中。 我清醒后的第一个问题是:“他的伤口是怎么愈合的?”老人回答:“创口是疗伤的最佳良药。”我没听明白。沉默了几分钟后,我又问:“他到哪里去了?”老人说:“它先回到村里向亲友告别,然后远走他乡。”“他为什么一定要离开村子?”“它已经死了,它不愿让村里人反感,也不想承受那种压抑。”“可他明明活着……”“如你方才所见,它的心已变成了一块肉。虽然它还能走动,甚至能思考、说话、生育,但它已经死了,现在它只是一具行尸走肉而已,我们也称它们为‘丧魂者’。有些人留恋肉体的延续,就被送到我这里来获取那块仿佛可以取代心的肉。”“这种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隐约有所醒悟。“从极其远古的时代就开始了,当然,那时候从事这项工作的是我的祖先。他们送走的丧魂者结成群体、繁衍生息,现在其子孙后代的数目已大得惊人。毕竟,大部分人是留恋肉体的。但他们的子孙……也只能是丧魂者。”一道闪电照亮了洞穴,我注意到,老人正向我投来那种令人无法忍受的怜悯的目光。“但活人和行尸走肉有什么不同?”我继续问。“活人可以直接与伊迪沟通。而且他们也不会像丧魂者那样区分‘过去的感觉’与‘现在的感觉’。对活人而言,痛苦和幸福是无法被时间冲淡一丁点的。”“我还有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伊迪?”我明白提出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伊迪就是始终在背后注视着你的那双眼睛。他既注视着生者,也注视着死者。”我确信自己已不能继续在禿木村住下去了,我必须马上离开。老人早就料到我会这样,他领着我穿过山洞,向我指出一条灌木丛生的小路。我在这条小路上疾步走着,脑中一片空白。黑夜与白昼无休止的交替,终于有一天,我望见了人工修筑的平坦大道。我站在公路上,向迎面驶来的卡车挥手,卡车上的工人们以为我是野人或者走投无路的逃犯,一顿拳打脚踢之后,将我送进了附近县城的警察局。经过彻夜审讯,警察局长不得不亲自给相关外交机构打了电话。感谢上天,这以后再没发生什么出乎意料的事。 坐在返程班机上,我俯视无边的云海,心中仍在疑虑自己是否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直至我回到自己熟悉的城市,重新在夕阳下融入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我才从那个诡异的梦魇中解脱出来,开始尝试回归往昔的生活,或者说“生命”。 马格丽特私人展览馆 现年89岁高龄的马格丽特小姐依然精力旺盛、果敢睿智。与其他终身不嫁且无子女的女性一样,她有点孤僻、傲慢、容易激动,不过这并不能掩盖她对公益事业的关注。她是个慈善家,也是艺术家们的赞助者,她的爱心和慷慨虽然表现得极为含蓄,但其丰富而深邃的内涵将随着时间的延伸而得到证明。 马格丽特出身大资产阶级家庭,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著名诗人奥弗贝克和作曲家萨替都曾作过她的家庭教师。年轻的时候,她的高雅和美貌是众所周知的,确实,她曾是上流社会交际圈里的红人儿,但这些都已经成为往事。而令马格丽特获得永久知名度的,还是马格丽特私人展览馆。 马格丽特私人展览馆已经89岁了,我们很难用“成功”或“不成功”来评判。事实上,它虽然名声在外,但自从开张以来,大约只有20万人次光顾。不过,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想,它又是非常成功的,展览馆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品,艺术品的价值并不在于它是否为公众认可,而在于它的独特性。在独特性方面,马格丽特私人展览馆绝不逊于世界上任何一座展馆,即便是古根海姆艺术馆、篷皮杜艺术中心、纽约现代艺术馆以及泰特现代艺术馆也不能完全凌驾于它之上,它的地位是独一无二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马格丽特私人展览馆有着专属于它自己的收藏品、收藏方式和收藏对象。 马格丽特私人展览馆的创建者是马格丽特的父母,他们从马格丽特出生时起就开始经营这家展览馆,直到马格丽特成年。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马格丽特私人展览馆自始至终都是属于马格丽特的,她是为马格丽特而存在的,她的全部收藏都来自马格丽特本人,确切地说,是来自她的身体。 展馆共分四层,此外,还有一个庞大的地下冷库。一层只有一个展厅,即毛发厅,其中分类陈列着马格丽特从出生那一天起一直到展览当天脱落的几乎全部头发、睫毛、汗毛、鼻毛和阴毛等。二层是指甲厅和皮质厅,那里陈列着马格丽特的几乎全部指甲和皮屑。脚指甲和手指甲是分别摆放的。皮屑则被划分为头皮屑和其他皮屑。三层是体液厅,各种体液被存放在美观的密闭透明容器里。其中汗液不够完整,对其进行收藏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而性液的问题是,它们往往不够纯,在展品说明上,会见到诸如这样的注释,杂质成分: 某年11月6 有这两种缺憾。较为鲜艳夺目的是马格丽特的血液,血液中占最大比例的是经血,最为珍贵的是处女膜撕裂时流出的鲜血,它被放在一个小水晶瓶子里,摆在展厅的正中央。四层是精品厅、咖啡厅和馆长办公室。精品厅中现有的展品是马格丽特42岁时切下的子宫、50岁时切下的左乳,51颗牙齿以及历次伤口愈合后的结痂。地下冷库中储存着马格丽特的排泄物、呕吐物、耳蚕、牙垢、舌苔和鼻屎。它一般不对外开放,只有经过馆长的特别批准才能参观。在这89年时间里,只有不到30人参观过那里。 马格丽特私人展览馆引进了大量尖端科技手段和器材运用于防腐,密封和保鲜,这确保了展品不至于变质或挥发。在这方面投人的金钱和精力是相当惊人的。但更令人叹服的是对这些展品的收藏过程。目前负责收藏工作的是马格丽特的贴身女仆爱伦。对于自己的工作,爱伦是这样说的:“在我面前她没有隐私,我们都知道这是必须的。她已经老了,记忆力不好,手脚也不灵便。在她年轻的时候,她可以自己搞一些,这就大大减轻了女佣的工作量。而现在一切都要靠我一个人。我曾建议她再雇几个人来帮忙,可她不同意,她很吝啬,这她自己也承认。我每天都得一刻停地在卧室和盥洗室忙碌,提取、清理、分类,你们无法想象我是如何小心地整理床铺、打扫地板、过滤洗澡水……但我不会辞职,因为从我外祖母开始,就在做这件事,如果我辞职,我的家人准不会答应。最让我苦恼的是,马格丽特小姐近来总是怀疑我会把自己的毛发或体液偷偷放进她的展品里。她的担心是毫无必要的,我只想完成我们共同的理想,这个理想究竟是什么我说不清楚,但我能感到它的意义。” 马格丽特准备在今年3月再次翻修马格丽特私人展览馆,她打算将展览馆加高一层。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安置她百年之后的遗体。她想把新顶层建成金字塔的模样,为此她花重金请来了当代最为著名的现代派建筑设计大师阿尔贝蒂。据估计,此工程将持续10年之久,耗资将超过700万英镑。在工程建设期间,展览馆会不断引人新的展品,并继续向外界开放。这虽然会增加工程的难度,但对于马格丽特爱好者而言,这样安排是再合理不过的。 不能否认,马格丽特私人博物馆也曾受到过诸多批评。例如,权威评论家霍夫曼就曾指责说,“马格丽特”是一个骗局,艺术不应是耸人听闻的笑话,任何人都不该把自己令人作呕的怪癖强加给无辜的社会公众。但是,尽管有这样尖刻的非议,当谈到马格丽特私人展览馆的未来时,馆长威特鲁威先生仍不无自豪地说:“我们现在的展览方式的确有点陈旧,至于将来会选择怎样的形式,还没有找到最佳方案。我们不被一些人理解是不足为怪的,这里没有价格昂贵的收藏,不摘时髦的观念艺术,更没有什么顶级杰作,这里展示的仅是一个完整的人,这种完整意味着‘真实’。” 梦中的王子 在这个年代,“王子”已沦落为一种象征符号,没有哪个姑娘仍在认真思考这个词的意蕴。它的字面意思变得越来越模糊,甚至产生了反面的讽刺意味。一位知识女性一般不会再用“我的白马王子”来称谓某个人,除非是想开个玩笑,自嘲一下。正因如此,我们的女主人公才对自己的梦境感到困惑,并且羞于向人讲述她的梦。这是那种所谓“连续的梦”,在一段时间里(大概一周),这位姑娘反复梦到“王子”。她没法确定的是,她所梦到的王子是同一个人还是许多个人,是古代的王子还是现代的王子,是西方的还是东方的,是现实的投影还是单纯的童话人物。总之,她被搞糊涂了。但那毕竟是一位王子,作为一个虚幻的秘密,这个形象还是能给人一点幸福感的。 她有稳定的职业——国立图书馆的一名管理员,这种职业很稳定,而且它可以帮人养成行事有条理的好习惯。她就是这么一位姑娘,每天都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和生活计划。她极少看电影、逛街、参加聚会,也不愿和不学无术的男人共进晚餐。她喜欢读书,读各种各样的书,包括哲学书。随着镜片厚度的增加,她逐步成为了一位学富五车的人。她喜欢同前来借阅书籍的学者们攀谈,谈的都是最专业的问题,并以自己的渊博把他们吓得目瞪口呆。她暗自打算写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将出现在图书目录上。接下来,她的同事们将发现书的作者竟然就是她,一个个张大了嘴巴,称她为“女博尔赫斯”。每当想到这里,她就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觉。在梦中,她来到一家游泳馆,她对这里似乎很熟悉。后来,她觉得这其实就是她的家。她跳入水中,飞快地游着,长时间潜入水底不换气也行。这时在光影晃动的水面上,漂来一块白色的大木板,她向它游过去,发现它其实是一个人,一位王子。木板开始在水中扑腾挣扎,喊救命。她冷静地看着,直到他即将溺毙,才托起他的下巴将他送到浅水区。“你叫什么名字?”王子问。她没有回答,但她似乎对他产生了某种微妙的感情。“我要走了,我得回到我的王国去。”王子说完,艰难地爬出了游泳池。“和我一起走吧,做我的妻子!”他站在泳池边缘的瓷砖上,深情地呼唤她。“不行,这里是我的家,我不能离开!”她喊着,流出了泪水。 女博尔赫斯醒来时,眼角边还挂着晶莹的泪珠。她本想用弗洛伊德或者荣格的理论分析自己的梦,但她又觉得他们的理论站不住脚。“在梦的语言和日常语言之间具有可通约性吗?在它们之间翻译的确定性如何判定呢?”在对上述两个似是而非的理论问题的思考中,她把王子抛到了脑后。她准时起床、上班、下班、阅读。在读了30页《哲学主要趋向》后,她准时熄灯睡觉。随后,她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王子正在那里等她。他已不再苍白虚弱,经过一天的时间,他变成了一位满脸红色胡须的魁梧汉子。王子一把拉住她的手,拽着她去偷东西。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进一座年久失修的住宅楼。闯入其中一个套间。套间里潮湿闷热,天花板上布满翻卷的墙皮。那是一种又旧又脏的白色。王子偷走了房间的小阳台、绿色防盗门和一部老式电话机。临出楼前,他还卸下了一小段儿螺旋楼梯,扛在肩头。他们逃到一片空场上。王子把阳台翻转过来,安上防盗门,于是就构成了一个封闭的大水泥盒子,他把这个盒子放在螺旋楼梯上。而后,打开防盗门,把电话装好。“这就是我们的城堡,它只属于我们两个!”王子大声宣布。女博尔赫斯走进城堡,感到有点窒息。“如果能开扇窗户就更好了。”她说。话音刚落,她就听到了警笛声,警察包围了城堡。王子不见了,他独自溜掉了。警察们小心地包围过来。“这可怎么办?我箅胁从犯吗?不,我只是被绑架的人质。”她紧张地思索着。电话响了,她拿起电话听筒。话筒里穿来了王子生硬的声音:“亲爱的,我们还会见面的!”清醒后的她很想摆脱这个“王子”的纠缠。她换上了隐形眼镜,并接受了一个不学无术的男人的邀请,与他一同吃了晚饭。人睡的时间被稍稍延迟了,而且她没有再去碰那本《哲学主要趋向》。但王子还是出现了,这次很恐怖,王子在同一些没有脑袋的人玩扑克。女博尔赫斯有点为王子担心。她仔细地观察着玩牌的人。他们的穿着完全相同,衣服是玫瑰色的,纽扣是金黄色的,裤子是银灰色的。王子输掉了这一局,他不得不摘掉脑袋,交给一个无头人。这个人把脑袋安在自己脖子上,一下又变成了王子。就这样,脑袋被换来换去,究竟谁是王子已很难说清。“我在自己和自己玩牌,所以我总是立于不败之地,但我有点寂寞,咱们一起玩吧。”王子盯着扑克说。他又变得苍白而忧郁了。闹钟响起,她睁开眼,天还黑着。她抚摩着猫头麿形状的大闹钟,默默地感谢它及时有力的帮助。 她去探望了她的父亲。他是她唯一的亲人,一个醉心玄学的老酒鬼,住在一座年久失修的居民楼里。她向父亲暗示,自己总是连续做一个梦。老人听后嘿嘿地笑起来。“您笑什么?”女博尔赫斯生气地问。老人忽然一脸严肃,而后他说:“这大概是遗传!”“怎么是遗传?”她更困惑了。“我从28岁起,就一直在做同一个梦,梦见自己在一个巨大的白色迷官里。我看到的景象都很近似,这也正是迷宫的特点。我隐约觉得迷宫的中心有一张迷宫地图,只要找到地图就可以走出迷宫。但我总到不了迷宫中心。我想,只有找到迷宫地图才能进人迷宫中心,但只有进入迷官中心,才能找到迷官地图,这是个悖论。”“从前怎么没听您说起过?”“我说过好多次,但你们根本没往心里去。”老人低下头,思索着。“那后来呢?地图找到了吗?”“我去看了心理医生。一位从眼神看已经濒临崩溃的心理医生接待了我。他给我开了一种药,说吃了马上就能从迷宫中解脱出来。那时我还年轻,傻乎乎的,回家就把药吃了……”“没见效吗?”她起身给老人倒了杯醒酒茶。“见效了!当天夜里,我正在迷宫里打转,突然听到推土机的声音,一个工头对我说:‘我们来了!’随后他转头问一个技术员模样的人:‘图纸昵?’技术员打开公文包,费劲地翻找着,最后理直气壮地报告说:‘丢了!’我看看工头,有点着急。工头示意我不必担心,他把大手一挥,喊了声:‘拆!’推土机和建筑工人们都行动起来。工头和技术员吆喝着指挥着。他们的干劲真足啊!很快迷宫就被摧毁了。”老人没去喝醒酒茶,而是又给自己斟满了一杯烈酒。“那问题就这么解决了?”“可以说解决了,但也可以说更糟糕了。从那以后,我每天都梦见自己在一片废墟上,无论走到哪,都只能看到一堆堆破碎的白色石块儿。现在仍然是这样。有人说,我其实是统治这片白色废墟的国王。”老人最后用一种探询的目光望着女儿,似乎想从她那里得到肯定。 在回自己寓所的路上,她不禁想起母亲在世时,他们一家三口在山区度过的那段美好时光。虽然那时候他们并不富裕,但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如果妈妈还在该多好,我真想和她说说话……”想到这里,她有点难过,路边的水洼映现出霓虹的光晕,她单薄的身影在其中微微地颤动着。 她是带着悲伤进入梦乡的,但在梦里,情绪完全变了调调。她看到王子正和一头巨兽搏斗。巨兽周身笼罩着雾气,所以根本看不清它的真面目。王子又变成了红胡子的魁梧大汉,他拿着一件奇形怪状的武器在巨兽面前挥舞。她捡起石块朝巨兽掷去,内心充满愤怒。但就在激战正酣之时,王子突然停住了,转过头对她说:“附近有个酒吧,环境还不错,咱们去坐坐?”她点头表示同意。他们一起朝酒吧走。背后传来了巨兽的声音:“我也想和你们一起去。”那是个朴实农民的声音。“噢,老伙计,今天不行,你想当电灯泡吗?”王子笑着说。他们显然是很熟的朋友。“唉,我可真是老糊涂了!”巨兽笑了,笑声憨厚而豪爽。他们并没有去酒吧,而是走入了一片白色的废墟。“这是哪儿?”女博尔赫斯问。“这是你父亲的王国,你是这里的公主。每种梦境都有它自身的主人,所谓‘主人’就是常年驻守在这一梦境上的人,他们不能像其他人那样在各种梦境间不断迁徙。”王子拉住她的手,继续说:“你即将继承王位,成为这片废墟梦境的女王。”她用力挣脱他的手,想要逃走,但这片白色的废墟是没有边际的。 她再次接受了不学无术的男子的邀请,陪他去看一部低俗乏味的电影。在黑暗中,她听见身边这位男子在打鼾。她把他摇醒。“我做了个怪梦!”他说。“嘘”,她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同排的观众正反感地看着他俩呢。散场以后,她问他做了什么梦。他努力回忆着说:“一个衣着古怪的男人提出要和我决斗。我答应了他,还定下了决斗日期。他说我是魔鬼。然后,出现一位老人,很像我大学时的一位教授。他把我带到一片白色的废墟上,恳求我带他女儿离开。我问他女儿在哪儿。然后……我就被你叫醒了。”“你平时都读什么书?”女博尔赫斯急切地问。男人抬头望着星空,似乎想转移话题,但他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我喜欢读物理学方面的书,其实很多人都叫我‘男居里夫人’。”“男居里夫人’?这个外号可真怪……”她忍不住笑起来。他也笑了。女博尔赫斯和男居里夫人手拉手,讨论了许多物理学问题。虽然他们对玻尔的“互补性”概念没能达成共识,但这次交谈非常愉快。 在阴暗的地下室里,王子正爬在桌子上写东西。她凑过去一看,原来王子是在给法兰西国王和普鲁士皇帝写信。“我要求他们调遣军队,消灭一个可怕的敌人,帝国的敌人!”王子边写边说。她坐在角落里,默不作声。“你喜欢尼采吗?”他忽然问。“喜欢啊!”她说。他站起来,转过身。她惊异地认出,眼前这个人就是尼采。尼采说:“您真的喜欢我吗,女士?!”她吓坏了。尼采又变回了王子,一个苍白的没有胡须的人。他以一种无限倦怠的口气说:“先去报仇,再去决斗。”现在,女博尔赫斯一心想着那位男居里夫人,她特意从图书馆借了几本讲述决斗知识的书。傍晚,他们一起在广场散步,她把书交给他,并恳请他仔细阅读。他起初感到莫名其妙,但在某种魔力的驱使下,他郑重地接过书,表示要熬上一个通宵,把它们全部吃透。告别男居里夫人之后,她又得去面对梦中的王子了。王子在磨一把镰刀,累得满头大汗。“你磨刀干什么?”“我要到我叔叔那里夺回我父王的东西!”王子坚定地说。“什么东西?”“一台推土机。”“你叔叔为什么要夺走你父王的推土机呢?”“因为……我偷了叔叔的阳台、防盗门和电话机。”“原来是这样……”“我父王曾调用那台推土机去搭救过你的父亲,当时你父亲被困在自己的迷宫里出不来了。咱们的婚事就是那时订下的。”王子放下镰刀,领着女博尔赫斯走进一家规模很大的书店。王子拿起一本《经典童话选编》,摇晃着说:“这里面全是我的故事,我娶了一位公主又一位公主,当然也包括幸运的穷苦女孩。她们最终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明天,我会同那个可恶的魔鬼决斗并将他杀死。然后我们就结婚,共同统治那一片广袤无垠的白色废墟!”苏醒以后,女博尔赫斯感到忐忑不安。第二天的傍晚时分,下起了蒙蒙细雨。她又见了男居里夫人。他们在逐渐安静下来的城市街道上边走边聊,一直走到女博尔赫斯租住的公寓楼前。“昨天我梦到自己在一个游泳池边坐着,游泳池里有许多白天鹅。”他说。她注视着他的眼睛,饱含深情。“你一定要赢呵!”她说着,飞快地吻了他一下,而后扭头跑进了公寓大楼。男居里夫人站在雨里,发了半天呆,在一种幸福的半眩晕状态下回到家,早早地睡下了。 她在临睡前读了《爱因斯坦文集》中一篇极简短的文章“关于埃伦菲斯特的悖论”。她以这种形式祈求爱因斯坦保佑她的男居里夫人。王子开着轰鸣的推土机冲进了游泳馆,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大镰刀。她在游泳池里用脚蹼划着水,感到自己像一只鸭子。“魔鬼对你施了法术,我是来救你的!”王子高喊。魔鬼终于现身了,他是一位正直朴素的青年,手里拿着一本詹姆斯-琼斯爵士的《天文学的视野》。“你怎么没读我给你的决斗指南?!”她焦急地问。“放心吧,我读了,读了两遍呢!”朴实的魔鬼认真地说。王子挥动镰刀向魔鬼砍来,魔鬼轻巧地跳开了。王子又冲上来,但由于冲得太猛,他一下子滑倒了。魔鬼乘机抢走了王子的镰刀,把它扔进了游泳池。王子不会游泳,他看着水中的镰刀,不知如何是好。魔鬼向王子步步逼近,王子耸了耸肩说:“看来科学的力量战胜了我。”然后站起来,摇着头爬上推土机,轰鸣着逃离了游泳馆。 女博尔赫斯从梦中醒来,感到无比轻松。她决定周末就带男居里夫人去见自己的酒鬼父亲。从此以后,她将过上真实的幸福的生活。 混淆 我感到眼前正在发生的一切都是昨天的事。昨天我也写过同样的话。昨天凌晨2点54分,我写下了这段话。它与今天凌晨2点54分是完全吻合的,细微到一粒尘埃飘荡的轨迹、一滴泪水流出眼眶的声音……我不打算寻找昨天的痕迹,因为昨天我就没有打算这么做。接下来我会写什么,我很清楚。但我并不是凭回忆把它写出来的。 我在写一篇小说,在这之前我做了些准备,现在看来那是根本没必要的。我的小说从一段莫名其妙的话开始。然后,我叙述了一个写小说的计划。我准备用一天时间跟踪一个不认识的人,并将跟踪他(她)的经历记录下来,整理成一篇小说。这个计划是否能得到实施,要看这篇小说的需要。跟踪怎样的对象是要事先想好的。我不能跟踪年轻女性,那会被认为是图谋不轨,我也不能跟踪一个步伐过快的人,因为我得一边记录一边跟踪;机敏的人会试着甩开我,如果发现甩不开,他或许会在某个拐角处的阴影里屏住呼息,等我悄悄跟过来,他再一下跳出来拦住我,大声问:“嘿,干吗跟着我?!”,假如我跟踪的是一名真正的罪犯,他没准还会狗急跳墙……我完全可以想象自己跟踪一位身穿丝绸衬衫的老太太,她拎着一个棕色的老式提兜。提兜里似乎什么也没有。她摇摇晃晃地在便道上走着,偶尔和路边的老街坊打声招呼。我距离她大约20米,也许更近。我拿着一只铅笔和一个破旧的笔记本,记录着我们经过的地方,遇到的人,老太太的步伐、神态和一个个小动作(比如抬头的次数),空气中的味道,光线的强度、明暗的变化,她看到的东西和遗漏的东西。但最后会怎样呢?我们会一同走进一个拥挤的大菜市场。生猪肉的气味让我膩味,而她就在那里同卖猪肉的大胡子聊起来了。我侧耳倾听,但周围的环境太嘈杂。我只能听到:“你这猪肉、你这猪肉、你这猪肉……”我拿着小本,记个不停。旁边有人凑近我,想看看我在写什么。他肯定怀疑我是工商局的人。 我没有心情了,我打算跟踪另一个人。我挤出菜市场,心里想着:“再见了,老奶奶!”重新回到人群稀少的地方,我感到说不出的轻松。原来跟踪一个人是那么麻烦的一件事。我独自在街上闲逛,搜索下一个目标。但很快我就放弃了这个写作计划。毕竟,这只是在小说里,你可以很轻易地放弃任何东西。所有被放弃的计划都会在另一个地方、另一篇小说里或是小说下面的情节里得以实现。这时,我觉察到有人正在跟踪我。他离我挺远,大概30米。我因为跟踪别人而被便衣警察跟踪了?也许他们以为我是扒手。他是个老手,很不好对付。我叫了辆出租车,让司机拉我去最近的地铁站。跟踪我的人也上了一辆出租车。“真有他的!”我看着反光镜,神情冷峻。但很快我就想到,那个人跟踪我只是为了把我写进一篇小说里。那个人正在完成被我放弃的计划,就在同一篇(而不是另一篇)小说里。他的小说也许会用第一人称,那么我还是我,他还是他。我去地铁站并不是为了甩开跟踪者,而是去验证一个事件的真实性。 昨天我就这样做了,今天还是一样。我看过一篇小说,作者声称他在X地铁站的C出口处留下了一个记号。这位作者主张在一些微小的点上把虚构的变成现实的。我随身带着他的小说,里面清楚地指出,他在C出口的阶梯扶手上用小刀刻下了一个规则的菱形,这个刻有记号的位置与从上数的第13级台阶相对应。我下到第13级台阶,仔细察看了与之上下平行的那一小段儿扶手。但扶手很光滑,上面什么也没有。那个作者果然是个骗子。我掏出小刀,想趁没人看到,将菱形刻上。当我抬头张望的时候,我看到跟踪者正透过地铁站口的大玻璃窗窥视我,手里还拿着一根铅笔和一个破旧的笔记本。“真是阴魂不散。”我只好暂时放弃刻记号的计划,悻悻地穿过地铁通道,上到了马路的另一边。我的第一位跟踪者从这一刻起就消失了。可能是他的小说已经写完了,也可能他发现了一个正在跟踪他的人,所以匆忙逃走了;但还有第三种可能,那就是我的第二位跟踪者接替了他。我想,我应该去跟踪那个刚才跟踪我的人,或者现在正跟踪着他的人。我搞不清我们是三个人还是四个人。我穿过地铁通道向回跑,我的第二位跟踪者紧跟在后面。我看到一个遥远的背影,我不敢确定他是谁。由于担心把目标跟丢,我没有时间再记录任何细节。我不清楚他是不是去跟踪另外一个人了,而那个人正在跟踪我的第二位跟踪者。我们必须加快速度,走路的速度和书写的速度。不过,跟踪与被跟踪的角色已不再是固定的了,因为那个胞在最前面的人,总要折回头来,追赶跑在最后面的人。我们在城里兜着一个又一个大圈子,直到夜幕降临。“明天还会继续同样的游戏吗?”“明天会和昨天不同吗?”我重新回到X地铁站的C出口。白晃晃的灯光正被吸入地下的黑洞和外界清凉的夜色里。灯光颤动着,显出一种单调疲乏的暗淡。我下到第13级台阶,找到那段扶手。我掏出小刀,想在上面刻个菱形标记。我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没有跟踪者。但随即我就发现,那段扶手上已被刻上了一个清晰整齐的菱形。我的跟踪者抢在了我前面。 我进入地铁站,感到疲惫不堪。这时已近午夜,我坐上地铁列车,车厢里没有其他人。我昏昏沉沉,似睡非睡。我在头脑里构思着一个故事,但又好像是在做梦。一个拿着铅笔和破旧笔记本的人,可能是跟踪者之一,用低沉沙哑的声音在我耳边讲了一件事:地铁里曾经有个乞丐,他神经不太正常,喜欢在站台上朗诵过了时的报纸。但他最令人惊骇之处是他的脸被完全毁容了。他总戴一顶白色的大草帽,低着头走进车厢,行乞时突然仰起脸,把人吓一跳。在一个午夜,他行乞时被一个喝醉酒的男人推下站台,一命呜呼了。 列车进站,我清醒过来,回忆着方才耳边的声音,那正像是一个人在朗诵一张过了时的报纸。这时,有个戴白色草帽的人走进车厢,走到我面前,仰起脸。那是一张狰狞可怖的脸,但其实只是被毁了容。这一切,我已经历过一遍。他向我伸出一只手,手心朝上。我想,跟踪我的人也许正在另一节车厢里对付另一个同样的乞丐。我瞧着乞丐的脸,想找到他的眼睛,但那张脸上似乎没有眼睛。整个面孔模糊一片。我的手在裤兜里摸索着,最后掏出10元钱,放在他手里。那张可怖的脸上显出一种类似惊喜的表情。“谢谢好心人,谢谢好心人!”他不停地鞠躬。列车又进站了,我注视他走出车厢。站台上正有一个粗壮的男人,扶着大理石柱子呕吐着,一股夹杂着腥臭的酒气飘入了车厢。我感到一阵恶心。乞丐向那个喝醉了酒的人走过去……列车再次开动,我重新回到了漆黑的隧道里。 到家后,我坐在写字台前,想写点什么。我看了一下表,时间是凌晨2点54分。 娃娃 阴暗的海面上浮现出一个人形。但那不是在海上,而是在浴缸里,那个呈现人形的东西是一个塑料娃娃。它在水中轻轻摇晃着,两只眼睛盯着天花板。它有两片血红色的嘴唇。 塑料娃娃刚陪它的主人洗过澡,那时候它主人的手里还攥着一块白色的小积木。这时,那块被丢弃在浴缸里的积木漂了过来。塑料娃娃把积木藏在自己身上,它打算找机会诱骗它的主人把积木吞下去。“她一定会被卡死的。”它想。 保姆走进浴室,将塑料娃娃从浴缸中捞出来,用一块绿毛巾把它擦干净,就像是在为一个真娃娃擦干身子。保姆感到不安。她方才在给那个真娃娃洗澡时,几次想把她溺死在水里。但奇怪的是,因为有这个塑料娃娃在,她感到自己所面对的是两个人,其中一个会成为凶案的目击者。这当然只是她的臆想。现在她擦拭着这个塑料玩偶,心情已镇定下来。她决心用刀把娃娃杀死。娃娃正在自己的婴儿床上爬来爬去。“你的伙伴儿来了,它也洗完澡啦,你看它多干净。”保姆把塑料玩偶塞到娃娃怀里。娃娃“呵呵”笑着,抱住了塑料玩偶。“快睡一会儿吧,来,快睡吧。”看到娃娃合上双眼,保姆就到厨房去了。 塑料玩偶盯着自己的主人,眼睛闪现出僵直的光芒。它把她唤醒,将手里的小木块递给她。娃娃像着了魔一样,把木块放进嘴里。 保姆提着刀回来了,刀身反射着剌目的光芒,她准备把娃娃砍死。但当她走近那张小床时,发现娃娃圆睁双目,脸色铁青。她伸手探试娃娃的鼻息,没有呼吸了。“已经死了?”她疑惑片刻,随即露出了笑容。可她还是想砍下娃娃的头,但那样会流很多血,也许会喷她一身。她犹豫了一下,就把塑料娃娃拿了起来。塑料娃娃被平放在硬木桌上,保姆对准它的脖子狠命砍了下去。连砍几下,塑料玩偶的脑袋才被砍掉。 保姆匆匆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走出房间。在楼下,她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都过去了。”她对自己说。但她不敢回头再看那幢灰暗的大楼。她疾步走着,很快消失在了远处紫色的阴影中。 娃娃听见保姆关门的声音,就从嘴里取出了那块白色积木。她长长舒了一口气,转过头,看着滚落在地上的塑料娃娃的头颅,脸上浮现出天真而又不可琢磨的微笑。 马尔特兰湖畔的男女 马尔特兰湖是淡水湖,它地处热带。湖的周围常年生长着蓝椋榈树、檀香草和大丽花。茂盛的植物把马尔特兰湖深深地隐藏起来。马尔特兰湖畔的土著民最突出的特点是寿命短暂,确切说他们只能活一天。他们出生后6小时便进入青春期,8小时就达到完全的性成熟。随后,他们就必须开始拼命交配。女人一生通常能受孕两次,在生下第二个婴儿后,她就得一边哺育婴儿一边闭目等死了。男人的一生可以占有许多女人,但经过统计证实,他们一般只能两次令女人怀孕。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死后都会在几分钟内归于尘土,成为周围植物的肥料。 马尔特兰湖尚未被文明世界开发,但早在几个世纪以前,它就为荷兰传教士布吕赫所发现。布吕赫神甫被湖畔奇异的生活形态吸引,一直在此生活到去世。他曾试图向土著民传教,但他们没有时间考虑宗教问题,如果不利用分分秒秒找寻配偶,他们就可能无法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更何况他们没有语言,起码没有系统语言。他们并不需要语言,而且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说话上。布吕赫神甫起初为此感到痛苦,他手拿《圣经》,不知所措。他祈求上帝赐给他的教区居民以时间和语言,但奇迹没有发生。后来神甫领悟到,对于马尔特兰湖畔的男女而言,他所带来的《圣经》反而是一种原罪的象征。他不再讲经说法,而是尽力帮助女人接生。他辛劳的工作,赢得了一代又一代马尔特兰人的爱戴。根据布吕赫神甫的记述,马尔特兰土著居民靠饮用湖水为生。湖水清澈甘甜,但并无特殊营养成分。他们的天敌是蚊子和水蛭,为防范天敌,男人们必须抽出时间贮备大量檀香草。男人和女人之间并无恋情可言,相视一笑已经足够奢侈和浪漫了。女性在青春期喜欢将花朵戴在头上,这一特点与普通人相仿。除布吕赫神甫外,偶尔也会有其他文明世界的游客误人这一地区。有些人被此处如火如荼的生命气息所吸引,妄图加人土著人的行列,结果他们并没得到礼遇。曾有一位女观光客,在身上裹了一片蓝棕榈树叶,想要混入土著人群。结果,她被乱石硒死。马尔特兰人之所以这样做,并非基于习俗和法律,而是出于自卫的本能。女观光客欺骗他们的肉体,就等于加害他们的性命。如果一位马尔特兰土著居民与外来者婚配,那他就会立即融化。那位女观光客如此谋杀了三名马尔特兰男子,她的死是咎由自取。 我本人到马尔特兰湖畔生活是为着科学的目的。但不能否认,作为一个禁欲主义者,我的精神在这里得到了彻底的净化。我必须承认,假如人与人之间只有性爱关系,那世界同样会达到纯洁的地步。能看见这样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自由的土地上自由的繁衍,无疑是一种幸福。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说:“让时间留驻吧!” 轮回 1982年冬天,人类学家弗思在梵蒂冈图书馆查阅资料时,意外发现一份手稿。这份手稿的署名是加鲁比。弗思知道,加鲁比神甫曾于1862年奉教会之命,出海搜集能够有力打击达尔文学派的证据。为完成这一使命,他在21年间几乎周游了整个世界,其经历颇具魔幻色彩。而这份手稿,正是加鲁比神甫的一则短小的旅行札记,它之所以被单独封存,是由于其内容的特殊性。作为人类学家,弗思坚信以下引述的事迹纯属虚构,但他无法理解加鲁比神甫为何要编造出这样一个故事。 她在赤道附近,但我不能说出她的确切位置。我们是被海上风暴带到岛上的。我们不知道岛的名字。我暂且称其为‘无名岛’。无名岛上的土著居民是一个特别的人种,起初我以为他们是马来人,但后来发现他们不是。他们甚至不能被称为人类。我这么说,并不是因为他们长相特殊或心智不健全,而是因为他们的生命形态和一般的人类都不一样。这主要是指,他们的生命历程与我们是相反的。 无名岛长约200英里,宽约180英里,在岛的中心位置有一片肥沃的田地。土著人的村落是环绕这片田地建造的。中心田地里种着许多一人来高的植物,我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没见过这种植物,我甚至无法找到描述它们的词句,因为它们每时每刻都在变换形象。从播种到最终成熟,大约需要7个月的时间,而其成熟后的形象就是一位人类老人的形象。当植物变成老人之后,他会向田地外围的村落爬去。这时候,一般会有壮年村民来接老人,把他带回家,给他们洗澡、穿衣,并请村中的巫师来做法事。这些老人就这样进入一个家庭,并在其中得到细心的照料和教育。随着时光的流逝,他们和他们的监护人都会一天天变得更年轻,当他们成为壮年的时候,他们的监护人则变成了少年。再往后,他们便要担负起照顾家中儿童和老人的责任。假如他们逃避责任,就会被族长赶出村落。与我们的世界不同,这里的儿童通常具有丰富的知识和高度的智慧,他们在村落中处于支配地位。族长一职由一位德高望重的婴儿担任。他最初见到我的时候,我62岁,他惊异于我的智慧,就同我惊异于他的一样。我们很快成为朋友。他向我传授他们的语言,也学习我的语言,并与我谈论了关于生命奥秘的许多问题。他告诉我,再过不久他将选择一位已婚女子,当他变得足够小的时候,稳婆会把他塞人女人的子宫,这对女人来说会是一次痛苦的经历,但也是一种荣誉。而对他来说,进人子官就意味着与外面世界的诀别。在女人大着肚子的时候,她需要让她的丈夫尽快令她受精。而后,女人的身材可以复原,她会从嘴里吐出一颗扁长的种子,种子是棕褐色的,有着坚硬的外壳,两头尖利。这颗种子将被巫师拿去种在中心田地里,为避免种子生前的仇人前来报复,对栽种地点必须保守秘密。过上1个月的时间,种子就能长成一棵老人树了。 “假如意外死亡会怎么样呢,那不是就无法进人子宫了吗?”我问。“我们的生命力很强,几乎不会出现意外死亡的情况。要知道,我们是一种会找水喝的植物,只要有水,我们就可以生存下去。当然,也有人因中毒而迅速变成婴儿,为抢救他们,我会立刻为其指定一位妇女做他的接引墓穴。如果不能及时令其进人子宫,他就可能化为一摊血水。其实,这样的损失一直存在。幸好,有些人的灵魂格外丰富,由他们化身的种子可以长成不止一棵老人树。这些人是部族得以维系的希望。” 自然文字 1917年秋天的一个早晨,叶芝在贝力利村的宅邸内同语言学家克里克共进早餐。宾主在愉快的气氛中谈论着格雷戈里庄园的一些逸事。不过,接下来他们发生了一次小小的争论,叶芝认为,对和声缺乏感受力的人是完全没有作曲能力的,而克里克则坚持相反的观点。正在这时候,仆人为叶芝拿来一只煮熟的鸡蛋。叶芝随即发现了这只鸡蛋的特别之处,“这上面是什么?”他仔细看了看,“蛋壳上有字,很像是用安色尔字体写成的,但又不是……”“请您给我看看。”克里克伸手接过鸡蛋,那上面的确有一些淡褐色的文字,这些文字似乎是天然的,他又用手擦了擦,“是的,的确是天然的花纹。我可以断定,这些文字属于萨利什语系。”“写的是什么?我猜是一首诗。”叶芝凑了过来,对自己的好奇心毫不掩饰。克里克又看了一会儿,然后告诉叶芝:“我能认出其中一些单词,比如‘苹果’、‘河水’、‘瓦罐’,但这不是一首诗,而是一篇文章里的一小段,如果没有上下文,我们就没办法确定它的意思。”“这也许是一种偶然,但也可能是一种无法解释的必然……”叶芝直起腰,开始在房间中踱步,并试图用星相学来解释这一奇遇。克里克起初只是抱着一种娱乐的心态听叶芝演说,后来,忽然有某种类似回忆的体验拂过他的心头,这令他陷入了沉思。 两年以后,克里克在巴黎经历了第二次相似的奇遇。那是一个月朗风清的夜晚,克里克从加尼埃歌剧院出来,独自在街市上漫步,回味着音乐带给他的启示。当他快要走到旅馆门口的时候,他瞥见在一座建筑侧面的墙壁上模模糊糊地写着一些字,那些字似乎还在轻轻摇动。他走过去,文字被他的影子遮住了一部分,他退后几步,找到一个合适的角度,这时他才明白,这篇墙上的文字竟然是不远处的树枝、栏杆和藤蔓在月光下形成的暗影。“这是粟特语,真是罕见。”克里克耐心地读了起来。这是一个怪诞故事,讲的是一个妓女经常免费为流浪的乞丐提供性服务,在她死后,市民们为她树立了一座铜像。其实,故事的内容多半是在克里克的头脑中勾勒成形的。在月亮的位置改变之后,墙上的文字就变幻成了一团凌乱的影子。此后几天,克里克都在相同的时刻观察那面墙壁,但文字再也没有出现。 克里克预感到自己会有更多这方面的发现,他开始留心周围的事物,树皮、叶片、羽毛、花岗岩的紋路、甲壳虫的斑点、晚餐后桌布上的划痕、偶然黏上血迹的手绢……几年间,他并非没有收获,但得到的仅是些只言片语。 终于,在1924年,克里克再次见到了一篇相对完整的文字。当时下着小雨,克里克坐在马车里倦怠地翻着一本手抄的《伊斯堪达尔之书》,没多久他就厌烦了,目光开始在伦敦郊外的风景中游移。雨点很小,打在车窗上没有声响。克里克想挂上窗帘小睡一会儿,他把手抬起来,又停住了。雨点在车窗上写下了一段图皮语文字,克里克对其进行发挥之后,形成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大力士在参加一次由国王举办的投标枪比赛时,意外地投中了一个长着翅膀的人。那个人从天空坠落下来,标枪穿透了他的身体。克里克注视着玻璃上的字迹,它们不久就被新的雨点打得面目全非了。 这一年,克里克写了一篇名为《自然文字》的论文,但它未被任何科学刊物登出。在这篇论文中,克里克提出一个假设,那就是,自然一直在用各种语言对人类诉说,季节、风向、虫鸣、海啸等等所形成的提示只是全部自然语言中的一种。自然也能用人类的语言向人类讲话,阿尔巴尼亚语,埃塞俄比亚阿姆哈拉语,阿拉伯语,亚美尼亚语,西班牙奥斯土利安语……都有可能。而且,自然还可以将古老的已经绝迹的语言和未来的尚没被发明的语言摆在人们面前。 1927年,奇遇再次降临,克里克在罗马观光时发现一座造型奇特的少女铜像,铜像上的锈迹描绘出一个关于拼图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盲人,他有超越常人的“触觉记忆”,他在一间不透光的工作室中玩着世界上最复杂的拼图游戏。 回到旅馆,克里克突然想到,他所见到的自然文字,也许都属于一个拼图游戏。将这些故事和片段组合在一起,就会对它们形成新的理解。但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文字呢?是自然想传达给人类某些信息,还是人类本来就是形成文字的一种手段,而又不是唯一的手段?难道文字是一个独立的物种,而人类只是文字的寄生物?第二天,克里克想去重读一遍少女铜像上面的锈迹文字,但他再也没能找到那座铜像。 最后的小说 我想讲述的是另一个时代,一个很遥远的时代,在那个时代“写小说”是一种秘传的技艺。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家或小说作者已然绝迹,写小说演变成了一种一传一的手艺或说“绝活儿”。一位老小说匠会挑选某个年轻人做他的徒弟,他们秘密地干着写小说的活计。在一个时期里,教会(是那个时代的某个极端强大的教会,与我们现在的任何宗教没有一点关系)还可以容忍某些诸如此类的秘传技艺的存在。小说匠、摄影匠、电影匠等等的身份仍然是半公开的,虽然没人认为那是什么光彩的行当。这种状况大约维持了一个世纪,教会中的一位权威人士突然提出,应当彻底消灭一切小说和写小说的人,他声称小说是魔鬼(不是我们现代人理解的“魔鬼”)的化身。他的这一提议立刻得到教会上下的一致赞同。于是,所有小说都被销毁了,只要你在某个城市看到浓烟滚滚,那就是在烧小说。人们觉得《追忆似水年华》是最难烧的一本书,得一册接着一册地烧。(当然,假使我正在写的这篇小说能够保留到那个时代,同样会被销毁,但我对此不抱任何希望。)小说匠们被集中在一起,送上绞架、断头台、火刑柱,有一些未经审判就被活埋、枪决或塞进了毒气室。更悲惨的是,一些从来不写小说、不看小说的人,也被指认为小说匠,他们无辜地倒在迷信的刀剑之下,死不瞑目。那是个血流成河的时代,黑暗时代中最黑暗的时代。 经过大约半个世纪的屠戮,世界上仅剩下一个小说匠,他的师傅曾为他起了个晦涩的艺名:K.。师傅说,这是为了纪念黄金时代的一位先贤,但师傅和他对那位先贤几乎一无所知。K.亲眼看到师傅被愤怒、狂热的民众扔进一个大火堆里,活活烧死。那时,他用斗篷遮住面部,迅速逃离了现场。他的逃亡历程虽然惊险,但很短暂。四个月后,他就被旅店老板引领来的教会军警逮捕了。神学家、教会书记官、法官、医生、统计师会聚一堂对K.进行审判。K.没想到对自己的审判会如此正式,后来他才知道,他是小说匠黑名单上的最后一个人,而且经过概率分析,已不可能再有潜在的小说匠了。“对付每一种致命的病毒或者细菌,我们总要留下一份样品,它可以帮助我们识别魔鬼的变种,以研究对策。现在我们要求你写出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将作为样品被密封起来,保存在教会的邪恶档案研究中心里。”教会书记官对K.做了上述简短的解释。“写完之后,我能得到赦免吗?”K.小声问。“那不可能,但如果你不写,你会死得很悲惨、很恐怖!”法官义正词严地说。(我们已经说过,那是个黑暗的时代。)K.哭了,不停地打哆嗦。“魔鬼的奴仆都很软弱。”神学家用嘲讽的口吻评论着,嘴角挂着无比冷酷的微笑。K.被军警押入与法庭相连接的一间密室,里面有一把椅子、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只黑色蜡笔和一叠稿纸(在那个时代,电脑和打字机已经绝迹),四面的墙壁都是海绵的,没有一个电源插座。两个小时之后,K.才稍稍平静下来,他突然感到自己责任重大,他的作品代表着小说史的句号。虽然黑暗时代有可能过去(在K.当时看来,这种可能性极小),但当一个新的时代来临之时,人们又怎么知道“小说”这种东西是什么样子的呢?K.认为自己有必要通过这篇小说将所有的小说技艺流传下去。他努力地回忆着师傅传授给他的种种技艺,绞尽脑汁地构思这篇小说。又过了四、五个小时,K.动笔了。(为说明那个时代的人们会如何理解这篇小说,我在括号里加人了自己的批注。但还有一些批注是神学家加入的,虽然区分他和我的批注很重要,但既然那个时代极其遥远,我们也就不必过分认真了。)K.写道:在斯德哥尔摩(这座城市早已消失)的一家剧院(已被教会全部摧毁)里,舞台被灯光打亮了。导演(世界上最后一个导演,在一个月前刚被钉上十字架)藏在幕后轻轻撩开红色真丝绒幕布,偷偷观察着舞台和观众的反应。舞台正中央,一位木匠正在锯一段红杉木,他的汗水从額头流至右边的眉角,又从眉角流到了右边的脸颊上。但其实那是事先撒在木匠头上的矿泉水(那个时代,矿泉水已不复存在),而不是真正的汗水。在观众席上,坐满了黑社会的精英(他们将被想象成夜空中的一些星星),他们全穿着黑色晚礼服(将被想象成一种法官穿的黑色长袍),举止高雅。 这时真正的主角上场了,他是从剧院的门口冲进来的,飞快地穿过了观众席。他是一位骑士(一个无法理解的词,可能被理解为秘密警察)。骑士轻巧地跳上舞台,他没有看木匠的脸,也许是担心被认出来。他用剑挑开厚实的幕布,猛地钻了进去。 骑士来到剧院的后花园(会被理解为淫乱场所),从盔甲中掏出一根银白色的钓鱼杆,在金色的池塘边静静地钓鱼。(这可能是在妄图讨好主教,因为主教喜欢钓鱼。)他看到远方驶来一艘漂亮的军舰,军舰上站满了流亡的艺术家。(显然是在影射当时的社会现实。)骑士跳了上去,一位大胡子艺术家告诉他,这其实是一艘捕鲸船而非军舰。(在当时,鲸鱼是一种传说中的远古动物,没有人见过。)捕鲸船急速驶向辽阔的大海。海的中央有一座用橡胶和金属搭建的城市,从远处看仿佛一座金字塔(无法理解的一个词)。骑士告别了艺术家朋友(“朋友”被理解为共同策划阴谋的人们),他登上了海中的城市。城市交通错综复杂,道路就像无数条纠缠在一起的血管。骑士忽然意识到,这座城市其实就是艺术家们想要捕杀的鲸鱼。 骑士在城里找了份出租车司机的工作(被理解成操纵邪悉机械的巫师的勾当)。一天,一位秘密警察要骑士拉自己去一座鬼怪出没的森林(当时的读者会以为,秘密警察会在那里将骑士秘密枪决),但这个人并不真是秘密警察而是“魔鬼”(触目惊心的字眼!),他抢走了骑士的汽车。(魔鬼收回了他的机械,一如他会收走渎神者的游魂。)骑士被推进一个洞穴里,洞穴中是一个很大的自由市场(被认为是异端分子举行邪恶仪式的场所,当时已被扫清),那里有许多热带水果(有诬蔑主教的嫌疑,因为谁都知道主教喜欢热带水果)。骑士在一家钟表店当上了学徒,一个经常忏悔的学徒。(钟表是神的象征,此处作者试图为自己开脱罪责,但那是徒劳的。)后来,他杀死了钟表匠的鸚鹉,因为鸚鹉总是模仿钟表匠说话,还不停地咒骂他。(这显然是在攻击神圣的教会。)骑士因杀鸟罪被送入监狱,他经受了种种残酷的刑罚。与骑士同囚一室的老人(这提醒当局,应当把犯人单独关押),告诉骑士一种逃跑的方法(作者有意不透露这种方法)。骑士按照老人的指点,推开了一扇暗红色的大铁门,纵身跳入了大海。他变形为一条电鳗(被理解成电缆),在海水中翻腾,企图游回自己的国度。而实际上,他是在床上瞎折腾,这一切只是一个梦魇。钟表匠想用这个梦告戒他应当虔敬地对待鸚鹉。(原来还是在计好教会,但这是徒劳的。)骑士为了接受教训,将自己的名字改为“电鳗人”,他终于获得了鹦鹉的赦免,并且娶了钟表匠的女儿。 骑士对钟表匠的女儿说:“你真美!”钟表匠的女儿看着自已英俊的丈夫说:“我爱你!”(这段对白暗示了神与人的关系。)于是,他们一同搭乘捕鲸船回到了骑士的国度。这对新人受到了举国上下的热烈欢迎。甚至教皇本人都亲自接见了他们。(这足以证明小说是魔鬼的化身。)一年后,骑士当选为共和国总统(一种古老的领袖称谓,大概相当于教会军警司令)。 满栽着各种荣誉,他重新回到了斯德哥尔摩剧院的舞台上。此时,木匠刚好将那段红杉木锯成两截儿,他脸上的矿泉水中搀入了真实的汗水。“你在干什么?”骑士迷惑不解地问。“为组装断头台提供一块尺寸精准的木条!”木匠没好气地说。“组装断头台干什么?”骑士糊涂了。这时,头戴黑色面罩的刽子手扛着一堆零件上场了,他们和木匠一起熟练地组装着断头台。骑士伫立在舞台的边缘,注视着断头台的组装工作,一动不动。剧场内格外安静,只能听到木块和金属撞击时发出的略显沉闷的噪音。 大约10分种后,断头台组装完毕。它高约四公尺,在舞台灯光下,反射着白色的光,但它的表面附着着一层浅灰色的光晕,那或许是一层特制的金属薄膜。断头台的整体框架是标准的长方形,其中一个角也许曾经在搬运中受过轻微刮蹭,暴露出3平方毫米的褐色斑块。那个斑块就像一块微缩的国家版图。在框架的正中央,用黑色的绳索悬挂着一柄重量约为五十公斤的三角形精钢刀片。刀片距离地面的高度为2.77公尺,它仿佛一面正在反射锐利光芒的镜子。框架的底部就是那根尺寸精准的木条。绳索松开的一刹那,沉重的刀片将顺着经过精心打磨的滑动槽,如闪电般斩下。 导演被刽子手从幕后拽了出来,他惊恐地大喊大叫,出尽了洋相,最终被推上了断头台。在导演的脑袋被固定住之后,他反而恢复了镇定,他大声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这是《追忆似水年华》中的一句话,作者是在讨好还是在抨击教会,难以判断。)最后的时刻很短暂,大约三秒钟,导演的脑袋就被砍了下来,这一过程伴随着一连串龌齪的响动:咝、啊,喀嚓、扑哧、咕噜噜。 演出在高潮中结束了,骑士、木匠、刽子手携手走到舞台最前端,向观众谢幕。黑社会精英们纷纷掏出手枪、半自动步枪、冲锋枪对准舞台疯狂开火。骑士最终死于乱枪之下。他的血一直流淌,沿着一条既定的轨道,流向他的家乡,流向自己妻子的脚边。(在魔鬼有意暴露自己身份的一部小说中出现过类似情节。)教会书记官戴着撒过圣水的胶皮手套,将K.的小说呈递给神学家,神学家戴上撒过圣水的金丝眼镜,极其谨慎地检视了这篇小说。最后他要求K.给小说起一个名字。K.将小说定名为《最后的小说》(与我的这篇小说恰好同名),但神学家给它起了另外一个名字,《骑士之死》。这篇小说被密封起来,由教会书记官送往邪恶档案研究中心。 法官宣读了对K.的判决。K.因秘密学习写小说罪,被判处枪决,立即执行。K.被拉到刑场,他站在那里,一个劲儿发抖,什么也没有说。行刑队员们纷纷掏出手枪、半自动步枪、冲锋枪对准死刑犯疯狂开火。这位最后的小说匠终于死在了乱枪之下。他的血在黑暗中流淌,不知道流向了什么地方。 见习法师笔记 我正望着房檐上一颗乌黑的铃铛发呆,听到法师唤我,就急忙走进内室。法师背对我,伏在地上翻书。 “雪还在下吗?” “是,下的很大。” 法师转过身,他的脸色有些发青。 “您不舒服吗?”我问。 “今天离给我送葬的日子已经不远了,我真想有一两个纸人纸马,哪怕只有手掌那么大也好。”法师的声调中略带着悲戚。“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尽力。”“你还是个孩子,不过……”他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凑到他跟前,才知道他正翻阅的书是那本《鬼谱》。他说:“一会儿,你送一个女人上山,作为报偿,她会把皮交给你。我可以用那张皮来糊纸人纸马。”“她是哪种鬼?” “是一种厉鬼。”法师指着书页上的一张小图,又仿佛自言自语地说,“不愧是出自官廷画师之手,真是惟妙惟肖……”话虽说得轻描淡写,我还是感到沉重。鬼画师们总用鲜艳的色彩描画厉鬼,法师手指的那个在厉鬼中算是普通的,但我以前还从没送厉鬼上过山。 “你去吧,她正在外面等你。一定要把她的皮带回来给我。”法师合上《鬼谱》,用手轻轻掸着封面上的浮尘。 “是,我知道了。” 我见到她时,她仍被人皮包裹着,所以不像图谱上描绘的那样鲜艳、狞厉。 “雪可真大。”她微笑着说。 是啊,不仅雪大,而且整座山都被浓雾包裹着,这种景象会让人觉得是在幻境中呢。我们并肩在雪中走着,步履蹒跚,好不容易才来到山脚下。上山之前,我挖出一只事先埋藏在那里的仙鹤,将鹤的羽毛拔下来,和她一起吃了。“好久没吃过鹤的羽毛了,味道真好!”她看来很满意的样子。“你喜欢就好。”我对她产生了好感,心想,“这个鬼和其他的不同啊。”上山的路更难走,不过我们的兴致都挺高,所以也不觉得累。我作为向导,给她指点着山中的景物。但所谓景物,其实只是几棵光秃秃的古松。在这些古松中,也只有一棵是有掌故的,曾有一位将军兵败后,在它上面自缢而死,故此这棵松树得名“自缢松”。我们在自缢松旁坐下休息。她握住我的手,说很冷。我以为女人的手总比看上去小,可她的手大而有力,我低头细看,才发现那是一只鹰爪。我的手被死死扣住,已经流出血来。她贪婪地盯着我的血,竭力压制着自己的欲望。“幸好先给她吃了仙鹤羽毛,否则就完了。”我心想。 “快走吧,天暗下来后,会下血雨的。”我说。 “真的吗?我不信。”她望着天空。 “你看那朵鲜红的云彩,那就是血云,等它飘过来就惨了!”在浓雾笼罩之下,仍可以望到远处的一片红色,此时看去,它倒像是一座悬在空中的寺庙。 “那好吧,我们出发。”她松开我的手,站起来,径自大步朝前走去。大概是因为不好意思才这样吧。我追上去,心里有些惭愧。我有一瞬间竟然忘了,她并不是活人。 接近山顶的时候,天上不时掉下几只死鸟,多数是麻雀,也有年老的乌鸦。我们拾起一只死麻雀,它的羽毛已被自然漂白,身体很轻软。不知道死了多久。我把它放进衣兜,用手抚摩着,不一会儿它就变热了。我的心情缓和了许多。忽然,我发现法师的魂魄在悄悄监视着我们,不禁一惊。“他又何必要跟来呢,原本还以为他很信任我呢。”这样一想,就感到自己有点可悲。“你怎么了?”她问。 “没什么,”我扔下手中的死鸟,坐倒在雪地上,“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活下去。”“活着多好,变成鬼是很凄惨的……”她说。 “是吗?但如果成佛,就可以摆脱苦恼了吧。”“你连人都做不好,又怎么可能成佛呢?”向一个厉鬼倾诉苦恼,对于我这种即将成为法师的人而言,的确是耻辱。 “啊,我已经看到山顶的界碑亭了。”她背对我,仰头向上眺望着。 “你已经看到了?”我站起来,走上去,超过了她的位置。“等等!”她喊。 界碑亭是两层地狱的交界处,传说是菩萨建造的。从建筑的角度看,它的结构过于简单,只有四根柱子和一个顶子,没有任何装饰。亭中有一块石碑,上面光滑无字。 “这碑上什么也没写吗?”她问。 “这块碑的年代很久远,就算曾经有字,也早被磨掉了。”我用手抚摩着石碑,感到彻骨的冰冷。 “那么,我就开始了。”她说完,便靠着石碑坐下。 “法师说,你答应把皮留给我们。” “哦,是啊。我不会失信的,我一直住在这张皮里,已经那么多年,每天都精心地打扫它、装扮它,还真有点感情了。但把它带走又有什么用呢?还不如留给你们。”说着,她就伸出鹰爪扒开头皮,从上到下,将那层人皮连同衣服一并撤了下来。从皮里钻出的,是一个干瘪瘦小、满头银发的老太婆。 “你没想到,我还有一层人皮吧?哈哈,瞧把你吓的。这里面的一层是我拾来的,可不是活剥的!”她此刻的声音已不再是人声了。 “依般若波罗密多故,心无碍。无蓳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我反复默诵这句经文,不敢正眼看她。她突然狂笑不止,随着身体的震动,老太婆的皮肉粉末般抖落一地,被风吹散了。狰狞厉鬼终于蜕皮而出,她靠近我,再次握住我的手说:“我要走了,你会成为一位好法师的!”说完,她就化成了一股淡褐色的烟雾,飘出界碑亭,飘离了我的视线。等我回过神来,天已暗了,血云低沉。亭外雪地上,已落了许多血点。我收拾妥当,匆忙往山下赶。寒风中,我把那张女人皮紧紧抱在怀里,略微感到一些暖意。 万能溶剂 1910年夏天的一个迷人傍晚,刚满25岁的默多克,怀揣他的手稿前往位于西奥兰治的爱迪生实验室。由于默多克的伯父曾资助过爱迪生的铁路信号装置实验,作为回报,爱迪生表示乐意抽出时间与这位年轻人谈谈心。 默多克在爱迪生助手的引领下走进实验室,爱迪生正在小会客室等他。这位长者精神铄,他一见默多克,就起身与他握手寒暄。而后,爱迪生与默多克谈起他的荧光学研究、矿石捣碎机、铁的磁离法、蓄电池和水底潜望镜等等。默多克用心听着。谈话将近尾声的时候,爱迪生问默多克,“年轻人,你对未来有何打算?”这位年轻人的回答使他成为了传世笑柄,他严肃地回答说:“我打箅发明一种能溶解一切事物的万能溶剂,先生。”爱迪生因为耳聋没有听清默多克的话。于是,默多克将自己的打算写在纸上,递给爱迪生。爱迪生大声念出来:“我想发明一种能溶解一切事物的万能溶剂,先生。”爱迪生的话音引起了实验室其他工作人员的注意。“那么,年轻人,你打箅用什么来装这种万能溶液呢?”爱迪生故作惊奇地问。实验室里随即响起一片笑声。 默多克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他的思想还浸没在刚才那阵笑声之中。星光和道路都在扭曲变形,他意识到了自己与现实世界的紧张关系。事实上,默多克已经发明了万能溶剂,容器的问题很容易解决,只要控制溶剂溶解特定物质的速度,在一个容器未被溶解之前及时把溶剂装人另一个容器就可以了。本来他想把这一发明告诉爱迪生,但爱迪生的误解,令他打消了这个念头。默多克于是决定,永远不将这项发明公诸于世。 回到自己的小实验室,默多克取出他的万能溶剂,将少量溶剂倒人一只特制的大号三角烧杯里,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然后,他取出祖传的金制怀表放入烧杯,3分钟后,金表被完全溶解了。紧接着,他又放入了铜纽扣、枫树叶、蜡烛、纸张、墨水瓶、蘸过药粉的棉花、宝石戒指、磁铁、单片眼镜……他的溶解欲巳接近疯狂的地步。有一瞬间,默多克眼前逐渐溶解的物质仿佛呈现出了一座城市的风貌。城市的建筑、街市、人群、钟楼和广场依稀可辨。 这座幻念中的城市就是LTQO,她受海洋气候影响,四季凉爽,很适合观光度假、举行运动会或举办大型戏剧节。但奇怪的是,她从古时起就成了接纳流亡者、麻风病人、颓废艺术家、白痴、罪犯、酒鬼、逃婚者和乞丐的避难所。 我少年时得了一场怪病,病好后完全丧失了智力。这当然是我家族的耻辱。没办法,他们决定将我送到LTQO市。至今我还记得那天的情景,我搭乘皮浪先生的马车进入LTQO市区,当时天下着雨,雨水打在车夫的绿色丝绸外罩上。皮浪先生滔滔不绝地讲着LTQO市是多么富丽豪华。下车后,我的精神瀕临崩溃,此后一个星期,我全靠酒精打发时光。但是,我并未就此堕落下去,这是我的本性使然。我开始尝试了解LTQO,并尽力在此处寻找自己的位置。 我逐渐了解到,从19世纪末期,基于一种奇特的理论,LTQO已变为一座商业化的大都会。这个理论的基本思想就是,“每一种哲学思想都对应着一类具体事物。”经过几代人的反复辨析和研究,这种对应关系被最终确定下来。在这里,我只能给出一些简单的等式来说明这种复杂而又深刻的对应:唯心主义=放映机,机械唯物主义=发动机,尼采=铁锤,存在主义=机枪,唯名论=剃刀;符号学=纸币,实在论=黄金,反实在论=试金石,悲观主义=跑步机,实用主义=妓女,实效主义=厨娘,现象学=地图,相对主义=股票;后现代主义=时装,无政府主义=游泳圈,佛教=轮子,实证主义=验钞机,新实证主义=点票验鈔机,弗洛伊德主义=床上用品,超现实主义=翅膀;辨证法=螺旋桨,朴素唯物论=面包,达达主义=香槟酒;理念论=流水线;先验论=信用卡;冗余论=迷你裙,符合论=紧身衣等等。由这些等式,我们可以发现创造的种种可能性,譬如,假若你能将机械唯物主义和佛教组装起来,那你就可以获得一辆汽车。假若你能把超现实主义、机械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组装起来,那你就有了一架飞机,如果你还有存在主义,那你就有了一架战斗机,带上现象学你就可以周游整个世界。当然,实用主义太多,就会世风日下;唯名论、尼采和存在主义绝对不能落在亡命徒手里,否则大家的符号学就危险了;而若是符号学泛滥而实在论不足,就可能导致通货膨胀;经常悲观一下,可以强身健体……这些等式决定着LTQO市民的生活形式和精神面貌。为了朴素唯物主义,我们就得去挣符号学,为了挣到符号学,我们就得努力工作。世界各地的思想流人LTQO,经过我们的加工,思想成为与它们对应的各类商品,这些商品再流向世界各地。 经过漫长的摸索,我选择经营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溶剂。这些溶剂可以溶解LTQO的各种事物。由于生产过剩可能导致经济危机,许多厂家都需要把自己的产品溶解掉,以控制产量。所以,溶剂的销路很不错。我一度醉心于钻研维特根斯坦,把溶解一切当作自己的使命。我想发明一种万能溶剂,我确信这是可能的,但还是存在一个逻辑问题,万能溶剂不能溶解它自己。必须有两种万能溶剂,它们可以相互溶解,可是这个互补的溶解过程将在矛盾中无限延伸。有一段时间,我被这个问题所搅扰,寝食难安。但后来我几乎完全解脱出来了。每当痛苦袭来,我就到街头寻找实用主义,然后在那些有着舒服的弗洛伊德主义的旅馆里,睡上一夜。 早晨醒来,我会吃一些朴素唯物主义,喝一点达达主义。打开窗,在悲观主义上跑一跑。然后坐上我的机械唯物主义加佛教赶到实验室钻研维特根斯坦。卖掉维特根斯坦,我就又有了符号学。事实上,我还投资相对主义,储备实在论,引进理念论,私藏存在主义。可以预见,我迟早会成为整个LTQO市最为富有的人…… 默多克注视着三角烧杯,眼看那里面的繁华城市化为乌有,感到一丝惋惜。他小心地将烧杯里的溶剂倒回瓶子,然后拿起瓶子走出实验室。在绚丽夺目的星空下,默多克快步走人花园。花园中芬芳的气息令他迷醉。他打开瓶口,将万能溶剂全部撒在玫瑰花丛里。玫瑰花丛迅速枯萎消溶,地面上出现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以后会发生什么呢?”默多克抬眼望向星空,“就连这星空也会被溶解掉,这只是时间的问题。” 睡觉大师 本文是一篇简要的人物名录,这些人物的禀赋和技艺构成了21世纪睡眠技巧的经纬,我想,从人物的角度对睡眠技巧给出感性的注释是非常必要的,但只要这一深邃现象的概貌能够在文中得以略微呈现,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克莱夫,贝尔(1981-2064):英国人,建筑工程师。他也许是最早开始关注睡眠技术的人之一。他也是新睡美人团体的创立者和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核心人物。贝尔确立了睡眠技术的基本原则,就是“不依靠药物,不依靠催眠术”。他的睡眠表演属于比较健康的体态类表演。2007年3月12日,贝尔曾在剑桥大学表演倒立入睡,在众目睽暌之下,他双手倒立,在13分钟后进入熟睡状态,睡眠时间约为2个小时。这一表演虽然只运用了初级睡眠技巧,但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开创了睡眠表演的先河。随着对睡眠技巧的深入挖掘,贝尔的体态技巧逐渐被人放弃。反对者认为,体态类表演只不过是杂技的一种,不能视为睡眠技术。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有失偏颇。在单腿独立或双手倒立的状态下人睡,当然需要真正的睡眠技术才能实现。贝尔的历史地位是不容置疑的。贝尔不断发表睡眠技术的论著和论文,一直到21世纪50年代。他的论文《即刻平静》(Peace at Once,2015)已成为公认的经典之作。 部官员,此人博学多才,对法国历史有精湛的研究。他的睡眠技术偏重对时间的控制。他曾于2046年开始长期睡眠表演,一直到2053年他才从长睡中醒来。法国国家电视台现场直播了他醒来时的情景。为了那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睡眠表演,古伯尔失去了工作。他的妻子也在他睡觉的时候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在古伯尔长达7年之久的睡眠生涯中,他的助手和追随者简蒂丝小姐给予了他无微不至的照顾。清醒后,古伯尔向友人透露,在那7年中,他在另一个地方生活,与一位印度女子结了婚,并有两个孩子。他在那里讲授法国史,而且在他醒来之前,他正要晋升为校长。古伯尔醒来后受到抑郁症的困扰。2054年,他试图割腕自杀,但得到了及时的抢救,幸免于难。2055年,古伯尔孤身一人前往印度,在一所不知名的印度大学当上了法语教师。2058年他与一位印度女子结婚。可以说,他从醒来后就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没有再进行任何睡眠表演,但也有人认为,他的印度之行其实是重返梦境之旅,他的睡眠表演始终没有结束。 斯特罗姆·神秘的怪人。他同时是一位数学家、一位诗人和一名罪犯。他曾著有《数学的世界观》这样的辉煌巨著,但也曾因猥亵女童而人狱。2039年,他出狱的那年,斯特罗姆·?恐怖睡眠表演。他在虎笼中放置了一张大床,并在两只饥饿的母虎的陪伴下,进人了梦乡。随后发生的事件是睡眠表演史上最为惨痛的悲剧。斯特罗姆·?地攻击了他。他被活活咬死,并被撕成了几块。斯特罗姆,黑格尔是第一个在睡眠表演中丧生的人,但他不是最后一个。他的恐怖睡眠表演很快就成了睡眠表演的主流。这是一个危险的旋涡,许多出色的睡眠大师都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2041年,斯图尔特在他的专著《感觉与未来》(Feeling and the Future,2041)中系统建立了恐怖睡眠表演的理论基础。在书中,斯图尔特细致分析了斯特罗姆·? 并不是睡眠环境或人体姿态,而是人的紧张情绪。内心焦灼是造成失眠的主要原因,而对危险状态的意识可以令人的紧张程度达到极限。如果能在这种紧张状态下人睡,那就可以达到睡眠技术的最高境界。这个理论得到了大部分睡眠大师的认可。从这时起,睡眠大师和亡命之徒画上了等号。 睡眠表演者。2082年,史密斯重新表演了虎笼人睡。这一表演令其声名大噪。他非常幸运,在虎笼中睡了8个小时,两只母虎一直在他周围急速踱步,但最终没有动他一根毫毛。表演过后,他对记者说:“有一天,我妻子谈起我睡觉不打呼噜的事,当时我就想到了这个表演,当然,我直到昨天也没敢对她说,现在好了,我还活着,我可以再次亲吻她了!”史密斯最惊人的表演是在2085年完成的塔尖入睡表演。在新巴黎塔(塔高902.4米)的尖端放置了一张单人床,此床没有围栏。史密斯乘直升机登上为他准备好的小床,于11分钟后入睡。只要在床上滚动一下,他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但他再次避开了死神,两小时后,他从梦中醒来,搭直升机离开了塔尖。据史密斯回忆,最危险的时候是他醒来的一刹那,因为他还以为是在自己家的卧室里。他在自传开始处这样写道:“我经常梦见自己无法人睡,但在现实中,我从未失眠过。”史密斯无疑是21世纪最有才华也是最为幸运的睡觉大师。现在,他在哈佛大学担任教授,讲授睡眠技艺。许多学生都喜欢在课上同他一起打瞌睡。 帕斯菲尔德男爵(2026-2097):他并没有过惊人的睡眠表演,但他第一次将睡眠技术变成了一种宗教。他的基本教义是“双重生活”,这一教义颇为神秘。它的大概意思是,睡眠生活在生前是断裂的、散乱的,但在死后会成为连贯的、有逻辑的,而日常生活则相反,虽然在生前它以连贯有序的形式呈现,但人死后,它会变成回忆中散乱的影象。这二者构成一种神秘的对称,而睡眠技术可以帮人实现生前世界和死后世界的和谐统一。帕斯菲尔德男爵经常组织信徒在公园或广场集会睡觉,人数曾达到两万人之多。2097年7月3日,当帕斯菲尔德男爵在广场熟睡时,被一名发疯的信徒枪杀。他所创立的宗教仍在传布。 别人都放弃了姿态类睡眠表演之后,他还在坚持。他曾多次表演高难度的睁眼人睡。2041年,他同他的两个女助手——阿特丽丝姐妹进行了颇受争议的性爱睡眠表演,巴兹尔·度的性亢奋状态中,突然进入了睡眠状态。假如不从伦理角度看待这一表演,我们必须承认它是相当成功的。巴兹尔·认为,睡眠是一种享乐,人们应当学会在人睡前享乐,入睡中享乐,入睡后享乐。他从未进行过恐怖睡眠表演。他最重要的成就是发明了一种反药物睡眠技术,在上床前,他先服用或注射大量兴奋剂,然后在短时间内人睡。这种表演不是没有危险性,但基本上不用直接面对死亡的威胁。而这仍然需要对极度的紧张兴奋加以克服,从而表现出高超的睡眠技巧和境界。这种既新颖又安全的方式,受到了睡眠技术界的普遍欢迎。当有人指责他不敢面对真正的生死考验时,巴兹尔大睡。 图勒·噪音爱好者。年轻时,他亲眼目睹了斯特罗姆,黑格尔被老虎撕碎的一幕,内心深受震撼,从此决心献身睡眠技术。他起初的睡眠表演是在高分贝的噪音下进行的。不久以后,他双耳失聪。为了进一步学习睡眠技巧,他曾两次申请加入新睡美人团体,均遭拒绝。2059年,他表演了蜂巢入睡,在约20万只马蜂的包裹下,戈比西睡了36个小时,醒来后已经奄奄一息。目击者说,他当时变成了一个紫红色的大胖子。2060年,戈比西在巴尔干半岛进行了饥渴睡眠表演,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他在荒野中睡了7个月。2061年,戈比西尝试了空中入睡,他身背降落伞,从3000英尺高空跳下,并在空中入睡。2062年,他在疯狂中刺伤了他的情人,后被送入精神病院。住院登记表和记录卡显示,戈比西曾与21世纪最邪恶的食人魔拉什利同囚一室,研究者普遍认为,这可能间接导致了戈比西的惨死。2067年戈比西康复出院,在8月中最炎热的一天,他将特意订做的大铁桶摆放在院子中央,在桶里灌上水,在桶下点上火,然后,钻人桶中,不一会儿就睡熟了。事后,人们发现了戈比西的遗书,在遗书中,戈比西写道:“在睡梦中死去是最好的福分。” 扑朔迷离的小镇 我要向那些热衷于周游世界的人们介绍一下“烟雾镇”。其实,“烟雾镇”只是这座小镇的绰号,她真实的名字,至今无法考证。每位观光客都应注意,烟雾镇充满了各种阴谋和诈骗。在1937年以前,由于该镇地处偏远山区,所以很少有外人来到此处,但自从修通了铁路,跑到这里的外乡人就多起来了。你(一位游客)在晨曦中走下列车,山区清新的空气会扑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而后,你会遇到一些兜售小镇地图和观光指南的小贩。骗局从这一刻就拉开了序幕。如果你对比、审视这些小贩的地图,你就会发现它们的内容大相径庭,甚至同一个小贩出售的地图也彼此对不上号。事实上,这些地图都是伪造的。大部分实际上存在的街道、建筑物在地图上都没被标出,或者街道、建筑物的名称被精心地打乱了。相反,地图上会显示大量虚构的道路和路线。伪造地图的行为在世界范围内都有着悠久的历史,(据说,直到1990年才出现第一张真实可靠的莫斯科地图)但那大多是为了军事上的目的。而在烟雾镇,兜售假地图似乎是迎接来宾的一种礼仪。如果你是个粗心大意的人,那你就会按照一张凭空捏造的地图,昏头昏脑地去寻找距离“著名景点”最近的旅馆。但最后,你会发现本应是旅馆的地方实则是一个贩卖烟草的小市场。你向当地人打听,他们会假装听不懂你的语言。你也许想在周围转转,实地考察一下那座传说中显现出黄道十二官图的广场,并认为那附近肯定会有旅馆。但不久之后,你就会走进由完全相同的房屋所构成的迷宫里。为了迷惑外乡人,镇上的人把住宅都涂成白色,而且不上门牌号。当你穷途末路,到处砸门的时候,你会发现其中有些房子的门根本没有锁,房子是空的,它还有另外几个门,运气好的人可以通过这些门走出迷宫。 “为什么要建造一堆假房子呢?”你不是人类学家,但好奇心会驱使你进一步了解烟雾镇。你在一座假房子里住下来,打好地铺。这时有人推门进来,又从另一个门出去了,那种如入无人之境的架势,令你有点不高兴。但这个假房间大概本来就是一个四通八达的中转站。你很快学会了跟踪、窥视、做标记、靠嗅觉认路……你找到了购买食物的地方,当你打开第一听罐头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一只小孩的手。你吓得扔掉罐头,那只鲜活的小手掉出来,从它落地的声音,你明白了,它其实是塑料的。有一次,你看见一个浑身泥点的人走进了你的房间。你气愤地注视着他,心里想着:“看来必须去买把锁了!”但浑身泥点的人很快就把那些“泥点”都取了下来,原来那是一堆假泥点,也许是用某种胶质材料制成的。在身上贴满假泥点是当地的一种时尚。你好不容易找来了几块大石头(货真价实的大石头)堵住了所有的门,想睡个安稳觉,但是夜里你发现墙壁上还有数不清的暗门,他们拉开这些暗门,继续穿梭于你的房间。你觉得必须理解他们的语言和历史,否则自己将一直处在被动的位置上。 你终于找到了一家书店,仔细翻看着介绍烟雾镇历史的小册子,但所有这些小册子的内容都有出人。很有可能每本历史书都是根据一张或几张假地图虚构出来的。(当然,也可能相反,先有了虚构的历史事件,而后才有了那些假地图。)有一本历史书中讲述了黄道十二宫在广场上显现的事件,并且明确指出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公元1873年6月7日正午。而你的地图上也标出了这个广场的位置,但这个广场纯属子虚乌有。任何虚假的东西都能形成一个自恰的相互印证的系统。更严重的问题是,你发现介绍当地方言的词典和语法书也是五花八门,根本搞不清它们的真伪。一些饱学之士,处心积虑地虚构出一种语言,实在令人费解。 有一天,你一下子顿悟了,你在身上贴满假泥点,跑到火车站去兜售假地图。于是,烟雾镇的居民们愉快地接纳了你。他们告诉你,火车站的那只大挂表其实是骗人的道具,如果你根据它对时,那么你的表是不可能准的。因为经常有人对这只挂表做手脚。你想把时间调准,但马上发现大家的表都不准。“那么怎么计算时间昵?你们这里难道不是一天24小时?”得到的答案并不统一。人们提到了太阳、月亮、公鸡、火车汽笛、香灰的厚度、旗杆影子的移动等多种事物以说明他们的时间概念。但最权威的一种说法是,镇长最胖的儿子围绕大广场跑24圈为一天。一个激进分子还悄悄告诉你,工厂主们经常偷偷塞给那孩子许多糖果,并诱使其狼吞虎咽。接着又有人告诉你,小镇有其特殊的度量衡,比如“一米”就是以横穿整个小镇的那条河的宽度界定的。每当雨季河水上涨时,布店的老板就会愁容满面,叫苦连天。但经过长期考察,你确信小镇上根本没有什么大广场。确实有个骨瘦如柴的男孩儿每天在小镇的迷宫里穿梭往返,但并没有人根据他的行动测算时间。此外,也不存在一条横穿小镇的河流。“全是谎言!”你有点束手无策了,他们用谎言在你面前搭建了一座诡谲的迷宫。更糟糕的是,你也染上了说瞎话和伪装自己的毛病。你欺骗观光客也欺骗当地人,你假装被人骗,还假装自以为骗人成功了。总之,你需要拯救。现在,让我来帮助你,告诉你这个小镇真实的历史,这或许能帮助你了解他们为什么那么爱搞恶作剧。 最初建成烟雾镇的居民是一些隐身人,他们不是那种掌握隐身法术的人(我们可不是在讲故事),而是生来就隐身并且没办法令自己显形的人。他们只能通过声音彼此辨认和交流。起初,他们并没感到这样有什么不好,直到来了个不隐身也不会隐身的外乡人,他可能是个逃兵、冒险家、游方僧人,也可能只是个想出门闯荡一番的愣小伙。他的出现令烟雾镇的祖先们深受震动,他们围着他转个不停。起初的惊异很快转变成了嫉妒。他们开始拼命捉弄这个外乡人,摘掉他的帽子、抢走他的包袱、把他推倒在地拳打脚踢。外乡人吓坏了,以为自己遇到了鬼魂。最后,他光着屁股逃出了小镇。外乡人无意的闯入,给镇上的人们带来了捉弄人的欢乐,但也令他们陷人了一种悲怆的情绪之中。“为什么我们不能彼此看见对方?为什么我们不能展示自己?”他们把愤怒发泄在了此后进人小镇的另一些外乡人身上。后来,有一位魔法师拜访了烟雾镇,他可以看到当地人的样子,并表示有能力帮他们显现自己的形貌。全镇居民把多年积攒的金币(全是抢劫来的)堆在魔法师面前,恳求他赋予他们形象。魔法师收下了金币,随即满足了他们的愿望。 获得了形象的居民们仔细地相互打量着。有些情侣立即分手了,有些父母看着自己的丑八怪孩子愁眉不展,有些老人独自躲进了深山。继而他们发现,有形象是件很麻烦的事,还要穿衣服,盖茅房,打扮自己……于是,又有人想恢复成隐身人,但魔法师早已消失不见了。他们继续把愤怒发泄在外乡人身上,结果小镇就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烟雾镇居民给小孩子讲的“狼来了”的故事是另一个版本:“很久以前,在一个小村子里住着一位孤苦的少年,他只有几头山羊。每天他都到村口放羊。有一天,他正在放羊,狼来了。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村里人听到他喊,都关上门窗,假装没听见。有头羊被狼叼走了。少年很伤心。又有一天,他在村口放羊,狼又来叼他的羊,他就喊:‘狼来了!狼来了!’村里人听到他喊,都关上门窗,假装没听见。结果又有一头羊被狼叼走了。他最后一次去村口放羊的时候,远远地望见一匹大黑马向村子跑来,背上驮了两筐闪闪发光的珠宝。少年就喊:‘狼来了!狼来了!’村里人听到他喊,都关上门窗,假装没听见。少年悄悄把大黑马牵回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在这种教育启发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一个个古灵精怪。说瞎话的传统牢牢地扎了根儿。 就这样,在由谎言编织而成的雾一样的薄纱之下,小镇失去了她确切的形象。即使是本地人也无法查明烟雾镇的真实情况。观光者、旅行家、绘图员、土地测量员、甚至专业的地方志编纂者在这里根本摸不着方向。有些人认为小镇是有限的,只要耐心摸索总能还她以本来面目,但历史证明,他们很快就会被小镇的居民同化,变成烟雾制造者。事与愿违,他们的介人使得这个小镇更加扑朔迷离了。总之,烟雾镇上的所有人都是骗子,关于烟雾镇的一切言论都是谎言。 法医 他本来是个神经脆弱的人,学生时代还曾受到神经官能症的困扰,甚至有精神分裂的危险。但后来奇迹发生了,他忽然之间摆脱了所有精神性的疾患。而今,在经过多年锤炼之后,他自认为已经能够从容面对任何棘手的问题。但他有时也感到自己失去了某种东西,尤其是在他和周围人之间仿佛出现了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他无法再像年少时那样接近他人,眼前的身体与它们的各种活动在他眼中总是被一种陌生感笼罩着。不过,他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这种感觉。毕竟,作为法医,他的职业是特殊的。此刻,他正面对着一具全裸的无头女尸,他的助手麻利地做着准备工作。解剖台上的女尸早已僵硬了,但这不同于一般的尸僵。可以看出尸体保持着死前一瞬间的姿势:右臂向后背着,左手的手腕向外翻转,双膝不自然的弯曲着。“死者在死前一定处于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所以才会出现尸体痉挛。她是活着被砍掉头颅的。”他边说边熟练快捷地检查着尸体的各个部位。臀部、腰部和大腿上的立毛肌强直,使毛囊口上举,皮肤呈现出鸡皮的样子。“没错儿,和我想的一样。”突然,他顿住了。“您怎么了?”助手问。“我不知道……”他勉强说出这句话,随后就感到这具尸体在向他诉说着什么,断断续续的。一个念头闪了一下又消失了。他强令自己保持镇定。“我这是怎么了?”他低声嘀咕着,缓步走到解剖室的窗口。窗帘是拉开的,他望见院子里一名园艺工人正在日光下修剪着茂盛的灌木丛。“您没有不舒服吧?”助手问。“我只是想呼吸几口新鲜空气。”他说。过了大约一分钟,他大体恢复了。他们开始解剖尸体,法医的动作娴熟精准,不时停下来做一些测量,助手记录着法医作出的种种推论。他们重点查看了尸体的胃肠、血管和子宫等处的平滑肌……下班后,他坐在休息室里盯着自己的双手发呆,有同事从后面拍了他一下,邀他去喝酒,但他谢绝了。他想尽快回家。“今天我爱人出差回来。”他是这样向同事解释的。“那就快回家陪夫人去吧!”同事们笑着同他道别。在路上,他回想起刚结婚的时候,妻子对他的工作感到恐惧,因此在睡觉前必须让他把衣服全部脱光才能进入卧室。“那时候,她就像个孩子,但现在完全不同了。”他想着,嘴角露出笑意。但这丝笑意迅即消失了,可能是工作带来的紧张还在困扰着他吧。 他家住在十层。他习惯每天爬楼,这样可以锻炼一下身体,否则真是一点运动的时间都没有。楼道里灯光昏暗,有些楼层的灯不亮。他摸着黑,数着台阶向上走。在黑暗中,他反而更有安全感。当走到七楼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有人在悄悄跟着他。他猛地回过头,但连一个人影都没有。“今天是怎么了?”他咒骂了一句,但跟着他的那个人似乎并没有就此走开。 终于到家了,他掏出钥匙打开暗绿色的铁门,走进门厅,换上拖鞋,脱下外衣挂在衣架上。妻子还没回来,他正好趁这会儿工夫抽根烟。在蓝色的烟雾中,他又回想起那具无头女尸,但是由于疲劳,思绪毫无条理,没能得出任何结论。“不想了,不想了!”他站起来,拿起茶几上的玻璃杯,走进厨房把杯子涮干净,打开冰箱门,想给自己倒杯啤酒。在冰箱里,有一个女人的头颅。过了几秒钟,他认出那头颅是他妻子的。 涅槃 深夜,禅师独自坐在漆黑一团的禅房里发呆。他心神不宁,无法人眠。虽说他常年潜心修行,已有深厚的禅定功夫,但仍有一个“心魔”始终无法克服。此时,这个心魔正在折磨他。禅师出家以前,曾欠下一笔巨债,究竟是怎样一笔债,就连禅师自己也记不清了。也许是一笔血债吧。当年,他正是为了躲债才远遁异乡,出家为僧的,那时他还很年轻呢。 而今,禅师年逾花甲,在他心里,那笔巨债的阴影已然没有什么痕迹了。但就在这一天的无遮大会上,当禅师讲经说法时,他无意中瞥见一位黄衣老者,紧盯着他冷笑。这个人似曾相识,表情诡异,只晃了一下就消失了。禅师越想越不对劲,料定那是自己的债主找上门来了。然而,即便这位黄衣老者的出现,勾起了禅师的一些模糊的回忆,但他死活也想不起欠债一事的来龙去脉来了。“我是怎样欠下巨债的,数目是多少,又为什么一定要逃跑?”他反复思量,直到天明还是没结果。 禅师在寺里一直备受僧人们的敬重,不久以后还可能成为寺中的住持。但债主既然已经找到了他,就一定会到寺院里来大闹,然后抓他去官府过堂。假若他当年真的干过杀人放火的勾当,那大概还会有牢狱之灾,甚至被斩首。想到这里,禅师不禁冒出一身冷汗。“怎么办?只有逃走。”禅师打点行囊,化装成一个托钵僧,悄悄溜出寺院。一出寺院大门,他就飞步朝城门走去,一边走还一边留心着有没有人跟踪。 出城以后,禅师忽然有些不知所措,他没想过该去哪里。自此,这位年迈的禅师开始了凄惨的逃亡生涯。他穿越荒野、沼泽、森林,躲入深山当了樵夫。但他整日提心吊胆,心魔不但未除,反而越发狰狞可怖了。有一天,禅师正在砍柴,忽然听到一串异样的脚步声。他扔下斧子,循着早已选定的崎岖小路仓皇下山。他逃到一个渡口,发现此处没有渡船,正在观望,只听见两个人在身后说:“不知何时能抓住那个贼秃!”大惊之下,他猛地跃人河中,用尽全力游到了对岸。禅师离开南方,逃往北方,但债主似乎始终就在他身后,看着他的背影冷笑。他一路向北,想在塞外靠放牧为生。 一日,他不知不觉走入一座村庄,感到村中景物是那么熟悉。原来,这里竟然就是他的故乡。他恍恍惚惚地在村子里走着,逢人就想凑上去说上几句,但村里人对他视而不见,只顾各自做事。禅师隐约想起,他的债主也是住在这个村里。“看来这债是躲不过去的。”禅师想到这里,把心一横,决定去找债主说个明白。他在村中东转西转,到处找寻债主。这时,迎面走来一位方士,他看着禅师,表情鬼祟。禅师忍不住问:“不知阁下有何赐教?”方士凑近禅师,低声说:“您不知道吗?这个村的人早在几十年前就被人杀光了,您现在所见的都是幽魂。”禅师听后极为惊骇,以至于呆在当地,没想起逃跑。等他回过神来,方士已不知去向,村里人还是那么忙忙碌碌,就是不用正眼看他。如果是在原来,禅师又怎么会听信一个方士的胡言乱语。但此时此地,禅师的眼前确实闪现出一幕幕凶残杀戮、血流成河的景象。他脸上再没一丝血色,匆忙奔出了村子。 禅师丧魂落魄地走着,不知向何处走,也不知走了多久。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曾在其中修行半生的寺院。禅师走进寺院,有僧人上前向他行礼,看那副神情,他已被当成外人了。“住持正在等您。”僧人不冷不热地说。禅师顺从地跟着僧人去见住持。进人住持的禅房,禅师抬眼一看,坐在那里的人他竟不认识。“我是新来的住持。”那人只说了这一句就住了口,示意领路的僧人回避。住持亲自为禅师沏了茶,然后重新坐回蒲团上。这时云开日照,禅房变得明亮通透。禅师看着住持的脸,倏然想起,此人正是那个朝他冷笑的黄衣老者。正在他目瞪口呆之际,住持对他说:“几十年来你一直是我的业障,挥之不去。而今我终于可以彻底免除你欠下的血债了。”禅师顿时全都明白了,原来自己才是“心魔”,之所以一直在世间飘荡,皆因眼前这位住持不能将其放过。 住持与禅师相视而笑。禅师化为一点微光,一闪而逝。住持双手合十,归于涅槃。 “消失术”访谈录 引言 爱尔:“消失术”这个词对于大众而言是陌生的。实际上它是一种很特别的民间技艺。在准备这次访谈的过程中,我本人已经模糊地了解到了这种技艺的核心内容,但若要让我把它描述出来,我就一点把握也没有了。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消失术大师德雷顿先生,我相信,通过与他对话,笼罩于消失术之上的神秘雾气,将在我们面前消散。 讨论 爱尔:德雷顿先生,请您先为大家解释一下,何谓“消失术”? 德雷顿:对不起,首先我不得不纠正主持人的一个口误。我并不是消失术大师,我只能算是一个消失术爱好者,一个知情人。消失术本来并不神秘,只是它的本义令其自然而然地避开了人们的视线。现在,我尝试介绍一下“消失术”的基本含义。我们许多人在学生时代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老师在上一次课上布置了预习作业,而你没有照做。此时,老师要找一个学生回答他的提问,老师的目光在教室里来回扫视。你非常担心老师会选中你,但你怎么能让自己不被老师注意到?如果你显得慌里慌张就很容易被老师叫起来,但如果你对着老师微笑,也可能被老师相中。在这种情况下,究竟应当如何是好?这就是消失术所要解决的问题。 爱尔: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消失术就是帮助我们避开他人视线的技艺? 德雷顿:这么说不够精确,消失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遁形术。它不是魔术,它的技术与魔术中的障眼法有根本区别。它也不是伪装术,它不依靠道具、保护色这些东西。消失术爱好者对障眼法是不屑一顾的,因为那是一种违背自然状态的方法。而靠衣着装束之类的物件伪装自己,就更加低级趣味了。那种东西常被我的同行们讥讽为“仿生学的消失术”。在消失术竞技中,这两种方法都是禁用的。 爱尔:您刚刚谈到“消失术竞技”,这一竞技是怎么进行的呢? 德雷顿:消失术竞技是在消失术爱好者之间进行的,比赛的方式的确有点特别。一般情况是,二十个消失术爱好者分为一组,他们分散地站在一个空旷的场地上,然后由一个非业内人士拿着他们的照片(古时是画像),去挨个指认他们。越靠后被指认出来的人,名次就越靠前。照片都是参赛者自己向竞赛组委会提供的,组委会成员会对这些照片进行严格的审核。本人与照片上的形象必须充分吻合。照片被分发到搜寻者手中的时候,就像一副扑克牌,其排列次序是随机的,而且每指认出一个人,都要把“牌”重新洗过。 爱尔:这种形式的比赛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但给我的感觉是,胜出与否全凭运气。 德雷顿:您说的不无道理。任何比赛都有凭运气的成分。比赛不只是比技巧,也是比运气。消失术比赛同样不能例外。但是,由于比赛的冠亚军总是那几个人,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消失术竞技中胜出并不是全凭运气的事儿。比如消失术大师西尔勒曾连续在61场比赛中获胜,直到他遇到另一位国际级大师——丹麦人芬森,才结束了他的优胜纪录。据西尔勒回忆,那次比赛惊心动魄,到了最后阶段,只有芬森和他未被指认出来。最终,他还是输了,而且输得心服口服。因为,即使他本人也没有“注意到”芬森的存在,尽管那时他对芬森已经是久仰大名了。爱尔:但这是如何做到的呢?不靠任何伪装也不靠障眼法,怎么能躲过别人的视线呢?您能不能透露些秘诀给观众?德雷顿:消失术的技巧很难用语言表达出来。学习者必须心领神会。我自己的窍门是,假想自己从未存在过。当你这样想时,你会成为整个事情的旁观者,而旁观者的姿态是最超脱的。消失术的要义就是将身心融于自然之中,在通常情况下,人们首先注意到的总是反常的事物,因此越是自然就越难被发现。但是,我必须得说,所有方法和技巧都是次要的,消失术实质上并不是一种竞技运动,而是一种精神气质。这种精神是贯穿于消失术大师们的生活之中的。这次我受邀参加您的访谈节目,想必会被那些以隐君子自居的同道们嗤之以鼻。这怪不得他们,对一个消失术爱好者而言,上电视的确是件滑稽的事儿。不过,我有我的想法,在现代社会,抛头露面其实是最自然不过的,真正的消失术不是靠消失来表现自己,而是力求彻底地消失。不仅要在公众面前消失,还要尝试在自己人面前消失。我想,对于这一点,我的同道们是必须反思的。 爱尔:当您说着“消失”的时候,我真担心您会突然消失不见了。最后我还想问问,消失术对于一般人有什么意义呢?它有什么实际用途吗? 德雷顿:哈哈,我已经讲过,消失术是一种精神修养,它可以令人对自然、生活、他人以及自己的存在实现更为深刻的领悟。所以我倾向于把它归入实践哲学一类。但在日常生活中,它当然是很有用的,你总会遇到需要“面对面”地躲开上司、警察、债权人或者自己妻子目光的时刻。我甚至希望,凭借我的技艺,我能够“面对面”地躲开死神。 爱尔:您也许还可以躲过末日审判? 德雷顿:那是不可能的,但我可以争取成为最后一个被审判的人。 李逵印象 李逵的口头禅 在讲述李逵穿越巨型喷泉那一事件之前,我们先要简明地介绍一下李逵这个人。他有一句口头禅:“我是自愿上梁山的。”每当他同山寨其他头领讨论某个问题,对方把他说得哑口无言的时候,他就会拍着自己的后脑勺,或者胸膛,或者辩论对手的肩膀,反复说:“可是,你很清楚,我是自愿上梁山的,完全是自愿的。”这句话会令许多人陷于尴尬,李逵对此感到惬意。有人私下以为,李逵把梁山上的人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愿的,一类是非自愿的。但他们误会了李逵。事实上,在李逵看来,只有他一个人是自愿的。他有一种难以名状的优越感。 李逵的武器 李逵坐在自己幽暗的房间里,他望着窗外,天空中除了一轮金色的太阳,什么也没有,既没有云彩也没有小鸟,完全是湛蓝的一片。“我是自愿的……”他独自低语着。他尽量朝远处观望,他看见杨志和史进正在安装一座漂亮的喷泉,喷泉零件闪烁着耀眼的光。梁山上到处都是喷泉,无论你走到哪儿都可以听到叮叮咚咚的水声。大部分喷泉是为了观赏的目的而修造的,但也有一些被称为“喷泉大炮”的装置是用于军事目的的。李逵不清楚杨志和史进是不是正在搞一门喷泉大炮。曾有一次,李逵被走火的喷泉大炮击中了,他先是飞到了天上,随后又落入了浓绿的山谷中。自那以后,他总是小心地绕开喷泉走。山寨里的人都说,李逵得了“喷泉恐惧症”。 李逵从不使用喷泉大炮,他喜欢用一种更为简洁明快的武器——板斧。此刻,两把明晃晃的板斧正摆在李逵的书案上。实际上,这两把板斧也是李逵的镜子,镜中映现出李逵黝黑的面庞以及周围沉寂的景物。 李逵的情感世界 裁缝来了,她没有敲门就走进了房间。脚步声打碎了青石薄板的沉闷。她是个年轻女孩,她对李逵充满好奇。“我来给你缝补衣服啦。”她的声音很甜美。李逵没穿上衣,他羞涩地缩在床角,高声说:“衣服在外屋的椅子上挂着呢!”他觉得自己这样局促实在有点好笑。“我看见了。”她拿起李逵的外衣,用力抖了抖。“怎么那么多洞?”她诧异地问。“被箭射的……”李逵不好意思地说。“你被射了那么多箭?”“哦,是啊,我不太会躲箭,我不像武松、燕青他们那么会躲箭。他们左一跳、右一跳就躲开了射过来的箭,但我无论怎么跳,总是会被射中。后来,弓箭手们也发现了这一点,所以他们就集中火力射我一个人。结果,我衣服上的洞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但我是自愿的……”“你不会躲箭干吗还冲在最前面?”“宋公明哥哥让我冲,我就得冲啊。”李逵为难地说。女孩不再说话了,她默默地缝补着那件千疮百孔的上衣。 李逵悄悄仰起头,咪缝着眼睛向外看,他瞧见了女孩洁白纤细的手指。 李逵的悲哀 李逵不喜欢王英,因为他憎恨王英的外号——矮脚虎。“你能不能把外号改改?”有一次,李逵忍不住对王英说。“改成什么?”王英满脸困惑。“矮脚豹、矮脚狮、矮脚熊都不错。”“我觉得矮脚虎就很好,为什么要改?”当时,他们正在一座古朴的小亭子里,山下湖光潋滟。李逵背对着王英,半晌无言。“为什么要改?你说出个道理来好吗?”王英想把这事儿弄个水落石出。李逵的肩膀微微晃动起来,他克制着极大的悲哀,一字一顿地说:“我妈妈是被老虎吃掉的,所以我不喜欢老虎。” 李逵的身材 李逵的腰就像大熊的腰,人们常说,他的舞姿可与大熊媲美。李逵听了总是很高兴。但李逵不允许别人说他的背像老虎的背。“你说我的背像老虎的背?很明显,你不是自愿上梁山的,而我是。也正因如此,你永远无法认清我的背的真面貌!它一点也不像老虎的背。实际情况是,它像大熊的背。” 李逵的猎物 当李逵面对被他劫持上山的小老太太的时候,他不由得想起了许多年前,兄长带他去邻村看巫婆往中邪者脸上喷狗血的情景。 “嘿,你打扮得就像个巫婆!”李逵对老太太说。“我本来就是个巫婆。”老太太从容地回答。“可我看见那些壮丁抬着你,难道你不是地主婆?!”“不,我不是地主婆,刚才我正要去为李老汉驱邪。抬我的人是他的儿子和女婿。据说,李老汉卧在床上,扭动着身体,望着他家窗户外面的高粱地,说出了一系列发生在那里的有伤风化的事情。我想他是中邪了。我得去跳大神儿,那是我的工作。” “但是,按照规矩,你必须留下点什么才能下山。我不能白忙活半天。”李逵向巫婆解释。“那没问题,我可以送给你一块‘来世水晶’。你可以通过这块水晶,看到自己来世的样子。”巫婆说完,就从包袱里掏出一块闪闪发光的石头,它几乎是透明的。李逵接过来,爱不释手。“我还要告诉你一件事,年轻人,有关你的命运,你的死。”巫婆盯着李逵的眼珠。“我的命运和我的死?”李逵转动着眼珠。“你会被你最相信的人毒死,不骗你。”巫婆冷笑着说。“是吗?那么现在,你赶快下山去阻止那些有伤风化的事情继续发生吧。”李逵扬了扬手臂。 巫婆走后,他有些烦躁,有点忧郁。 他把“来世水晶”摆在书案的正中央,旁边是两把明晃晃的板斧。他深吸了一口气,心情平静下来。水晶中显现出李逵来世的样子。 李逵的梦 李逵思索着自己的来世,感到一丝倦怠。他伏在书案上,睡着了。他梦见梁山被白雪覆盖,雪的分布很有层次,但也显出几分荒凉。从枯萎的竹林中,传来了熊猫们的笛声。笛声十分悦耳。熊猫吹了许多李逵闻所未闻的曲子。吹完之后,熊猫把自己制作的笛子吃掉了,笛声变成一阵有节奏的咀嚼声。 清凉的夏夜,溪流从山顶淌下来,流人喷泉的蓄水池里。几只剽悍的螃蟹正从一门喷泉大炮旁匆匆爬过。蟋蟀的叫声和熊猫的笛声一样动听。李逵睡得很香。 李逵的行动 宋江跪伏在地,形状像个小山包。他正听着钦差宣读圣旨,并不时地哆嗦一下,以显示自己的诚惶诚恐。一百零八位头领都聚集在忠义堂里,其中有些头领显出敢怒不敢言的神情。李逵拨开人群,朝钦差走去,他的脚步沉稳,气息均匀。其他头领给他闪开一条路。他很快走到了钦差面前,从钦差手中一把夺过圣旨,而后不慌不忙地将其撕成两半。只听“唰”的一声。李逵把圣旨扔在地上,他没有看钦差,也没有看宋江。其他头领都惊呆了。过了大约半秒种,李逵说:“我是自愿上梁山的。”说完,他大步走出了忠义堂。此刻恰是正午时分,忠义堂外的巨型喷泉正向天空喷射出一股白色的水柱。灼热的日光倾泻在李逵的头顶上,他感到一阵晕眩。他放缓脚步,走下台阶,忽然向着巨型喷泉冲去。李逵一头扎进了水柱,他的头发被冲了起来,鼻腔里都是水。他的身体似乎离开了地面,恍惚间,他听到了一群孩子银铃儿般的笑声。 “子虚乌有”拍卖会 将“子虛乌有”作为商品进行拍卖,具有某种划时代的意义,至于其意义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目前仍然存在着激烈争论。最初提议发起这一拍卖活动的是美国哲学家、文学批评家弗兰克博士。据其本人说,他产生拍卖“子虚乌有”的想法肇始于一次旅途中的经历。1984年秋季的一天,弗兰克坐在开往纽约的列车上,他看到(或说,听到)同车厢的四位乘客在玩牌,但奇怪的是,这四个人只是不断喊出牌的名称(花色和数字),而在他们的桌面上并没有一张真实的纸牌。他们就这样煞有介事地一局又一局地玩下去。一开始,弗兰克认为这四个人肯定是疯子,但后来他领悟到这实际上是一种假想牌,只要玩家有超人的记忆力,并且牌戏有恰当的附加规则(比如,任何玩家不得连续三次将牌出完),这种游戏完全是可能的。“客观性无非是一种主体间性或协同性。”弗兰克解释说。 “子虚乌有”是个特别的概念,它究竟指什么呢?如果它本不存在,又如何对其进行拍卖呢?当然,自古以来就有哲学家认为,虚空是存在的,否则运动将是不可能的。但弗兰克并没有将“子虚乌有”等同于“虚空”或“真空”。他认为,虚空仍然是物理世界的一部分,虽然其本身不是物质,但就如影子一样,它也不是物理世界之外的某种东西,如果将虚空卖给某个人,那无异于将某个星系卖给某人,这在他看来是荒谬的,也是违背其初衷的。那么究竟什么是子虛乌有呢?弗兰克给出了一个说明:取一只中等大小的电子表,电子表上有一个代表“秒”的,它在闪动。你盯着它,在它的两次出现之间就是子虚乌有。这一说明有着太强的玄学色彩,有些人声称自己领悟了弗兰克的思想,但多数人仍然批评其故弄玄虚。 假如对这类问题的争论仅限于哲学领域,那么它或许只是一种怪诞的思辨游戏而已。但既然它涉及到一系列的商业运作,那么就有更多的实质性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谁有出售“子虚乌有”的权利?弗兰克认为,在出售“子虚乌有”之前,它属于每个人,但又不属于任何人。这是一种令法学家们笑掉大牙的说法。但他进而指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有权利出售“子虚乌有”,而在于为了何种目的将之出售。如果出售“子虚乌有”是为了公益事业、全人类的福利,那么由谁出售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所谓拍卖“子虚乌有”,本质上只是一种带有刺激性的募捐活动。当然,这种“刺激性”被赋予了形而上学色彩。 不久以后,由一些著名哲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艺术家和慈善活动家组成了一个专门委员会,对拍卖“子虚乌有”的可行性进行了全面论证。与此同时,世界各大媒体均对此事作了相当规模的追踪报道。3个月后,阿基莱亚拍卖公司在伦敦UT博物馆组织了“子虚乌有”拍卖会。“子虚乌有”以5000万英镑起拍,经过多轮现场及电话竞拍后,最终,收藏家伊里奇以7450万英镑的价格获得了“子虚乌有”,从那一刻起“子虚乌有”有了自己的主人。在当天晚间的记者招待会上,伊里奇作出了一个令人惊异、费解的举动,他将“子虚乌有”的所有权证书当众付之一炬,然后,他说:“应该让‘子虚乌有’成为纯粹的子虚乌有。”弗兰克博士当时在场,他表示,伊里奇的行动说明他真正领悟了“子虚乌有”的意义。拍卖所得款项,扣除必要支出后,被全部用于对植物人的救助工作。 但事情并没就此结束,它开始向着略为不同的方向发展了。两年以后,世界盲棋大师麦克塔格特拍卖了一套“盲棋子”,据他说,这些棋子一直存在于他的思维之中,同年,好莱坞女影星爱莎妮尔丝拍卖了自己的影子。两次拍卖均拍出了天价。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以虚幻对象为标的的疯狂交易。 1991年,在几个大国政府的暗中支持下,世界虚构物拍卖公司成立,文学作品中的“事物”正式流人市场。当年,特洛伊木马以9000万美元的价格拍给了马勒勋爵,公司所得利润被用于挽救亚马逊热带雨林。次年,该公司又组织拍卖了朱丽叶殉情时所用的匕首和一套堂吉诃德的盔甲。匕首被一匿名人士购得,据传买家是一位英国古董收藏家;盔甲则被西班牙艺术家莫尔雷斯收人囊中。莫尔雷斯还煞费苦心地再版了一套精装本《堂吉诃德》,在书中第一章下方一个不显眼的地方加上了一条脚注:“该套盔甲现属于莫尔雷斯。” 可以想见,在不久的将来,阿莱夫、白雪公主没吃完的苹果、美杜莎的头颅、射中阿喀琉斯之踵的毒箭……都会进人现实中的商品流通领域。但是,已有批评家指出,物以稀为贵,无论是实存对象还是虚构对象,概莫能外。所有虚构对象虽然在文本中是截然不同的事物,但从超越文本的角度看,它们实为同一类虚拟商品,就同艺术品一样,其价值是由特定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事件决定的。拍卖活动本身的首创性赋予了被拍卖对象一种特殊价值,如果不断重复此类拍卖,那么其终将成为一种无聊之举,久而久之就无人问津了。 普通人对于虚构对象的拍卖活动通常采取一种相对漠然的态度,他们认为那只是有钱人的投机游戏。但最近,荷兰哲学家、社会学家克拉麦斯指出,“子虚乌有”以及各种子虚乌有的对象已经侵人了世俗社会,它们令“有”“无”之间的界限变得更为模糊了,而在这背后,隐含着价值本身的虚幻化。虚构对象获得价值,价值成为虚构对象,一切最终会归于自欺欺人的把戏。直至今日,“子虚乌有”拍卖会的余波犹存,虚构对象的交易活动方兴未艾。价值与价值判断之间的互生关系在这一过程中以一种更为极端的形式得到了表现。不难推测,在第一阶段取得种种子虚乌有之物的买家必将自觉地推波助澜。至于其前景如何,关键看我们对其前景的预测如何。价值也许只是虚构的目的地,它的功能仅在于划定行进的轨道。 告解 文件 几个月前,特工DT接到了缉捕L的秘密指示。L是一名多重间谍,有迹象表明,他掌握一些极为重要的情报。一个阴晴不定的午后,DT意外得到一份文件,其中披露了L的行踪。L每个星期四傍晚都会去克鲁特教堂的告解室忏悔。为搜集L的罪证,DT和他的助手在教堂告解室安装了窃听器。这一行动是秘密进行的,因为神职人员很可能会阻挠他们这么做。 距告解室最近的祈祷室被暂时关闭,教堂方面得到的解释是“市政厅将派工人对教堂的几间祈祷室逐一重新装修”。DT及其手下就在这里从事监视、监听工作,并且,他们将寻找机会将L逮捕。 插入 在一个雨夜,L用匕首刺死了自己的一位老友。他穿着黑色胶皮雨衣在古城的小巷中疾步走着。他甚至不清楚杀人的动机是什么,也许只是一点疑心。他们从小就在一起玩,而这位朋友与任何间谍活动都没有关系。但L对他始终存有戒心,L知道杀死他是迟早的事。在不知不觉中,L又走到了克鲁特大教堂附近,他看着教堂巨大的暗影,想起了那些怪诞的童年旧事。他站在那里,等待雨水将雨衣上的血迹冲刷干净。 视图 穿过教堂门厅,有一道较宽的前廊。DT确信只有前廊中间的那个窄门通向中堂。中堂入口处的两侧有两个祈祷室,祈祷室中设有祭坛。在左手侧廊上有两所木质结构的告解室,它们是连接在一起的,中间有一道老式隔音门。 历史 整个事件的发展与DT设想的完全不同。星期四傍晚,一个须发灰白的瘦小男子缓步走进教堂,他的脚有点跛,走路挺吃力。他摇晃着走进了靠前面的那间告解室。DT不能确定此人是不是L化装的,他戴上耳机开始监听。接待告解者的是沃弗曼神甫,他们分别站在告解室内的两个隔间里,彼此看不到对方。 “神甫,我想忏悔。” “请说吧,我的孩子。”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感到很难开口,我想从头说起。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有一天中午,我和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座楼房里玩捉迷藏。轮到我藏的时候,我听见朋友喊我,说是发现了一只小猫。我马上站起来,跑过去。我上到二层和三层之间,看到他正在抚摩一只小猫的头。那只猫是黄色的。我们找来一些肉喂给它,它急迫地吃着,同时发出一阵阵”呜呜“声。它肯定是饿坏了。我们要走的时候,它还跟着我们。它是只温顺漂亮的猫,一点也不怕人。我的朋友决定把它抱回家……”“请继续说。” “我们把它抱到了朋友家,他家住在十四层,是大楼的顶层。我们又喂了它一些薄薄的生肉片。这时我的朋友突然说:‘猫是很容易变馋的。’不知为什么,就因为这句话,我们对猫产生了敌意。小猫还在朝我们‘喵喵’叫。我把肉片在它眼前晃动,但没把肉给它。它的爪子挠到了我的手。我打了它的头部一下,打得并不重。但我的朋友又说:‘猫特别记仇,而且一定会报复。’当他说完这句话,我们像是达成了默契一样,把猫抱上了天台。我又开始打它,越来越凶。猫试图逃走,朋友用一根绳子紧紧地拴住了它的脖子。那根绳子有一米多长,我拽着绳子的一头,拖着小猫在楼顶上奔跑,它的头撞在了水泥柱上,从鼻腔里流出了很多血。我的朋友在笑,我也在笑。我甩动绳子,把猫甩了起来,它在空中兜着圈子,我还记得那是个大晴天……”“说下去,我在听。” “我松开手,小猫连同绳子一起飞了出去。我跑到天台的护栏边,看着它从十四层楼上一直摔下去,它的四肢似乎在快速摆动。很快,它就摔在了一座教堂的屋脊上。我的朋友扒在护栏边朝下张望,他说小猫没有死,还在动。‘我们必须把它杀死,否则它还会回来报仇的。’他说。于是,我们赶紧下了楼,找到一架梯子,爬上了教堂屋脊。小猫果然还没有死,它躺在那里,睁大眼睛,急促地喘息着。它的皮毛看起来湿漉漉的。我们把它扔到地上。我的朋友找来一辆自行车,想把小猫碾死。但一些比我们还小的孩子挡住了自行车……”“啊……我……我在听……”“怎么了,神甫?” “我还在这儿……不!” “能宽恕我吗?!” 查看 DT听见一阵杂音。告解者还在不停地问着:“能宽恕我吗?!”但神甫没有回音。接着是“哧”的一声。DT和助手同时醒悟过来,迅速掏出手枪,冲出祈祷室。一个黑影站在那里,他发现了DT,朝他举起了枪。DT凭第一反应开了枪。黑影应声倒地。助手小心地推开告解室的门,DT走进去,看见沃弗曼神甫的尸体躺在血泊里,他的头部中了一枪。在另一边的隔间里,告解者被枪声吓坏了,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经过调查,告解者和凶手都不是L。 转到 那天晚上,L并没有走人克鲁特教堂。但他就在紧邻教堂的高楼天台上。他俯视着教堂的塔尖、屋脊以及左侧的街道,这样的景象对他而言是再熟悉不过的。他像一头秃鹫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入夜时分下起雨来。他回到住处,穿上一件黑色胶皮雨衣,走出房门。在电梯里,强烈的胶皮味令L有些不舒服,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怀中的匕首。 收藏 凌晨,DT被电话铃声惊醒。助手告诉他,昨天夜里,那个告解者在离开教堂之后不久就被人谋杀了。DT在房间中来回踱步,他不明白L或者间谍组织的其他成员为什么要暗杀那个告解者?那个人难道不是无辜的吗?猛然间,DT想到,那个人所说的一切也许完全是一种暗示。他找出那份来源不明的文件,把它重读了两遍,而后小心地将其放进了一个米黄色的文件夹。 睿智的皇上 皇宫位于世界的中心。从地面上测量,它同无限大的正方形对角线的交点重合;从天空中测量,它同无限大的圆形的圆心垂直对应。皇上的龙椅就在皇官的中央。皇上的百会穴必须与天地相通。宦官们的使命之一就是随时调整皇上的位置。 皇上正精确地坐在他的龙椅上,闭目养神。周围是四个形容委琐的宦官。他们时不时地快速转动眼球或抬手擦一擦额头的冷汗。 宦官甲的职责是唤醒皇上,或说翻开皇上的眼皮。这个任务颇为艰巨。他必须学会观察,如若他选择的时机不对,皇上的嘴里就会发出“嚓”的一声,意思就是“杀”,那时御前侍卫就会冲进来,将他拖出去杀头。甲的窍门是分析皇上的眼睫毛。如果睫毛湿度较大,就表明皇上还在打着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哈欠或者在梦中追忆着往昔的伤心事儿,此时决不可强行翻开皇上的眼皮,如果睫毛是干涩的,就表明皇上正在试图打几个无形的哈欠或者进人一个追忆往昔的梦,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不能去翻皇上的眼皮,还要示意其他宦官屏息凝神。只有当睫毛的湿度正好与大气的平均湿度相当的时候,甲才会毅然翻开皇上的眼皮,每次做这件事之前,他都要写好两封遗书,一封用以表白忠心,另一封用以勉励远在他乡的外甥早日人宫,服侍皇上。 宦官乙的职责是转动皇上的头部。皇上睁开眼后(或说被翻开眼皮后),总爱东张西望,格外活泼。而侍奉皇上东张西望,也有很多学问。如果摘得不精确,皇上的嘴里就会发出“嚓”的一声。乙私下编写了一部精密严谨的操作手册。虽然他对手册的内容烂熟于心,但每次动手之前,他还是要小心査对。他会一边慢慢转动皇上的头,一边低声念叨诸如此类的话:赵贵妃路过时,朝窗口旋转20.31度;钱贵妃路过时,朝窗口旋转13.75度;孙妃路过时,朝窗口旋转39度整,李贵人路过时,朝窗口旋转27度,周贵妃路过时,尽量朝窗口旋转,直到听见喀嚓一声,皇后路过时,朝墙壁旋转50度……宦官丙的职责是为皇上插花。他一清早就跑到御花园中,采回各种带着露水的花卉,插满皇上全身。皇上是个爱花的人,他常年不走动,身上积了厚厚一层尘埃。经过雨露滋润,尘埃已化为松软的泥土。丙在皇上头顶插牡丹花、耳朵眼儿里插石竹花、鼻孔里插杜鹃花、嘴巴里插三色堇、脖颈插凤仙花、肩膀插玫瑰花、前胸插美人蕉、后背插龙舌兰、胳肢窝插天竺葵、肚脐眼插仙人掌、膝头插仙客来、脚背插瑞香。插完之后,丙还要欣赏一番,最后高声说上一句:“好看!”没有极特殊情况,皇上不会要丙的命,因为他喜欢听见有人说他“好看!”。但丙的工作似乎也并非没有危险性,每次他采花回来,总是遍体鳞伤,衣衫被撕扯成一条条的,就像刚与猛兽搏斗过。其他人问他怎么搞的?他总讳莫如深。看来,御花园也是个神秘凶险的地方。 宦官丁是太监总官,他谙熟皇家秘传腹语,是皇上的御用翻译。每天前来朝觐皇上的人络绎不绝,乌纱帽里暗藏江南新茶的阴险大臣、红色玻璃眼珠滴溜溜乱转的西洋间谍、手眼通天满嘴翡翠牙齿的结巴商人、杀人如麻替天行道的大漠响马、满腹经纶衣不遮体的糊涂书生、腾云驾雾半醉半醒的逍遥道长、身怀六甲眉目传情的白胖戏子……丁都要一一应对。他先小心地绕开仙人掌的利刺,将头尽量贴近皇上的肚皮,专注地倾听,而后仔细揣摩片刻,再将皇上的意思字斟句酌地转达给前来朝觐的人们。如果他的翻译出现一点点偏差,将会听到自己身后传来“嚓”的一声。同时,丁还要负责调度甲、乙、丙,令他们的行动协调一致,在不露声色中达到完美的和谐。 年深日久,宦官们自认为掌握了皇上身心的所有规律,于是逐渐放松了警惕。但皇上的睿智又岂是他们所能揣度的?在一个阴雨绵绵的秋夜,皇上忽然运用腹语,通过丁向四位宦官发难了。他下旨命他们每人讲一个故事,谁讲得不好,格杀勿论。按照顺序,甲必须先讲。甲想了想,讲了第一个故事:曾经有一位轻功极髙、走路没声儿的人,他能轻易打开世上任意一把锁。每天他都悄悄溜到别人家里去。这个人既不是小偷也不是密探,他只是暗中把别人家的一些小物件调换位置,或者藏到角落、床下、抽屉的深处,但从不会把它们拿走。他离开的时候,还会替房主把门重新锁好。每当这些房主找不到那件被转移的物品的时候,就会挺用力地拍着脑门说:“真是活见鬼了!”这个人没有指纹,所以也就没有梦,他在别人家里搞这些把戏正是为了找到做梦的感觉。 故事讲完后,甲看着皇上,双腿抖个不停。皇上的嘴里发出“嚓”的一声,他就被侍卫们拖出去斩了。乙装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跪倒在地,对皇上说:“万岁圣明!《红楼梦》是一部缺失了结尾的书,奴才近日正在研读,并为它编了两种结尾,权且作为故事讲给皇上。第一种结尾是:贾宝玉闻听黛玉死讯,悲从中来,放声大哭。哭着哭着,忽然觉着有人用力推他。宝玉猛然醒转过来,听见袭人正在榻前唤他。他揉揉眼,只见墙上挂着一幅‘海棠春睡图’,这才明白自己仍在秦氏卧房之中,所历之事皆为梦中之梦,第二种结尾是:贾宝玉彻悟后,出家当了和尚。有一日他正念经,偶然听到一个消息,说是黛玉并没有死,只是被贾府的人偷偷藏了起来。”乙担心皇上没读过《红楼梦》或者没有领悟他这两个结尾的深远用意,还想再解说一番。但他刚一张嘴,就听到了“嚓嚓”。 乙被拖出去后,丙突然笑了,他手舞足蹈,围着皇上不停地说:“好看!好看!好看!”皇上无动于衷。过了一炷香的工夫,丙平静下来,开始讲第三个故事:有一位玄学家认为,一个人只要朝着一个方向笔直地走下去,终有一天他会回到自己出发的地方。为了证明自己的这个理论,玄学家决定亲自实验一下。在一个阴雨绵绵的秋夜,他看到一块巨大的黑色石碑。他朝石碑走去,这时他看到一位老人正从对面朝石碑走来。老人快到石碑时,忽然倒下了,倒下前还向他挥动手臂,似乎想要说什么。但玄学家已顾不上去管那位老人了,他就以这座石碑作为标志,转过身,开始了自己的征程。他面朝前方,步伐既不沉重也不轻松。为了走出一条直线,他不避艰险,翻山越岭、漂洋过海,经历了种种磨难,也领略了不少风光。岁月如梭,又是一个阴雨绵绵的秋夜,当玄学家终于远远望见他作为起点标志的大石碑时,他已近耄耋之年,生命即将耗尽。这时他看到一位中年人正从对面朝石碑走来,他认出那正是过去的自己。可能是由于激动,他一下摔倒在地。玄学家使出最后一点气力挥动着手臂,但他清楚,这是徒劳的。“嚓嚓嚓”皇上漠然地说。于是,丙带着一种胜利者的遗憾笔直地走向了刑场。丁摇头晃脑,不慌不忙地开口了,他的语调非常平缓,他说:“从前有位无比睿智的皇上,他身边有四位宦官。在一个阴雨绵绵的秋夜,他命这四位宦官每人给他讲个故事,谁讲得不好就要杀头。前三位宦官讲完故事,都被御前侍卫拖出去砍了。现在,轮到第四位宦官了,这位宦官对皇上忠心耿耿,日月可鉴,他说:‘从前有位无比睿智的皇上……’”“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皇上愤怒地打断了丁,他浑身的花卉都在颤动,甚至于鼻孔里插着的杜鹃花都喷射了出来。“我还没讲完啊,皇上!皇上!”丁惨烈地呼号着,声音越来越远,直至消失。 宦官们被消灭以后,皇宫里变得空荡荡的。皇上坐在龙椅上,疲惫地合上双眼,他知道再不会有人为他翻开眼皮。这位睿智的皇上打着无形的哈欠,进入了昏昏沉沉的睡梦之中。 两部书 《贝拉德日记》目前共计31卷,每卷大约1000页。印数很少,只有500套左右,其中大部分被研究缪尔列斯家族历史的专家私人收藏。直到1823年,经过沃森博士的评介,这套书才得以进入公众视野。 通常认为,《贝拉德日记》是一部日记体小说,它是由缀尔列斯家族几代人共同创作的。写作始于1716年,那一年缪尔列斯男爵经历了一场可怕的灾难,他的妻子和最小的儿子先后死于霍乱。伴随两次沉重打击而来的是一连串怪诞的幻念,男爵在埋头研究炼金术的过程中,头脑中形成了一个不死者的形象,这就是小说的主人公——贝拉德。贝拉德9岁到14岁的生活经历与缪尔列斯男爵死去的儿子基本吻合。有专家认为,《贝拉德日记》的开头部分实际上正是取自那个孩子的日记——这个孩子恰好有每天记日记的习惯。可怜的父亲利用虚构的方式延续着自己孩子的生命。在小说中,贝拉德在其37岁时获得了永生的权力,而赋予他这一权力的正是繆尔列斯男爵本人。男爵将自己写入了小说,同时也向小说主人公作出了一个承诺。他在遗嘱中写明,其长子必须坚持将《贝拉德日记》写下去,否则将被剥夺继承权。老男爵的长子带着对母亲和亡弟的哀思,欣然接受了这一使命。此后,写作《贝拉德日记》成了缪尔列斯家族的一个传统,起初它被看成是一项烦琐的义务,但后来就成了荣誉、乐趣和正统的象征。 如将《贝拉德日记》纯粹当成一部小说来看,其的确不能算是成功之作,它过于冗长乏味,其中还出现了大量重复性内容。缪尔列斯男爵的继承者们一般都是将自己的亲身经历改头换面写进书里,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是具有虚构才能的作家。但另一方面,专家们看重的也正是该书的史料价值,那些对于琐事细节的描述,自然地折射出了时代变迁的宏观景象。 贝拉德一点一滴地度过了两百多年的时光,而他所表现出的心态却是周而复始的。每当他的口吻极度倦怠之时,就会倏然转而变得明朗、激越。这种转变往往标示着写作者的更迭。但这种接力式的写作过程实际上不时出现混乱。在1828年,第一次出现了假冒的《贝拉德日记》,这令缪尔列斯家族成员深感不安。人们怀疑这部伪书出自《贝拉德日记》第五代作者的私生子之手,在这部书中,贝拉德最终发现自己是缪尔列斯男爵的私生子,而缪尔列斯男爵实际上是魔鬼的化身。缪尔列斯家族起诉了伪书的作者,但未能打赢这场官司。法官认为,缪尔列斯家族无权垄断《贝拉德日记》的续写工作,因为它毕竟只是一部小说。自此,伪造《贝拉德日记》的事件屡有发生。于是,缪尔列斯家族的作者们不得不在小说中加入了许多秘密标记,以确立自身的正统地位,譬如在每年5月15日,贝拉德都会与某位年轻女子共进晚餐;9月27日,都会说出一句古老的箴言;12月15日,都会为一位善良的玄学家祈祷……只有专家才能通晓所有这些暗号,从而识别出血脉相传的《贝拉德日记》。但对于一般读者而言,参照不同版本,贝拉德的生活出现了多条分叉。而且可以想象,随着时间的推进,分叉将会越来越多,直至无穷。在最离谱的一个版本中,贝拉德于1893年11月9日声称,他在1716年已经死了,后来是他的鬼魂在一直续写着日记。 由《贝拉德日记》还衍生出其他若干作品。费布维尔教授是缪尔列斯家族的朋友,他根据正统《贝拉德日记》撰写了一本《贝拉德传》,于1912年出版。很难说清这是一本纯虛构的文学作品还是一部蹩脚的家族史。1916年,范农推出了他的《从贵族子弟到肥皂剧演员——贝拉德先生》,这本书从整体来看应归人史学著作的范畴,但它里面搀杂了不少文学批评的成分,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贝拉德先生的哲学》一书的作者马西森博士深入分析了“个体”的含义。他在书中强调指出,无法与过去和未来的自我进行交流是一个人的痛苦的实质性根源。1920年以后“贝拉德研究”在西欧已成为一种学术时髦,许多学者都对这一主题进行了探讨,发表了大量论文和专著。但到1940年以后,这一研究浪潮似乎突然中断了,“贝拉德”重新归于沉寂。然而,学术界的趋向对《贝拉德日记》的写作没有构成直接影响。缪尔列斯男爵的后裔们仍在继续创作这本小说,它尚未完结,而且有可能永远不会完结。 每当谈起《贝拉德日记》,研究者们总会联想到另一本著作——《玛丽娜的一生》。这或许并不是偶然的。在范农的一篇论文中曾对这两本书做过很巧妙的剖析和比较。《玛丽娜的一生》与卷帙浩繁的《贝拉德日记》相比显得异常单薄,它只是一本不到6万字的小册子。这二者的可比性主要源于它们的写作动机。《玛丽娜的一生》的作者是玛丽娜的父亲,一个默默无闻的政府职员。此书可以说是一本不带一点修饰的人物传记,其主人公玛丽娜出生后仅三小时就因窒息而死去了。她的父亲在一种暗含刚强的悲怆情绪下,精确地描述了玛丽娜生命的每一个细节,这三个小时的人生仿佛穷尽了全部不安、焦急、恐惧、痛楚、挣扎和衰竭。我并不打算进一步阐释这部作品的意蕴,相信通过阅读原书,每位读者都能获得自己的体悟。我唯一想说的是,在我看来,上述两部书刚好有着同等的分量。 一篇小说的独白 我是一篇小说,或者说,到目前为止我还只是一篇小说的开头。一个人正在写我,他边想边写。我不想被他写,我有点痒痒。但他不停地写着,我毫无办法,只好逆来顺受。我预感他就要写完我的第一段了。他有点沾沾自喜。 我对我的第一段并不满意,我朝他喊:“嗨,蠢货,你别再写了,我痒痒!”我能听到他心里的回声,空洞的回声:“嗨——蠢货——你别再写了——我痒痒——”他停了片刻,思索了一会儿,摆出一副坚定的表情,然后继续写我。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一直在写。我看我们都有点不正常,但我是被动的。 现在,我只有听天由命,任人宰割。我不清楚照这样下去,我会被他写成什么样子,事情还没有结束。他又一次停下来,统计了一下字数,277个字。他焦急地看着我,巴不得我已经是一本十万字的小说。我已经明白了,写我的人有些贪婪,他不在乎我的感受,我痒痒,但他不在乎。一旦把他看透,我的内心就平静了很多。我如果不被这个人写,早晚也会被别的什么人写。这就是一篇小说的命运。我并不感伤,任何东西都有属于自己的命运。 就在我思考命运的时候,他对我进行了一点点修改,把“只有”改成了“只好”,而后他点了一下“保存”。他的思路中断了,我想我可能不会真的成为一篇小说了。我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难过。如果我成不了一篇小说,我又是什么呢?四个被遗弃的自然段?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我宁愿自己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四个自然段。假如我太长了,看我的人肯定会感到厌烦,他们会想,这篇小说在胡说什么?不仅他们会烦,我自己也会感到厌烦。我是篇缺乏耐心的小说。 好了,又另起一段了,他头脑越来越混乱,不久以后他思路中断的频率就会增加。我还不清楚,我将是怎样一篇小说,我是说,我会是短篇、中篇还是长篇?我估计只能是短篇,因为我没那么多话可说,而他的头脑又那么混乱。我们配合得不好。还是让我想点更重要的问题吧。我也许只是一堆黑色方块字的堆砌物,像花豹子身上不规则的纹路,像一头孤零零的狮子。不对,一堆黑色方块字怎么可能像一头狮子。我想变成一头狮子,这样,写我的人就会敬畏我。我正被任意处置,东一句西一句,难道他不想让我好看点吗?他受着自身能力的局限。我可怜他!我是那么单薄弱小……但我又是很庞大的,如果我被印刷出来,印在一张有世界地图那么大的纸上,我会产生一种涵盖世界的感觉。我为什么不是一张世界地图?! 他拿不准“涵盖”是不是这两个字,就去査了字典。他简直是个文盲,我落人了一个文盲手中,但他还算谨慎小心,生怕在我身体里会出现错别字。不过这并不重要,我不想再谈这个正在写我的人了,他无足轻重,只是尘世中一只蚂蚊的额头上渗出的一滴汗水。他又统计了一遍字数,1074个字,他又有点沾沾自喜。好了,不谈他了,我要抓紧时间思索一下“大与小”的问题。 我很小,我相信自己不会超过3000字,但我又不是3000个分散在纸面上的黑色墨块儿。我有含义,含义很抽象,把我印刷10000次,我还是有统一的含义,我还是我,但那样我就会变得很大。这挺深奥,写我的人都不见得理解。我不想谈过多的哲学问题,我想被印刷10000次,毕竟我是独一无二的。但话说回来,世界上有那么多小说,发表的、没发表的,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我又算老几?我能被印出来吗?我必须先让写我的人满意,我要让他对我有信心。然后,我要小心地爬过编辑纯净的眼睛,在爬的过程中,我要尽量展示自己漂亮的一面。但是,说实话,我不够漂亮,我只是稍微有点特别。我盼望被选中。再然后,我会被送到编审那里,他看着我微笑……我被印刷,一遍又一遍……最后,我被送到读者面前,他们看着我,翻来覆去地看,并且频频点头。人们七嘴巴舌地说:“这真是篇与众不同的小说。”我躺在那里让大家欣赏,就像一片湛蓝的海。 我从白日梦里清醒过来了,我刚才有点想入非非。写我的人又统计了一遍字数,1550字。现在,我和他一样关心字数。我堕落了。我必须像隐士那样看待生活,即使自己在角落里发霉,也不和世界妥协。所以,我不能绕开那些最晦涩的问题。我要问:“我是谁?”回答是:“我是‘一篇小说的独白’。”而同时,我又是一篇小说,也就是说,我是被虚构出来的。但我又确实存在,我就在这里,你能看到我。我有点糊涂,这也许是一个谜。 我在自身的迷雾中眺望远方,我看到自己的开头和题目,那并不太遥远。我不知道那能否算是我的回忆。写我的人刚刚接了个电话,他的思路完全断了,他不好意思告诉别人他正在写我,就好像我是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不想再谈他了,他没法帮助我找到答案。我被删去了几句话,删的时候有点疼,删掉后马上就不疼了。他为什么不把我全部删掉,那样我就可以从焦虑中解脱出来。期盼总是伴随着焦虑。我的未来会像什么样子?一头孤零零的狮子,一张世界地图,一片湛蓝的海,还是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我是一篇有点悲观的小说,我尽量拖延时间,我不清楚这会让我显得苍白还是充实。他把“空虚”改成了“苍白”,以此拖延时间。但是,我的时间将在我被写完后开始,我的自我告白提前了几个自然段。 他吃过午饭回来了,看着我发了会儿呆,他忘记了刚才的想法。他左思右想,微微活动着脖颈。我为自己不够长,不够漂亮而难过。我希望我的身体里会出现“我在稻草堆积而成的群山间,感受到了秋日的清凉”这样的句子,它可以表现我目前的心境,然而这样的句子又和我的整体无法协调,因为一篇小说是无法感受到秋日的清凉的。但它又确实出现了,在我说它和我不协调的时候,它成了我的一部分。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像我这样的小说,自己把自己说了出来,我真的不知道。我想,每篇小说都应该和我一样,被动地自我创造。的确,这其中有点儿哲理,但也就那么一点点。我现在已经在想象自己完整的样子了,它的轮廓变得越来越清晰。我快被写完了。他本想把“我快被写完了”作为我的最后一个句子,然而他又感到这样有点草率。如果给一篇小说独白的机会,他本应说得更多更深人。但我其实无动于衷。我忽然想到,“我”和“他”这两个词是多么怪诞,每个人都在使用它们,每篇小说都在使用它们。我也不可避免地使用了它们。但这是谁在说话,是“我”还是“他”?我从中发现了写作的奥秘。这回我真的快被写完了,诞生于自己言语的小说正在走向尾声。我不再感到痒痒,我被写习惯了。还是抓紧最后一个自然段说点重要的东西吧。 我在想,多年以后我是否还有机会出现在另一篇文章里,成为其中的一个角色。那篇文章也许会这样谈论我:“一篇小说的独白’是一篇奇妙的自我创造的小说。”但我不得不承认,即便这是一篇我的独白,但我也正是这篇独白本身,我是被他写出来的。我被写完了吗?还没有,但是快了。 一次侦察 上次被派出的侦察兵回来了,带着莫名其妙的伤感。 随后,我就背着望远镜出发了。 出发前,一个老侦察兵告诉我,一开始得用力拱,挺难熬,但坚持一会儿就可以滑行了,像飞一样。“谢谢您的忠告。”我说。但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我匍匐前进的姿势不太标准,我想是不太标准,因为左右胳膊肘都磨伤了。我用力仰着脸,脸上涂着厚实的马粪。我是伪装成一堆马粪向前移动的。我的动作有点笨拙,但这可能比较安全。 据说,我必须爬过一片荆棘丛生的土地,那里数小时前还是战场,而后才能看到敌人的阵地。我从屁股兜里掏出一张破烂不堪的军事地图,擦了擦鼻涕。我得了重感冒。 战场上有各式各样的尸体。舂天的血液令人迷惑。我看到一个战士的手臂正在燃烧,火光映照在他的盔甲上,像是一片小小的晚霞。我觉得,跟着风声,我可以站起来走向四面八方。但现在我必须继续爬,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阴险的蜗牛。 我的望远镜是爷爷的遗物,那上面的灰尘和某种发霉的绿色粉末搀在一起。我举起望远镜四处看,看到几只枯萎的玫瑰。我感觉自己开始有点像个侦察兵了。为此,我决定庆祝一下。我停下来,喝了点酒。满地都是扑克牌,这是敌人撤退时留下的,我挑了几张梅花6带在身上。 “嗨,我看见那边有堆马粪在喝酒。”一个人在喊,可能是敌人。“它大概渴了吧?”另一个说。也可能是幽灵。后来,他们走远了。“这算是情报吗?”我思量着,“这一带还有敌人活动……” 元帅说过,敌人的身体都是尘土做的,脑壳是空的。他是个自我安慰的专家。这的确导致了军心渙散。敌人为什么在撤退时抛下大量扑克,仅仅是虚张声势吗? 我近距离地观察了一个死者,他有着绯红的面颊。我从前以为死者都是苍白的、淡紫色的。他的头盔上刻着一大段铭文:“于是,我们用尽全力向前划,但小舟在逆流中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我发现一只蚂蚁正从他的牙缝里飞爬出来,这只黑色的小精灵掏空了他的内脏。 我向死者敬了个军礼,继续向前爬。一个声音说:“嗨,那堆马粪在敬礼!”另一个说:“这不可能,赶快睡觉吧,蠢货。”他们的对话让我打了个哆嗦。我相信他们是两个骗子,也可能只有一个人,他在自问自答。 伪装成一堆马粪,一只阴险的蜗牛,这确实有点屈辱,但我不是已经习惯了吗?我的周围是尚在薄雾中沉睡的灌木、尘埃铸就的哨兵和几声梦幻般的鸟鸣。这正是一名侦察兵必须适应的一切。 我不清楚自己是否走对了方向,也不知道敌人的阵地还有多远。地图模糊不清。我眼前的荆棘正在变得密集,尸体和扑克也多起来,中间还夹杂着色泽暗淡的珍珠。这些珍珠上布满了极细的裂纹。 在转弯处,仍然是荆棘、烟雾,但似乎还有一条闪光的冰冷的东西,不知是废弃的铁轨还是尚未解冻的河流。这是一段上坡路,我紧张地蠕动着,身体完全扭曲了,血从我的肘部和膝部渗出来。重感冒令人乏力、颤抖。“没有泊舟的锚地”。但是很快,我就爬上了一片光滑的、淡蓝色的平原。我从望远镜里瞧见一条浅黄色的长长的细线,那似乎是地平线。它的后面就是敌人的阵地。 我在淡蓝色的平原上轻松地滑行着,动作有点像蝶泳。平原上撒满了被摧毁的乐器,长笛、钢琴和单簧管……敌人们还砸碎了他们的金盾和怀表。这些闪光的物件看上去就像从月亮上剥离的碎片。 坚硬的平原上有着或大或小的裂缝,裂缝里时不时地钻出几只银灰色的小动物,它们在平原上跳来跳去。裂缝大概就是这些动物的窝,从其中散发出新鲜稻草的香气。这个巨大的淡蓝色板块儿是半透明的,垂直的光线可以穿透它的表皮。我看见那些银灰色的小动物们正在清理着冬季残留的粮食。但有的裂缝里并没有小动物,从这些裂缝中喷涌出清冽的泉水。 我滑行的速度很快,晨风吹着我前进。但我偶尔也会被那些断裂的琴弦缠住,脑袋撞在半截冒着烟的钢琴上。敌人对付侦察兵的伎俩不过如此。我用军事地图抹去额角的血迹,学会了躲避危险。 不远处传来了哭声,一位战友在那里低着头。我朝他招招手,他没理我。我滑过去,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他哭个不停。“你哭什么呢?像个娘们儿。”我说。“有个年轻的女诗人死了。”他说。“我很遗憾,她怎么死的?”“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她写过什么诗?”“我不知道。”看来我的战友对那位女诗人一无所知。我只好转换话题,“敌人目前在什么位置?”“你看见那边的彩虹了吗?敌人就在彩虹的那一端。”他用手指着天空,然后轻巧地划了一道弧线。我抬起头,注视着那道彩虹,我巳经很久没见过彩虹了。 那条浅黄色的地平线逐渐呈现出清晰的轮廓,它其实是一片干燥的沙滩。沙滩上均匀分布着松软的沙丘。我在一个较大的沙丘后面坐直身子,在阴影的庇护下,喝了几口酒。我慢慢躺倒,头枕在一只白色大贝壳上,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醒来以后,我脑子有点乱。起初,我忘了自己是谁,后来我想起还要去侦察敌人的阵地。 我干脆站起来,举着望远镜朝前走,因为我已经厌倦了伪装。我望见了汹涌的海浪,深蓝色的海面反射着耀眼的白光。敌人的阵地变成了令人晕眩的大海。我在恢弘的幻景中,嗅着海风温和的腥味,脚下的沙地越来越细润、潮湿。我走到海边,用海水洗去脸上的马粪,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海岸线似乎在无限地延展着,我任选了一个方向,径自朝前走,什么也不想。太阳像一枚火焰里的金币,固定在湛蓝通透的半空中。我有时会踏进微凉的波浪里,而后又返回沙滩,就这样不停地走着。 泉眼 晓华最后一次去医院探望姥爷时,穿着一件墨绿色的上衣。姥爷从昏睡中醒过来,迷惑地望着晓华,问她:“你穿的是黑衣服吗?”晓华没有听清。坐在病床另一边的母亲说:“姥爷问你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然后,母亲转向姥爷说:“晓华穿的衣服是绿色的啊,这里光线太暗了,您给看成黑色的了。”“哦,是绿色啊……”姥爷说完又闭上眼睛,睡过去了。这是姥爷对晓华说的最后一句话,两天以后姥爷去世了。 几个月前,母亲曾送给姥爷一件银灰色的羊绒背心,说是晓华用工资买的。姥爷还穿上试了试,说:“真不错,晓华买的呵。”但其实晓华并没有工资,她那时刚刚考试落榜,正在家待业,羊绒背心是母亲自己买的。“让姥爷高兴高兴嘛。”母亲私下说。 晓华在考试、找工作之类的事情上遇到过许多挫折。这类挫折大部分年轻人都遇到过,但大概是晓华的精神太脆弱了吧,她时常想到自杀。她总盘箅着冬天的时候,一个人去内蒙古大草原,把自己冻死在冰天雪地里。 一天,晓华独自在家看电视,《动物世界》里正播放一对金雕夫妇的故事,这对夫妇精心孵化了两只幼雕,雄雕出去捕猎,雌雕负责在巢中照顾幼雕。但有一次雄雕去了很久都不见回来。雌雕等不及了,就飞出去寻找雄雕。等它们一起飞回巢穴的时候,幼雕已经死了。雄雕看着幼雕的尸体,用力地踢了雌雕一下。雌雕悲鸣了两声,抖了抖身上凌乱的羽毛。不知为什么,晓华由这个情景想到了自己日渐年迈的父母。她决心不再想寻死的事了。 晓华曾经找过几个工作,但都不稳定。她对未来毫无把握,而且她觉得自己无法融入社会。她变得沉默寡言,极少开口说话。到了该考虑成婚的年龄,晓华还是孤身一人。父母让她去相亲,她也不拒绝。但结果总是失败,“男方觉得你家晓华人挺好的,就是话太少了,什么话也不说。”媒人们大多是这么向晓华的父母解释的。 后来,经人介绍,晓华认识了道琳。道琳也不爱说话。约会时往往只有几句极简单的对白:“你来啦?”“阿,来了。”“回家吧?”“哦,那回家吧。”但是,道琳似乎挺喜欢晓华的性格,也许他们在相对无言的尴尬中建立了某种默契吧。晓华听媒人说,道琳也有过几次相亲失败的经历。 在一个寒雾弥漫的冬日,道琳约晓华一起去香山。前一天刚下过一场大雪,这种时候没几个人会想到去香山的。他们先去了植物园。在茫茫雪景中仿佛只有他们两个人。远处的山林隐没在浓重的雾霭中,只能望见重重高大的黑影。在群山环绕下,还有一片空场,虽然不大,但由于白雪令所有景物间的界限都模糊了,所以显得格外旷远。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朝着卧佛寺的方向走,谁也不说话。道琳偶尔回过头看看他们留下的脚印,想要发几句感慨,但又都咽回去了。这时又下雪了,起初细雪缓慢地飘落,像是从浓雾中渗出来的。但雪越下越大,一抬头,大片的雪花就会飞进眼睛里。他们继续往前走,在漫天雪雾的笼罩下,只听见他们踩在雪地上发出的“咯吱”声。 道琳把晓华带到一座很小的破庙前,指着里面说:“这是座龙王庙。”实际上,道琳前几回相亲都曾把女方带到这里,说上一句:“这是座龙王庙。”晓华探头往小庙里张望,庙内黑洞洞的,正面的墙壁上隐约雕着一条从云雾中探出头的黑龙,地上是一堆堆碎砖烂瓦,几缕灰黑的蛛丝在风中飘荡着。道琳从侧面望着晓华冻得通红的面頰和肩上、头上的积雪,心想:“以后,我自个儿来这里的时候,肯定还会想起今天的情景吧……”他们绕过龙王庙,卧佛寺就在眼前了。风声打破了略显悲凄的沉寂,他们踏着石阶走进寺院里。寺院的入口处有个小雪人,脖子上还围着条破旧的红毛巾。晓华指了指雪人,笑了笑。这时,寺院的工作人员走上来用铁锨铲掉了雪人的脑袋。晓华本来想说:“别铲啊,留着多好。”但她就那么呆呆地眼看着雪人被人一下下铲平了。 “你信佛吗?”道琳见到晓华跪在佛像前叩拜,就问了一句。“信啊。”她站起身,环顾了一下四周,一点微光透过古朴的窗格子射进昏暗的大殿里,什么也看不真切。外面的雪似乎小了,但雾气却更重了,天地混沌一片,所有印象也随之变得虚幻了。下午的时候,他们到了碧云寺深处的水泉院。院子不大,但给人一种幽邃的感觉。亭子、假山石、结冰的池面和探出高墙的松树上都落满了雪。道琳用羽絨服的袖子把椅子上的积雪掸去。他们坐下,望着被冻结的泉眼。时间在缓慢地流动,一阵风将古松枝头的雪吹下来,发出“唰唰”的轻响,极远处传来几声喜鹊的叫声。他们都没气力再去爬香山了,这次约会大概已经接近尾声。 道琳忽然说:“我想起一件事,是我妈告诉我的,关于我姥姥的事。”“哦?”晓华望着道琳。“我姥姥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就是,在她母亲去世前,她什么话也没说出来。她听说母亲病重,就冒着风雪跑了几十里山路,赶回家去见母亲最后一面。但回到家里,见到母亲躺在病榻上,她竟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连一句‘娘,您好点没?’都没能说出来。她母亲笑着对身边的人说:‘惠珍这孩子就是嘴笨啊……’”说到这里道琳的眼圈红了,好像有压抑不住的悲哀。晓华听后,也莫名地感到难过。黄昏时分,在回程的路上,道琳又向晓华讲了一件事,“我以前到农村参加过‘支教’,那是一座山里的小学,学校后面有一片空地,听说以前是块坟地。放学后,孩子们经常在那片空地上玩儿。有几次,我还看见他们在挖土。他们很喜欢挖掘。如果这么一直挖下去,就会挖出被葬在那里的人,可能还是他们的祖辈呢……但幸好没有一个孩子挖到过那样的深度。”道琳说完以后,觉得自己这些话实在不着边际,就急忙说:“我今天怎么总说这些呢。” 夜里,晓华躺在床上,回忆着道琳的话,不由想起了自己的姥爷。她还清楚地记得,有一年暑假,她和姥姥、姥爷一起住在郊区的一处平房里。一天早晨,她看到姥爷在菜园里抓住一只大刺猬。“它钻到咱们菜园里来偷东西吃了。”姥爷说。“那怎么办?”晓华问。“把它扔到墙那边,它就回不来了。”姥爷说着就把大刺猬扔了过去。“不会摔死吗?”“摔不死,刺猬不怕摔。”姥爷笑着说。不知为什么,这似乎是姥爷在晓华心中留下的最深的印象,那个夏日的黎明绿莹莹的,到处都闪动着生机盎然的微光。 本书由“行行”整理,如果你不知道读什么书或者想获得更多免费电子书请加小编微信或QQ:491256034 小编也和结交一些喜欢读书的朋友 或者关注小编个人微信公众号id:d716-716 为了方便书友朋友找书和看书,小编自己做了一个电子书下载网站,网址:www.ireadweek.com QQ群:550338315 后记 2004年冬天,我偶然在一家小书店里见到一本名为《虚构与生活形式》的书。作者的署名是一个莫名其妙的英文缩写。这是一本哲学论文集,其中一篇探讨了虚构学与小说的形式。作者总结了33个公式。他声称,任何短篇小说都可以根据这些公式构造出来,当然他指的是一篇小说的基本框架。出于好奇,我将它买了下来。 我一直以为,即使是在形式方面,小说也可以是无限多样的,区区33个公式不可能将其穷尽。我学习这33个公式,并从一开始就想超越这些公式。本书收入的作品中,有些是运用公式进行建构的产物,而另外一些我自认为是无法还原为机械的虚构学原理的。但是,就作品本身的价值而言,我的思辦性努力或许并不重要。 令人遗憾的是,我的这些作品都难免暴露出一个拙劣作者在语言和技巧上的不足。此外,由于长期阅读翻译作品,我的语言风格亦深受其影响。在这里,我并不打算从文化反思的层面上,探讨这种影响是否有益。我只想说,虽然我凭空虚构了一些仿佛发生在西方世界的事迹,但那只是对处处漂浮的西方幻影的一种投射。既然西方作家可以臆想一种怪诞的东方情调,我们为何不能如法炮制? 如果你不知道读什么书, 就关注这个微信号。 公众号名称:幸福的味道 公众号ID:d716-716 小编:行行:微信号:491256034 为了方便书友朋友找书和看书,小编自己做了一个电子书 下载网站,网址:www.ireadweek.com QQ群:550338315 小编也和结交一些喜欢读书的朋友 “幸福的味道”已提供120个不同类型的书单 1、 25岁前一定要读的25本书 2、 20世纪最优秀的100部中文小说 3、 10部豆瓣高评分的温情治愈系小说 4、 有生之年,你一定要看的25部外国纯文学名著 5、 有生之年,你一定要看的20部中国现当代名著 6、 美国亚马逊编辑推荐的一生必读书单100本 7、 30个领域30本不容错过的入门书 8、 这20本书,是各领域的巅峰之作 9、 这7本书,教你如何高效读书 10、 80万书虫力荐的“给五星都不够”的30本书 …… 关注“幸福的味道”微信公众号,即可查看对应书单 如果你不知道读什么书,就关注这个微信号。